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学习网 导航

中国娼妓起源,为什么古代不禁娼 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

2024-06-03m.verywind.com
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

  且从青史看青楼


  李敖 一九七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国民族太古老了,古老得一举手一投足,就可能跟过去搭上线。你以为你举的是你的
  手,投的是你的足,其实不是。你的手和足,只是木偶戏中的手和足,它们全被线上的老相
  好操纵,这老相好,就是历史。

  历史少的民族,了解他们就比较简单,很多事情,从层面入手,便八九不离十;但对背
  著历史大包袱的民族,像中国民族,要想这样取巧,就绝对不行。从取巧得来的了解,只是
  雾里看花,好不好看是另外回事,看不清楚是一定的。看都没看清楚,又了解到那儿去?

  所以,了解中国人干的事,一个重要步骤是:必得先跟历史搭线,从历史脉络上查考
  “手足之情”,不念手足之情是不行的。

  现在试用娼妓问题,做一个例子。

  中国民族职业分类,大类是士农工商,中类是三百六十行,小类没分,要分也有一千三
  百六十行,其中有一行,就是娼妓业。粉饰家不愿承认这种靠粉饰卖人肉的行业是一种行
  业,其实粉饰家忘了自己和娼妓同行,只不过前者粉饰灵魂出卖;后者粉饰肉体出卖。后者
  的职业道德远高于前者,身世且大可哀。可哀的身世,只有在承认有这么一回事,才能研
  究、呼吁、改善,一路粉饰的行为,固然不足自欺;若想欺人,也差上一大截。

  现在粉饰中的卖人肉行业,形式上只妓女户,骨子里却包括酒家、地下酒家、舞厅、地
  下舞厅、理疗院、和马杀鸡性起的理发厅。我们细察这些粉饰中特色,穷本溯源,会有“手
  足之情”式的发现,就是:现在妓女户与酒家等的演变,有固有文化的背景--有的与固有
  文化貌合神离,有的与固有文化貌离神合。它们在许多方面,蔚为中国文化的特色,而被洋
  鬼子望“中”兴叹。

  “公营企业”--以充国用

  我用一个例子,来说明确属中国文化的特色。例子是:有谁想得到--娼妓在中国,竟
  是“公营企业”!

  中国最早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
  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
  目的,是增加国库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
  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份
  却是吃软饭吃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说没有管仲,他要披发左衽(右边为任字),
  变成外国人了,这么推论,使中国国泰民安,身为“女闾”的人,以血肉之躯,“以充国
  用”,的确功不可没。虽然她们的痛苦如何,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管仲时代妓女的主要来源,是奴隶,就是所谓“奚”。奚字在象形文字中,是“手持绳
  圈套女人”,套到女人操皮肉生涯,加入公营企业,这种妓女,就是“官妓”。官妓的制度
  在中国持续极久,《吴越春秋》说“越王句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
  其意。”就是官妓。《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就是官妓。
  《南史》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淫宴。”就是官妓。官妓的来源,主
  要有三:

  一、罪人家属--古代的人权单位不是个人,而是家族。一个人犯罪,常常连累到一
  家。通常的公式是:男人给宰了,妻女则沦为官妓。

  二、奴隶买卖--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在人口比例上比中国多;但在时间持久上,比
  中国短。中国买卖奴隶,有过“与牛马同栏”的大场面,人变成牛马,还有什么可说?

  三、堕入风尘--是变相的一种人口买卖,只不过被买卖的,原属良家妇女。《北里
  志》所谓“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就是这一类。

  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
  坊”,由“乐营”管辖。《云溪友议》记有“乐营子女,厚给衣粮、任其外住”的一个特
  例,是两个信释道大官的德政,反证了当时“乐营子女”是不能外住的,官妓的没有肉体自
  由,是和没有人身自由一致的。

  因为没有自由,所以任凭处理,前程莫问。汉朝本来对“群盗妻子”发配为营妓的,但
  是李陵行军时,发现她们,就一律给杀掉;宋朝平北汉,北汉“献官妓百余人于宋”;胜利
  者意犹未足,还“夺其妇女随营”。宋朝的官妓,从宽录取,不但把罪人家属当公娼,甚至
  把良家妇女“系狱候理者”(在看守所中等待判决的)都派上用场!甚至公然去抢来,逼良
  为娼!或者乾脆诬陷良民为盗匪,以便将家属收为官窑子!更妙的是:王安石变法时,一切
  都公卖,酒是其中之一。为了卖酒,居然派妓女助售--“官卖酒用妓作乐”!《都城纪
  胜》书里说:

  “官库则东酒库、南酒库、北酒库、上酒库、西子库、中酒库、外库、东外库,每库皆
  有酒楼。若欲美妓往官库中点花牌,其酒家人亦多隐庇推脱。须是认识其妓,及以利委之可
  也。”这就是酒家的前身。现在中国人很难知道:酒家原来是官办的,最早的目的是推销政
  府造的酒,“以充国用”。这是一位立身谨严的政治家王安石出的怪主意。王安石本人,在
  别人请他吃饭以妓作陪时候,拒绝入席;但他却和管仲一样,为了“以充国用”,竟不惜油
  然而生“皮肉之见”,使政府大吃其软饭。这些大政治家的举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谚语-
  -“伟大的人有伟大的错误”。

  难乎为“妓”--以充文用官妓演变到明朝,有了严格的发展,《国初事迹》记明朝公
  娼情形说:

  “太祖立富乐院,令礼房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吏及舍人,
  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这是很清楚的“公务员金字上酒家”模式。但这种禁令有
  效吗?《五杂俎》的记录,有了以下真相:

  “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辄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
  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明
  英宗’宣德初始有禁,而缙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轫(左边为牛)里干
  (门中干字)。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窠子’,盖不胜数矣!”这段文
  献,透露了两种“家居”情况:第一种家居,是“缙绅”先生在家里叫姑娘,姑娘做应召女
  郎;第二种家居,是姑娘在家里接客,姑娘做陶公馆式私娼,两种家居都可逃掉政府的禁
  令,使官妓制度,遭到反托辣斯的抵制。

  《五杂俎》书里又提到“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的话,说明明朝政府仍在
  吃软饭。政府立场既然如此不道德,想用法律要求公务员道德,自然也就根本行不通。《尧
  山堂外记》收有明朝三“杨”开泰的宰相(杨荣、杨士奇、杨傅(左边三点水))联袂狎妓
  的故事:

  “三杨当国时,有一妓名齐雅秀,性极巧慧。一日,令侑酒,众谓曰:‘汝能使三阁老
  笑乎?’对曰:‘我一入便令笑也。’及进见,问来何迟?对曰:‘看书。’问何书?曰:
  ‘烈女传。’三阁老大笑,曰:‘母狗无礼。’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
  (侯)。’一时京中大传其妙。”连当朝宰相都可以公然叫条子,所谓禁令禁令,又在那
  儿?

  其实,明朝这种知识分子与妓女的情孽,本是渊源有自的,早在唐朝就大为流行。唐朝
  知识分子以走动秦楼楚馆为正业之一,从元白到李杜,无一例外。在杜牧的诗里,可以看到
  太多太多“不饮赠官妓”“娼楼戏赠”的作品,从这些结果看,中国娼妓不但达到了“以充
  国用”的特殊效果,又给中国饮酒作乐的知识分子“以充文用”,风化出他们笔下的文学。
  流风所及,中国文人几乎无一不跟娼妓饮酒作乐,写诗漫爱。这种“饮酒作乐”的特色,本
  来是“酒家”与“妓女户”二合一的,到了现在,形式上已经一分为二,形而上者不能搞,
  形而下者不能聊,所有“玉人何处教吹箫”的时代,已经完全远去,中国文人的作品也就更
  不堪设想了!

  “饮酒作乐”不但是中国娼妓业的固有文化,甚至此一行业的远流,就从饮酒作乐而
  来。中国古代没有“娼”字,娼字是六世纪才出现的。在它以前,都用“倡”字。倡就是音
  乐,“倡优”是一回事,就是歌唱表演。倡字后来来个细胞分裂,人字旁变口成为“唱”
  (纯音乐),变女成为“娼”(纯妓女),倡字本身保留原样的部份,只做为“提倡”“倡
  导”来用--自己不介入声色场所,清高起来了。

  中国娼妓的语源,既然一开始就“穷声色之娱”,外加饮酒助兴,所以,在称呼方面,
  就有“声妓”、“歌妓”、“酒妓”、“饮妓”、“酒纠”等名目,这些名目所象徵的文化
  特色,自然也就我中华只此一家。

  内外难分--以充家用

  因为特色只此一家,由特色而来的历史,自然也就别无分号。中国历史中,有一种“家
  妓”。家妓是养在豪门中的妓女,算是自备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还没有资格做姨太太,
  要生了儿子,才有资格做姨太太。两晋南北朝时,家妓最多:

  《宋书.沈演之传》:“奢淫过度,妓女数十,声色放纵。”

  《宋书.杜骥传》:“家累千金,女妓数十人,丝竹昼夜不绝。”

  《宋书.范晔传》:“家乐器服玩,并皆珍丽,妓妾亦盛饰。”

  《北史.夏侯道迁传》:“妓妾十余,常自娱乐国。”

  《北史.高聪传》:“唯以声色自娱,有妓十余人。”

  《南史.张怀(玉旁)传》:“居室豪富,妓妾盈房。”因为家妓成风,所以许多事
  件,也因之而起。最有名的“落花犹似坠楼人”主角绿珠,就是石崇的家妓。家妓引起家庭
  大血案,这种史实,只有中国才有。

  别以为家妓只是豪门自己的规矩,其实是依法有据的。唐朝法令规定:“三品以上听有
  女乐一部,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皆不得有钟磐乐师。”可见官做大了,就可以依法在家
  开“妓女户”“歌舞班”玩。相对的,官不够大,自然就不能乱开。《南史.王宴传》:
  “宴从弟诩,位少府卿,(束力)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妓。诩、、、、以畜妓免官,禁锢
  十年。”就是一个教训,--女人岂是你玩的!

  由于窑子开到家里,一个有趣的现象发生了,就是古今名称的混乱。现在人称自己太太
  做“内人”,如果这位太太是“从良”了的,倒真名符其实。原来唐朝称妓女叫“内人”。
  《教坊记》里说:“妓女入宜春院,谓之内人。”张佑的诗说:“内人已唱春莺啭,柳枝磋
  磋(单人旁,醉后起舞貌)轻舞来。”都特指妓女。可见从“家妓”观点看,妓女倒真正是
  内人,老婆反真正不内。要内,至多也该叫“内子”。内子照《礼记》、《左传》等解释,
  是卿大夫的正妻;但照《书言故事》、《频罗庵(广改为草头)遗集》等解释,却又指的是
  人家的老婆,却又明明该是“外子”!但“外子”又明明是指丈夫,于是老婆又变成丈夫,
  女的变成男的,又势难成立。这种的内外难分,使人感到:现代人向人介绍自己老婆是“内
  人”的时候,无异同时告诉人自己是“龟公”,是“大茶壶”。两位男士互相介绍自己内人
  的时候,就同时是两只“龟公”,两把“大茶壶”。三人四人,五人六人,自然依此类推,
  不在话下。这些谑画,都因为古人将妓女“以充家用”,引为内援。以致自外入内,将内见
  外,闹到安内为难,攘外亦不大易,俯仰一世,龟壶而后已,悲夫!

  以上所举中国娼妓“以充国用”、“以充文用”、“以充家用”三种特色,都和后代有
  微妙的脉络关系,有不可思议的“手足之情”:不论是一种制度,不论是一种民俗,不论是
  一个名词或一条禁令,都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意想不到的关口,被古人“含情脉脉”。

  中国民族太古老了,从青史看青楼,虽然红袖香销,可是却残颜难褪,一段青楼的青
  史,使我们看到几番血色,多少苍白!真令人掩卷。

一、娼妓制度与婚姻家庭制度
中国古代的娼妓制度,其实是来源于整个社会所实行的婚姻家庭制度。恩格斯曾经说过:“卖淫是对专偶制(过去翻译成‘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其实对于中国来说,还不仅仅是一个“补充”的问题,从根子上就是两个共生共容、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的孪生制度。中国古代社会,对于男性实行的是一种“有限的性自由”。它的限定条件就是:只要是不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性关系就允许;凡是有可能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则必定严厉谴责与禁止。¬也就是说,一个拥有相当的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男人,在家里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再拥有妾(小老婆),拥有婢(丫鬟)。他可以只跟妾过性生活(但是不能因此而抛弃正妻),也可以与婢发生性关系(只要事后把她“收房”,纳为妾)。但是在家庭以外,他却不能与任何女性通奸,也不能拥有任何现在意义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这是因为,如果女方已经结婚,这就会破坏别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还没有结婚,她的失贞也会破坏她将来的婚姻,或者使一个其他男人无法找到老婆。 ¬这就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里,其实非常根深蒂固的“社会公平”的内涵,在性关系方面的具体化。¬有限定,就必然会有让步和另外的宽容。那就是允许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这是因为,娼妓的社会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所谓“卖身”、“养女”等等),不可能与一个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男人结婚,充其量也不过是被男人“赎身”而成为他的小老婆。这虽然往往会使这个男人很丢脸或者没面子,但是却并不违反社会制度,因为这只不过是把一个女人从妓院转卖到一个家庭,或者是纳妾时不找良家闺女却偏要找青楼女子。这,怪是怪一些,但是毕竟无伤大雅,于别的男人无妨,社会当然不会大加干涉,笑话、笑话而已。对于低阶层的男人来说,就是明媒正娶一个妓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那个妓女在婚后能够恪守妇道就行。
相反,如果一个男人沉迷于嫖妓之中,甚至连老婆也不要了或者不娶了,社会至少也会严厉谴责他。许多情况下,强大的宗族组织还会“帮助”、“挽救”甚至惩罚他,例如剥夺他的族内地位、结婚权利或者继承权利等等。因为他已经破坏了社会的根本婚姻制度,因此被叫作“不务正业”、“抛家舍业”、“生活糜烂”,甚至是“醉生梦死”、“荒淫无耻”等等,等等。 ¬¬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婚姻家庭制度,所以对于低阶层男性来说,娼妓是他们合理合法地宣泄婚前性欲或者婚后剩余性欲的现成对像;对于那些有钱有势或者有权有势的男人,尤其是士大夫阶层来说,娼妓又是他们惟一有可能合理合法地找到的“情人”。这是因为,在那时候,天下的所有女人中,惟有娼妓才可能是懂得琴棋书画、多才多艺、善于交际、情感相对丰富的年轻女性;惟有娼妓才可能跟他们吟诗作对、纵论经纬、对酒为歌。总之,惟有娼妓,才可能与他们兴趣相投,才可能拥有共同语言和情感交流。这一点也不奇怪,也不是因为妓女们有什么天赋,完全是由于整个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别角色制度所决定的。
二、传统女性的5种宿命
在这种制度下,对于男性来说,天下的女人无外乎分成5种,而且各有各的用途,泾渭分明,各司其职,相辅相成。
第一种是妻子。是明媒正娶的“孩子妈”和“贤内助”,负责生儿育女、操持家务、管理小老婆和奴婢。

因此,一个好妻子的条件就必然依次是:
1.门当户对。以便保证妻子具有相应的持家能力,使目前的婚姻家庭能成为“天作之合”,维护目前男人的社会地位;
2.能够生殖。以便保证男人能够传宗接代,男人的家族能够生生不息;
3.贞节无暇。以便保证男人的后代们血统纯正;家世清白、没有“家庭历史问题”;
4.俯首帖耳。以便维系父权制的家庭制度。
但是这里也就不难看出,对于一个正妻来说,正常女性的许许多多特点不仅毫无必要,而且没有才好;

1.年轻美貌不仅毫无必要,反而容易“朝秦暮楚”、“招灾惹祸”,甚至“红杏出墙”,就连诸葛亮这样的大人物都说:丑妻是福;
2.床上功夫,也无必要,能生出孩子,尤其是生出儿子来才是真本事,才是真功劳,否则,一旦妻子欲火攻心,夫将不夫,家将不家;
3.感情丰富,更无必要,因为除了家务事,男人根本就不会跟妻子谈什么的,否则,“枕边风”就会成为“祸水”。
那么,男人就不需要这些女性特征吗?非也,只是因为还有第二种女人在预备着:妾、小老婆,是男人专门娶来或者买来补充正妻的不足的。
她们的条件依次是:
1.年轻美貌,以便满足予男人对“嫩若青枝”、“秀色可餐”和“金屋藏娇”的心理需求;

2.床上武艺高强,而且近在咫尺,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盛”,以便满足男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性生活要求;
3.撒娇耍嗔,争风吃醋,但又适可而止,惟命是从,以便满足男人“玩女人”(不仅仅是性交)的需求。
但是,妾也必然有妾的缺欠。她们一般都是出身贫寒,缺乏文化教养,往往只能上床玩玩,却来不得风雅。而且,在封闭的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里,男人再有钱,也很难把一个同样生长在农村的小老婆“调教”成才女。尤其是,男人不能真的跟她们玩什么感情游戏,因为她们毕竟在婚姻之内,在家庭之内,如果玩得几个妻内讧了,或者跟大老婆较真了,岂不是后院起火,自讨苦吃?
第三种女人,是男人的婢(丫鬟)。她们是主要从事体力劳动的(半)女奴她们虽然并不是男人的必然的性交对像,但是男人如果愿意,也可以那样干,只要事先或者事后补办一个“收房”的手续,把丫鬟提拔成小老婆就可以了。有的男人连收房都不肯,就那么半强奸半诱奸地干。只要没有闹出人命来,社会也没脾气,因为那是男人自己的家务事。当然,丫鬟往往更加粗陋,所以这么干的男人比较少。
第四种女人,是尼姑。她们一般不会跟男人有什么瓜葛,但是恰恰因此,她们实际上只是男性社会里的“贞节花瓶”,以便让男人们觉得,这个世界多么圆满啊,毕竟还有一些守身如玉的圣女,供我们崇拜,也供我们激发第五种女人,就是娼妓。她们的社会功能,对于低阶层男人来说,就是“公共厕所”,所以为他们服务的也就是下层妓女;对于中层男人来说,中级娼妓扮演的是“隔壁的女子”那样的角色,使这种男人可以在她们那里合理合法地尝一尝偷情的鲜,过一过通奸的瘾;对于上层男人来说,高级娼妓则是他们的“梦中情人”。所以,士大夫们去妓院,一般是“狎妓”,而不仅仅是低层男性的那种嫖妓。“狎妓”不仅包括一对一的玩耍,也包括一帮男人一起去妓院玩,或者相约在妓院一起玩;还包括利用妓院和娼妓的陪伴,来进行士大夫之间的一般社交。 ¬为了符合这样的社会功能,维持这样的社会角色与社会地位,娼妓都是从小严格训练、不断筛选出来的。那些中途被淘汰的,就只能停留在下层或者中层的某个阶梯格子里,惟有那些符合上层男性的社交、消闲、调情、性交四大需求的妓女,才能爬到青楼的最顶层。¬这样一来,妓女的等级实际上就与社会上男人的等级相一致了:贫寒之男只能去烟花巷里的娼“寮”(寨子般的),找那些惨不忍睹的烂娼;小康之男可以去一些有头有脸的妓“院”(像个家居),找那些类似小家碧玉的妓女;而那些体面的男人则去那些够得上“楼”(富贵显赫之处)的地方,找那些往往是远远胜过妻妾婢尼的高级妓女。“青楼女子”就成为了当时天下女人里最有才艺修养、最温文尔雅、最善解人意、最善于社交的女子,成为了惟一一种能够吸引士大夫情感的女子。虽然在实质的社会制度里,她们仍然是低于妻妾婢尼的,但是在当时很少的社会活动中,她们的地位却远在妻妾婢尼之上。文人学士们往往也被搅昏了头,忘记了或者故意忽略了青楼女子的“卖笑”本质,只顾把自己的“剩余情感”投入到“狎妓”之中,不断地把青楼女子拔高、美化、神圣化。结果,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才出现了那么多歌颂妓女的作品,以及据说是妓女创作的文采**的作品。其实,这只不过是士大夫的一种心理需求而已。他们自己是才子,所以他们所结交的女人也必须是才女,否则就会有辱斯文,就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迷恋于青楼,就会暴露出自己那种虽然妻妾成群却心无所系、情无所钟的可怜相,甚至就会对社会的整个婚姻家庭制度产生怀疑——那可是杀头的罪过啊!还不如自己虚构出一幅美妙的幻像,躲在里边自得其乐,哪怕自己偷偷地加工甚至伪造一些“青楼文学”,哪怕被那些“一分钱一分货”的“佳人”给生生地撅出来过,也都忍了、认了、假装忘了。 ¬¬结果,在中国的古代文学史上,从早先的《神女赋》开始,男性的“梦遗文学”到了《聊斋志异》达到了顶峰;士大夫的“手淫文学”从狎妓诗文到《杜十娘》之类,也达到了顶峰;而“阳萎文学”则是到了《红楼梦》才最终功德圆满的。¬这样一种严密的社会角色之网,对于女性来说,毫无疑问是一种窒息。在中国古代,再有本事的女人,充其量也只有这5种前途。

最幸福的女人,是“为人妇者”,也就是作为明媒正娶的妻子。哪怕对方再穷,也比下面的任何角色要强得多。因此,在妻子们对娼妓们的痛恨里,并不像妻子自己说的完全是因为郊破坏她们的家庭,而是隐含着一种根深蒂固的、刻骨铭心的蔑视,所以才格外地痛恨。这就像皇帝老子及其巴儿狗们因为对草民无限蔑视,所以才对“犯上作乱”有深仇大恨一样。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差的女性,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充当—个妾而已。妾的身份和地位,虽然低于妻子,但是又高于丫鬟。尤其是,妾毕竟有一个家,有一个稳定的生活,而且还有一线希望:只要在老爷那里得宠,自己的实际地位和待遇不会比妻子低多少;如果有幸遇到大老婆死掉的机遇,自己就很可能上升为正妻。¬不得不做婢女的,当然是那些最底层的女性。她们是卖身或者半卖身的,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由主人决定,把自己嫁给一个同样身份的男仆,成为一个正妻。闹不好,丫头被主人转卖掉,甚至卖到低等娼寮里的事情实在是屡见不鲜。所以,如果丫鬟被老爷给“搞”了;如果有机会上升为小老婆,那么多数人只会觉得三生有幸,不大会出现“喜儿”的。以上3种人都做不成或者不肯做,那么一个女人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当娼妓,要么当尼姑。可是尼姑庵的容量毕竟很有限,物质生活也比最差的娼寮还差,所以当娼妓往往是更好的选择。
三、对娼妓业的限制
晚清上海名妓文韵阁校书李咏。戊戌变法期间全国兴新学,李咏在上海妓界发起兴办青楼女学校,专为青楼女子提供教育。但是,中国古代的社会管理者并不是一群傻瓜或者只顾霸枉法,别的一概不干。他们深刻地懂得当时女性的这种处境,因此总要千方百计地防止低层女性由于“贪图享受”(其实是为生活所迫)而自投娼门。这并不是什么人道主义,而是因为这样的女性一多,娶不到媳妇的男人也就必然更多,甚至“玩物丧志”沉迷于妓院的男人也会更多。¬¬这不仅仅会威胁到社会的整个婚姻家庭制度,会破坏孔孟之道“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的理想,甚至会威胁到统治阶级培养接班人的政治大业。所以历朝历代都有很多针对娼妓的“就业资格审查”,绝不是谁想干就能干;而且“逼良为娼”一直是重罪,一直被严惩不贷。¬除了这种官方控制以外,当时的以农耕为主的社会生活形态,也对娼妓业发挥了很大的抑制作用。当时,客观上具有嫖娼消费能力的男人,主要是中、小地主,但是他们基本上长期生活在乡村社会中,很少进城。他们与城市生活不仅有相当大的地理空间障碍和信息沟通障碍,也有很大的心理隔皓。所以他们在“性消费”方面往往会觉得,只要自己家里有妻有妾有丫头就足够了,并没有太多的“非分之想”。与此相反,城市里的士大夫阶层的主力,其实是那些相对寒酸的书生。对于嫖妓,尤其是对于“青楼之恋”,他们往往是心有余而钱不足。官吏阶层虽然有权有势,但是毕竟要受到正统道德和许多规章制度的约束,也不可能成为娼妓的常客或者主客。结果,娼妓业的“上帝”主要是纨裤子弟和泼皮浪子,而这类男人,在历史上一直就不是很多。正因如此,中国古代的娼妓业一直有,但是也一直没有什么巨大的发展,只不过常常被一些忧国忧民的士大夫们在道德上和国难的意义上抨击,所以才使后人不自觉地夸大了历史上娼妓业的规模与影响。一句“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就像后来打不过洋人的败军之将却勇于为“守节”而斩杀自己的妻女一样,充分体现了中国文人那种当不上奴才的政治情结和色厉内荏的软骨头精神。
综上所述,在中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娼妓合法制度、性别角色制度相互结合得天衣无缝、相得益彰。我们简直无法用一个词汇来概括它,只好称之为“以男性为中心的妻妾婢妓尼和谐运作”的制度。在今天,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它都肯定是罪恶的;但是也不容否认:在社会运行的角度上,它又无疑是和谐的与高效率的。

一     中国娼妓起源

1      一说是在虞尧夏禹之时,大约在公元前2100年前。《尚书·虞夏书·益稷》有这样的记载:尧的儿子丹朱,整天玩乐,不干正事,不分黑天白夜,“朋淫于家”。“朋淫”就是“群交”。那么,什么样的女子可以昼夜不归,在外面与人群聚性交呢?显然是妓女无疑。依此说,中国的妓女应该是在尧的时候就已经有了。

2  一说是在夏桀之时,大约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西汉的刘向在他的《列女传》中就有过“夏桀既弃礼义,淫于妇人。求四方美女积之后宫,作烂漫之乐”的记载。夏桀是夏朝最后一个君主,也是夏朝最荒淫残暴的君主,但他不是唯一的。夏朝的腐败淫乱是从第三代开始的,“太康失国”就是因为“娱以自纵”所致。“孔甲乱夏”,也是因为“淫乱德衰”。君主如此,臣子自不待言,性买卖兴起于此时,也是理所当然的。

3  一说是在春秋时的齐国,大约在公元前680年左右。《战国策·东周策》记载“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管仲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非自伤于民也!”齐桓公和管仲置女闾的目的是为了“征其夜合之资以富国”。《论语·微子》也有记载“齐人归女乐,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孔子行。”清人褚人获在《坚瓠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是官办的、以国家赢利为目的的妓院的开始。显然,管仲是见到社会上,有了以买淫为乐的男人、以卖淫为业的女人这样一个性交易市场的存在,才产生了“国营妓院”的想法。这个时代还产生了“营妓”,《吴越春秋》说:“越王勾践输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 娱其意。”越王为了稳定军心,组建了“营妓”,为前方将士提供性服务。连年发动扩边战争,以武功传于后世的汉武帝,也建立营妓制度,用随军妓女来安定自己的军队,《万物原始》上就有记载:“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中国人在2600多年前就有了随军妓女,这也许是世界之最。

4  清朝人袁枚在《随园诗话·第六卷》,对妓女的起源有另一说。现将原文抄录如下,以资考证。

有人问:“妓女始于何时?”余云:“三代以上,民衣食足而礼教明,焉得有妓女?唯春秋时,卫使妇人饮南宫万以酒,醉而缚之。此妇人当是妓女之滥觞。不然,焉有良家女而陪人饮酒乎?若管仲之女闾三百;越王使罢女为士缝纫,固其后焉者矣。”戴敬咸进士,过邯郸,见店壁题云:“妖姬从古说丛台,一曲琵琶酒一杯。若使桑麻真蔽野,肯行多露野深来?”

上面说到的“卫使妇人饮南宫万以酒”见之于《左传·庄公十二年》。南宫长万,即宋万,又称南宫万,宋国大夫,以勇力事宋闵公。在宋鲁乘丘之役中,鲁庄公用箭射伤并俘虏了南宫万。宋国向鲁国请求释放南宫万,宋闵公用讥讽的语言嘲弄了南宫万,南宫万因此怀恨在心。回国后,南宫万于庄公十二年(公元前682年)秋天,弑杀了宋闵公及几位大臣,立宋公子子游为国君。后来,外逃的公子们联合起来,在曹国军队的支持下,打败了公子子游,南宫万逃到了陈国。宋国用贿赂请求陈国把南宫万引渡回国。陈人就用女人陪南宫万喝酒,灌醉后把他捆起来送给宋国,宋国把他杀了。

袁枚写的是“卫使妇人饮南宫万以酒”,有误,应该是陈国。但是,袁枚未必是要考证究竟是卫国还是陈国,用“美人劝酒计”把南宫万灌醉,而使其缚手就擒。然而,袁枚却真的把中国妓女的出身说清楚了。按袁枚的说法,在管仲挂牌开设国营妓院之前,就有了官妓的存在。陈国陪酒的女人,既然不是良家女子,肯定是驿馆的“女招待”,也就是官妓。官妓是“吃皇粮”的,她们只是听政府的工作安排,完成自己的接待任务,并不以赢利为目的。政府只是用她们为国宾提供性服务,也并不想获取什么经济效益,只是达到政治目的一种手段而已。

管仲的国营妓院完全是以赢利为目的的,“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什么叫“夜合之资”,说白了就是卖×的钱。因为有了买淫的男人,才有了卖淫的女人;有了买淫卖淫的市场,才有了管仲开设的职业化、市场化的营业性妓院。管仲只不过是国营妓院的始作俑者而已。由此,我们完全可以把妓女的起源推溯到距今四五千年前的虞尧夏禹时代,或更早些。妓女的出现,是与统治阶级剥削、压迫、玩弄女性分不开的,它应该是私有制的孪生姐妹。帝王的宫殿就是历朝历代最大的妓院,皇亲国戚、王公大臣、地方官吏就是卖淫的最大买主。

袁枚说:“三代以上,民衣食足而礼教明,焉能有妓女?”可是,中国的“衣食”从来就没有“足”过;中国的“礼教”从来就没有“明”过。于是,中国的女人,当然是那些失去了人权的、“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女人,为了最低的“人权”——生存,不得已走上妓女之路。因为他们除了把仅存的,人的那一点点本能扒光抛出之外,实在是没有什么技能可以活命了。

2  为什么古代不禁娼

中国古代的娼妓制度,其实是来源于整个社会所实行的婚姻家庭制度。 

恩格斯曾经说过:“卖淫是对专偶制(过去翻译成‘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其实对于中国来说,还不仅仅是一个“补充”的问题,从根子上就是两个共生共容、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的孪生制度。 

中国古代社会,对于男性实行的是一种“有限的性自由”。它的限定条件就是:只要是不会破坏婚姻和家庭的性关系就允许;凡是有可能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则必定严厉谴责与禁止。 

也就是说,一个拥有相当的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男人,在家里完全可以除了妻子以外,再拥有妾(小老婆),拥有婢(丫鬟)。他可以只跟妾过性生活(但是不能因此而抛弃正妻),也可以与婢发生性关系(只要事后把她“收房”,纳为妾)。但是在家庭以外,他却不能与任何女性通奸,也不能拥有任何现在意义上的“情人”或者“第三者”。这是因为,如果女方已经结婚,这就会破坏别的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还没有结婚,她的失贞也会破坏她将来的婚姻,或者使一个其他男人无法找到老婆。 

这就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里,其实非常根深蒂固的“社会公平”的内涵,在性关系方面的具体化。 

有限定,就必然会有让步和另外的宽容。那就是允许娼妓的存在和男人有限度的嫖妓。这是因为,娼妓的社会身份往往是非自由人或者半自由人(所谓“卖身”、“养女”等等),不可能与一个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男人结婚,充其量也不过是被男人“赎身”而成为他的小老婆。这虽然往往会使这个男人很丢脸或者没面子,但是却并不违反社会制度,因为这只不过是把一个女人从妓院转卖到一个家庭,或者是纳妾时不找良家闺女却偏要找青楼女子。这,怪是怪一些,但是毕竟无伤大雅,于别的男人无妨,社会当然不会大加干涉,笑话、笑话而已。对于低阶层的男人来说,就是明媒正娶一个妓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那个妓女在婚后能够恪守妇道就行。 

相反,如果一个男人沉迷于嫖妓之中,甚至连老婆也不要了或者不娶了,社会至少也会严厉谴责他。许多情况下,强大的宗族组织还会“帮助”、“挽救”甚至惩罚他,例如剥夺他的族内地位、结婚权利或者继承权利等等。因为他已经破坏了社会的根本婚姻制度,因此被叫作“不务正业”、“抛家舍业”、“生活糜烂”,甚至是“醉生梦死”、“荒淫无耻”等等,等等。 

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婚姻家庭制度,所以对于低阶层男性来说,娼妓是他们合理合法地宣泄婚前性欲或者婚后剩余性欲的现成对像;对于那些有钱有势或者有权有势的男人,尤其是士大夫阶层来说,娼妓又是他们惟一有可能合理合法地找到的“情人”。这是因为,在那时候,天下的所有女人中,惟有娼妓才可能是懂得琴棋书画、多才多艺、善于交际、情感相对丰富的年轻女性;惟有娼妓才可能跟他们吟诗作对、纵论经纬、对酒为歌。总之,惟有娼妓,才可能与他们兴趣相投,才可能拥有共同语言和情感交流。 

这一点也不奇怪,也不是因为妓女们有什么天赋,完全是由于整个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别角色制度所决定的。

在中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娼妓合法制度、性别角色制度相互结合得天衣无缝、相得益彰。我们简直无法用一个词汇来概括它,只好称之为“以男性为中心的妻妾婢妓尼和谐运作”的制度。 

在今天,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它都肯定是罪恶的;但是也不容否认:在社会运行的角度上,它又无疑是和谐的与高效率的。



中国最早历史记载娼妓是管仲设立的制度。之前没有娼妓,因为娼妓概念是平民出现之春秋战国时才有。在西方,也是如此。
网络上有些反华者胡编乱造,说三皇五帝夏朝就有了,譬如把象棋说成印度起源,因为有“象”,而中国古代没有大象!先不说中国古代有大象,还有犀牛,象兵队伍庞大,我们就说这个“象”字不是象棋的含义,不是大象玩象棋,也不是人玩大象,而是象形的意思。反华份子随便把古书“淫”字解释为娼妓,或者干脆否定中华文明,贻笑大方。反过来,我们可以看看西方中世纪传教士剽窃古波斯文明文化编造的“古希腊先进文明”,例如公元前两百年阿基米德说,如果给我一个合适的杠杆,我就能撬动地球!编造太好,反而暴露,令人不齿!而中华文明真实不虚,不仅有考古证据,历史记载,还有遗传至今的佛道中医例如脉诊,譬如“活的文物”。西方文明很短,中华文明才是地球人类文明的根源,无能否定。例如象棋起源中国,

  • 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
  • 答:¬¬正是由于这样一种婚姻家庭制度,所以对于低阶层男性来说,娼妓是他们合理合法地宣泄婚前性欲或者婚后剩余性欲的现成对像;对于那些有钱有势或者有权有势的男人,尤其是士大夫阶层来说,娼妓又是他们惟一有可能合理合法地找到的“情人”。这是因为,在那时候,天下的所有女人中,惟有娼妓才可能是懂得琴棋书画、多才...

  • 为何古代不禁娼妓?
  • 答:聊这个事情,咱们得划定个时间节点,广义的把1949新中国以前都归为古代,1949以后都归为现代。这个与学术界的分发不同,因为就娼妓这件事而言,1949年前是不禁止的,1949新中国后明令禁止,故如是区分。2、概念解读 娼,古代指唱戏的女子,从事歌舞的女艺人;妓,古代指表演歌舞的女子。娼妓,你可以理...

  • 为什么古代朝廷不限制色情产业的发展?
  • 答:那么古代朝廷为什么不限制色情产业的发展呢?其一主要是因为古代社会的生产力比较低,朝廷的国库经常处于空虚的状态,对于古代的封建统治者来说,只要能够提高国库储备,用什么方法并不重要。另外自古以来,娼妓就是一种传统职业,并且在古代的色情产业也并不和现在并不完全相同,因为在古代娼妓主要指的是一些...

  • 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
  • 答:不只中国古代的娼妓制度,除了伊/斯/兰教区域,几乎全世界各地都曾是娼妓制度畅通无阻的地区,娼妓的出现,不是谁头脑发热想出来的,而是社会发展过程合理产物。娼妓业是人类婚姻制度出现以后,服务并保护现有婚姻制度的一种社会辅助制度。所以,恩格斯说:“卖淫是对专偶制(过去翻译成‘一夫一妻制’)的...

  • 中国古代的君王们为什么不禁娼妓,真正原因是什么?
  • 答:由国家财政供养的官妓。凡是官府到任、迎送官员、招待宾客,都要安排官妓提供“三陪”服务。”再者,古代青楼也是官营体制。青楼每年为国库进贡不少银两,也是国家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而且,古代大多人民劳动力落后,有时无法抚养自己的孩子,就将其送入青楼,让其能够生存。所以,古代的君王不禁娼妓。

  • 为什么古人比较保守,在古代却不禁黄?
  • 答:民间俗语笑贫不笑娼是很有名的一句话了,它能够流传了如此之久,多少也说明了,娼这个行业,诞生和发展也是具有相当长的历史年头的。古代人除了汉唐,似乎大多数朝代都比较保守,那么,作风保守的古代为什么没有禁黄呢?根据技能种类的不同,历史上的娼妓划分也是蛮多的。艺妓、歌舞伎……...

  • 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
  • 答:“饮酒作乐”不但是中国娼妓业的固有文化,甚至此一行业的远流,就从饮酒作乐而 来。中国古代没有“娼”字,娼字是六世纪才出现的。在它以前,都用“倡”字。倡就是音 乐,“倡优”是一回事,就是歌唱表演。倡字后来来个细胞分裂,人字旁变口成为“唱” (纯音乐),变女成为“娼”(纯妓女),倡字本身保留原样的...

  • 古代为何没有限制妓院的发展呢?
  • 答:对本地财政还有帮助,为什么要禁止呢。而且官员自己也可以进去耍耍嘛。古人是觉得娼妓不好,可是那只是认为自己的妻子、姐妹去做娼妓是奇耻大辱,但是别家的女人去做,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管那么多闲事干吗?所以男人们多了个寻欢作乐的地方,在那里花钱就能买到女色,这对他们来说可是很划算了。

  • 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
  • 答:、“人体模特”的态度上均可见一斑;而对于农民阶层,货币化的交易方式和可能子女受害的恐惧,令他们对娼妓和嫖娼者的厌恶发自内心。因此,在前现代社会对于娼妓的态度是禁是容,并不是单纯的道德问题,而是完全矛盾的一种生活方式的对抗,明朝之后,才是开启了我们比较熟悉的中国历史和伦理架构。

  • 谈古论今,为什么古代娼妓合法
  • 答:”就是说管仲开设公营妓院,把收取的钱用于军费开支。(详见拙作:谁是中国开设“红灯区”第一人),因此管仲被誉为官妓的鼻祖、娼妓行业神。娼妓制度立于汉,盛于唐,清以后开始禁娼妓行业,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实现了禁娼。不过近年又有死灰复燃、暗娼涌动,为数不少的娼妓以各种方式...

    户户网菜鸟学习
    联系邮箱
    返回顶部
    移动学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