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李贽的简介
李贽(1527~1602)明代官员、思想家、禅师、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举人,不应会试。历共城知县、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麻城。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杂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被诬,下狱,自刎死。李贽著有《焚书》、《续焚书》、《藏书》等。
李贽(1527—1602年),号卓吾,又号宏浦、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父亲李白斋,也许是教书先生。李贽自幼丧母,自幼倔强难化,儒释道均不信,自称“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尤恶。”七岁随父读书,二十岁离家自谋生活,二十六岁中举人,此后便不再科考。三十岁被选做河南辉县教谕,以后做了二十多年小官,历任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五十四岁时毅然辞官。做官时,坚持正义,常和长官意见不和,屡遭困厄。他曾自述:“余唯以不受管束之故,受尽磨难。一生坎坷,将大地与墨,难尽写也!”
辞官后,居住于湖北黄安,与黄安人耿定理共同讲学,很是相投。定理之兄定向,是个道学家,维护封建礼法,但是“言不顾行”,李贽很厌恶他,多次写信讥笑他,措辞尖锐,引起耿定向的愤恨。1584年,定理死,李贽知道黄安不能久留,于第二年移居湖北麻城外三十里龙潭僧舍芝佛院,过着居士的生活,从事学问。1590年,李贽六十三岁,其诗文集《焚书》刻印引起道学家惶恐,其后所写著作更象狂风一般在麻城传播开来,从之者几千、万人。在遭驱逐时,有朋友劝其到黄安暂避,他回答:“丈夫在世,当自尽理。我自六、七岁丧母,便能自立。……若要我求庇于人,虽死不为也。”封建势力在恐吓无效之下拆毁了他的芝佛院。
李贽无处容身,被一位朋友接到通州,距北京仅四十里,封建势力害怕北京变成第二个麻城,道学家上疏参劾,朝廷随即下令:“李贽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便令厂卫五城严拿治罪。”万历三十年,李贽已七十六岁高龄,于重病之中被捕入狱。不久,乘狱卒来剃发时夺刀自刎,奄奄两日,气绝身亡。其主要作品除《焚书》外,还有《续焚书》、《明灯道古录》、《藏书》、《续藏书》等。李贽是中国古代杰出的思想家,中年以后接受王守仁学派和禅学的影响,更富于批判精神。他自居“异端”,反对“有天理,灭人欲”的道学思想,强调人欲的合理性,肯定“好货”、“好色”是人之常情,认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反对孔子等所谓“圣贤”的盲目学科。
主张独立思考,不以前人之是非拘囿今人思想;对各种封建道德教条,敢于大胆揭露其荒谬或偏颇,对假道学、伪君子抨击更是辛辣尖刻,在文学上提倡“童心”和“迩言”,反对思想束缚,强调“自然”和“发愤”,否定一切格套,肯定创制体格,重视戏曲小说。他的思想学说集中代表了明代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在市民阶层中产生的新思潮,对封建思想传统造成强烈冲击。因此李贽必然受到守旧集团的仇视。《藏书》分为《世纪》和《列传》两部分,主要取材于历代正史,系历史人物评传。出版于1599年,李贽当时七十二岁。
李贽12岁开始作文,反对孔子把种田人看成“小人”。26岁中举人 。30岁至45岁为官,先后任河南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国子监博士、 北京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和郎中,最后出任云南姚安知府。
万历九年(1581年),李贽从云南辞职回加到湖北黄安,住在朋友耿定理家,撰写一些读史的文章,并教授耿家子弟。万历十二年耿定云世,他移居麻城。第二年派人送家眷回泉州,自己一人住在麻城龙芝佛院,致力于读书、讲学和著述,历十多年,完成《初潭集》、《焚书》等著作。收入《童心说》、《赞刘谐》、《何心隐论》及与道学家耿定向反复论辩而撰写《答耿中丞》、《答耿司寇》等书答、杂述、读史短文和诗共6卷。揭露道学家们的伪善面目,反对以孔子的是非观为是非标准,批判的锋芒直指宋代大理学家周敦颐、程颢、张载、朱熹。
李贽倡导绝假纯真、真情实感的“童心说”。李贽在麻城还多次讲学,抨击时政,针砭时弊,听任各界男女前往听讲,并受到热烈的欢迎。万历十六年(1588年)夏天又剃头以示和鄙俗断绝。这对传统思想造成了强烈的冲击,被当地的保守势力视为“异端”、“邪说”,群起围攻,要把他驱逐出境。李贽旗帜鲜明宣称自己的著作是“离经叛道之作”,表示:“我可杀不可去,头可断面身不可辱”,毫不畏缩。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李贽应巡抚梅国桢之请往山西大同,著《孙子参同》,修订《藏书》。秋,到北京,住在西山极乐寺,撰成《净土诀》,次年春天到南京,将自己的零星著作汇成《老人行》,并再度研究《易》,撰写《易因》,最后编订其巨著《藏书》。《藏书》共68卷,系纪传体史论,论述战国至元亡时历史人物约800人,对历史人物作出了不与传统见解苟合的评价,旨在反对儒学。如他赞扬秦始皇是“千古一帝”,武则天是“政由己出,明察善断”的“圣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在山东济宁编成《阳明先生道学抄》、《阳明先生年谱》。
万历三十年 (1602年),礼部给事中张问达秉承首辅沈一贯的旨意上奏神宗,攻讦李贽。最终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在通州逮捕李贽,并焚毁他的著作。李贽入狱后,听说朝廷要押解他回福建原籍,他感慨地说:“我年七十有六,死以归为?”于是愤而以剃刀自刎。死后,马经纶把他收葬于河北通州北门外马寺庄迎福寺侧,今墓地尚在。
李贽的一生充满着对传统和历史的重新考虑,这也是明朝后期社会思想变革的一个聚焦般的体现。
李贽(1527年十月廿六-1602年三月十六),明朝晋江(今福建泉州)人。回族,六世祖母系为波斯女子,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是明朝颇有影响力的儒学大师,思想家、史学家和文学家。
李贽幼年丧母,随父读书,学业进步迅速。自幼倔强,善于独立思考,不拘泥于回教,不受儒学传统观念束缚,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理念。他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 李贽以孔孟传统儒学的“异端”而自居,对封建的男尊女卑、假道学、社会腐败、贪官污吏,大加痛斥批判,主张“革故鼎新”,反对思想禁锢
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又号温陵居士。李贽一生曾用过的名号众多,还有笃吾、百泉居士、宏父、思斋、龙湖叟、秃翁等。 李贽为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创始人是中国明代学者王艮,属阳明学派的分支,被称为“左派王学”。李贽自幼倔强,善于独立思考,不受程朱理学传统观念束缚,具有强烈的反传统理念。他在社会价值导向方面,批判重农抑商,扬商贾功绩,倡导功利价值,符合明中后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要求。其他相关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25236.htm?fr=ala0_1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