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吗 18 .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符合什么情况的,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扩展资料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是指公务员“德”的方面,具体体现在:
(1)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能掌握和运用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相结合,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人民办实事并讲求工作实效,反对形式主义的精神,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品行端正,正确运用职权、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并能与不良和不法行为作斗争。公务员是代表国家履行公职的,是人民的公仆、勤务员,特别是面临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所以,必须选用能够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洁自律、勤政为民,遵纪守法的人。
(4)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有全局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2、工作能力。
工作能力是指公务员的“才”,指具有任职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其中,晋升领导职务的,还必须具有相应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计划、决策、组织、协调能力。选拔干部,必须德才兼备,除了具备合格的政治思想素质外,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坚持“德”与“才”的统一,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近年来,我们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加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
在当前的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重视培养干部的“五种能力”:
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这五种能力,集中体现了时代的标准和人民的要求。
3、文化程度。
文化程度是一个人接受教育的程度和具有一定知识的重要标志,是履行职责的重要条件,主要包括公务员的学历水平,当然也包括任职所需要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任职经历。
任何一个好的干部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都要经过后天的培养和锻炼,这种培养的锻炼可以通过任职经历反映出来。任职经历体现了一个公务员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的积累过程,是在公务员晋升中需要考察的一个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一是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是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是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四是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特殊情况
公务员逐级晋升:公务员逐级晋升是指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由下至上提任职务。
公务员破格晋升:公务员破格晋升是指对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在晋升时适当放宽资格方面的要求,如放宽工龄、基层工作经历、文化程度、任职年限等方面的资格要求。破格晋升要按一定的程序报批。
公务员越级晋升:公务员越级晋升是指对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跨越一个职务层次晋升职务。越级晋升应当报经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因此选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执行。其中,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最低任职年限条件为:
(一)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二)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扩展资料
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1、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2、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3、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6、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7、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
公务员职务晋升是根据公务员的工作年限和工作成绩逐级晋升的。
任何职务晋升
稳妥的办法
都是一级一级的上升的
除非
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没准可以省的多一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
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级: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