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通知”和“请示”的写作格式有哪些相同和不同? 请示和报告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通知
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知有时效性、执行性和知照性的特点。
通知较常用的有规定性通知、会议通知、印发类通知和转发类通知。
印发类通知和转发类通知都是复合式公文,一是通知本身,即印发语、转发语;二是被印发的规章或被转发的文件。二者合二为一,成为一份完整的公文。被发布的规章、被转发的文件不得列为该通知的附件。
通知的写作要求有:(1)针对性强;(2)理由充分;(3)规定具体。这主要是指规定性通知,因为要“遵照执行”,就必须有执行的理由和如何执行的规定。
通报
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通报有典型性、时效性和教育性的特点。
注意通知和通报的异同点。
通报的种类有表彰通报,批评通报和情况通报三种。
通报的写作要求有:(1)事实清楚;(2)分析入理;(3)措施得当。
请示和报告的相同点:
1、行文方向相同
请示、报告都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都属于上行文。
2、行文规则相同
请示、报告都是向上级机关行文,不能抄送下级机关。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
3、表达用语相同。请示、报告都要求用具体的事实和确凿的数据叙述,用语要明确,语气要得体。
4、公文格式相同
请示、报告都使用上行文格式,《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并要求标注签发人。上报的公文标注签发人,是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对上级机关负责的重要标志。
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公文上报时间又比较紧,则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可由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
请示和报告的不同点:
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旨在请求上级指示、批准,需要上级机关审批,重在呈批。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询问,无需上级机关答复,重在呈报。
2、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事前行文,须在上级机关作出明确的指示、答复后方可执行,不允许边做边请示,更不能“先斩后奏”。报告一般在事后或者阶段工作完成后行文。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3、内容含量不同
报告的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是专题性的,内容范围较广,相对来说篇幅较长。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篇幅较短。
4、写作重点不同
请示和报告都需要陈述情况,但是,报告的重点在于汇报情况,且不能夹带请示事项;请示中所陈述的情况只是作为请示缘由,篇幅宜小,重点应放在请示事项上。
5、结尾用语不同
请示常用“妥否,请批示”“请批准”“请批复”之类的结尾语。报告因为不需要批复,一般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等结尾语。。
6、附注要求不同
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标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主要是便于上级机关在审批请示事项时向来文单位了解有关情况或者要求补充相关材料。所以,标注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是对请示的特别要求,对报告来说则没有此要求。
7、主送对象不同
请示只能主送一个直接上级机关,不能多头、多级主送。报告有时可多头主送,比如情况紧急需要上级机关尽快了解时。
8、处理方式不同。
请示属于办件,受文机关必须及时处理,限期批示,明确答复;对于不适合直接作出批示的请示件,可以指示下级机关重新修改后再上报;对不予批准的请示件,上级机关亦可用便函等方式答复。报告属于阅件,受文机关一般不作答复。
扩展资料:
请示与报告混用的原因
1、语体原因
在日常工作中,凡需要上级解决问题,通常习惯说“打个报告”,很少有人说“写个请示”。这实际上是一个涉及语言学层面的问题。根据语体特点,词可以分为通用词和专用词,口头语词和书面语词。
2、历史原因
在1951年9月29日政务院发布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中还没有请示文种,只有报告文种,并且该暂行办法规定,向上级陈述或请示事项要用报告。报告情况是报告,请示问题也是报告。“打个报告来”的口头禅就是从那个时候流行起来的。
3、现实原因
一些论者认为,请示中只能写请示原因和请示根据,提出请求事项,不能陈述情况;报告中只能陈述情况,汇报工作,不能提出措施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请示
百度百科——报告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如下图
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请示属于上行文。凡是本机关无权、无力决定和解决的事项可以向上级请示,而上级则应及时回复。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可分为三种。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请求批转的请示。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