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退休需要哪些材料 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特殊工种退休需要证明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档案材料。即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档案。比如转正定级表、调资升级表、工种变动单、劳保卡、体检表、工资表、车间或班组花名册、履历表、职工登记表、工作证件、劳动合同、工种登记卡类等或其它可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我国对于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十分严格,职工从事符合规定的特殊工种,原始档案记载清楚,且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累计已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如档案记载不清,须提供工资发放表、保健津贴发放表、工资卡等原始材料,材料能清楚认定从事的岗位、年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也可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由于单位没获得审批,导致职工无法提前退休的情况,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职工本应享受的退休待遇。
拓展资料: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规定: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审查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原始记录。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提前退休特殊工种并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退休年龄时,按其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特殊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后据实处理,是针对当时的情况和仅限于上述特定的条件。
(三)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应按职工原始档案的原始记录为认定依据。对职工档案中没有任何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四)特殊工种范围的界定,以国家原各行业主管部、委下发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均相同的工种,如原各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方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工种
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本人书面申请、公示证明(企业公示10天)、档案证明、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养老手册、职工档案。
特殊工种办理退休的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在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和高温工种岗位工作满9年。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岗位工作满8年。
(3)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
(4)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劳动部门认可特殊工种名录执行,档案记载真实明确。
拓展资料
特殊工种是指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拓展资料:百度百科:特殊工种
法律分析:1、申请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委托代理单位介绍信;
(2)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3)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2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
(2)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