移动学习网 导航

内蒙古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

2024-06-01m.verywind.com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保存、传承、传播、利用等保护活动及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遵循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原则。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并将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所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体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
第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对人口较少民族以及贫困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第八条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第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或者投诉。
第二章 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或者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传播,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的原生态搜丛特点。
第十二条 相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其形式和内涵在两个以上地区均保持完整的,可以同时列入上一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所在地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将其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申请;也可以提出将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议。
第十四条 建立代表性项目名录,实行专家评审制度。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专家评审组和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应当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领域专家和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组成。
专家评审组和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均为单数。专家评审组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初评工作,初评意见应当经专家评审组成员过半数庆漏衫通过。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初评意见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十六条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复核,并在二十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异议人。
第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将拟列入本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代表性项目名录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 内蒙古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概况
  • 答:也是全区各族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和利用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构建和谐内蒙古,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

  • 内蒙古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答:序号: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阿拉善蒙医红柳灸疗法 额济纳旗 2 科尔沁蒙医药浴疗法 科尔沁右翼中旗 3 鸿茅中医药酒文化 鸿茅医药酒文化研究会 十、民俗(11项)序号: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扎赉册穗基特服饰 扎赉特旗 2 科尔沁赛马习俗 科尔沁右翼中旗 ...

  • 内蒙古自治区有哪些非遗项目? 请给我列举一二 非常感谢!
  • 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包括:巴尔虎英雄史诗、哈伦阿尔山传说、鄂温克族民间故事、达斡尔族民歌、鄂伦春族舞蹈(黑熊搏斗舞)、鄂温克族民间舞蹈(阿罕拜)、蒙古族萨吾尔登、敖鲁古雅伊堪、晋剧、拉场戏、蒙古族驼球、嘴和、阴把缠枪、蒙古文书法、蒙古族根雕、...

  • 包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 答:在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展中,包头剪纸给现场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刘静兰、郑蝴蝶、王兆刚等剪纸艺术传承人的作品引起了极大关注。他们的剪纸有着丰富的生活内容和民间艺术语言,充分体现了民间剪纸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据了解,剪纸繁盛于唐代,后来在民间中广泛流传,形成了一种人与自然构成的生命...

  • 内蒙古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第二批
  • 答:序号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与单位 1NMⅣ—1中路梆子呼和浩特市 五、曲艺(2项)序号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与单位 1NMV—1岱日拉查内蒙古民族曲艺团 2NMV—2笑嗑内蒙古民族曲艺团 六、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6项)序号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与单位 1NMⅥ—17达斡尔鹿棋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2NMⅥ—18...

  • 内蒙古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第二批
  • 答:32NMⅩ—79大盛魁行商文化呼和浩特市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名录 (共计27项) 一、民间文学(4项) 序号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1NMⅠ—1祝赞词(苏尼特祝赞词、乌珠穆沁祝赞词)苏尼特右旗、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4NMⅠ—4格萨(斯)尔巴林右旗12NMⅠ—12科尔沁叙事民歌科尔沁...

  • 非遗保护与传承的措施
  • 答:2、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3、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4...

  • 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 答:四、建立完善保障机制是保护与传承的落脚点 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传承和发展的重要保障。针对我国地域广阔、民族众多的特点,地方政府需要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立法,并建立和完善传承人保护机制、传承人认定机制和遗产申报机制。通过增强传承人的保护力度、完善传承人的认定标准、设立奖励和激励...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文化遗产
  • 答:包头市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展顺利,近年来,包头市列入自治区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有19处,列入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有11处。包头市有五个项目申报了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有四个已获通过并被公示。据了解,包头市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国巡回展”内蒙展的首发站,本月15号在阿尔丁广场...

  • 内蒙古文物遗存十分丰富,借此开展文物旅游你有什么看法
  • 答:截止2010年6月底,鄂尔多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5项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4项入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86项入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产生31名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84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巴彦淖尔市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户户网菜鸟学习
    联系邮箱
    返回顶部
    移动学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