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学习网 导航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湖南省的建筑安装公司会产生哪些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业有哪些方面的影响

2024-05-02m.verywind.com
建筑业营改增后,对企业造成了哪些方面的影响~

1、倒逼企业索取进项税额。
过去,一些建筑企业只接项目不做项目,层层分包坐地分成。营改增会倒逼企业索取进项的专项增值税发票,层层分包的模式将难以为继。
2、对于企业控制成本提升难度。
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由3%营业税上升到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增值税),单看税率在四大行业中涨幅最大,虽然税基由营业额转变为增值额(即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产生大量抵扣,但仍对于企业控制税务成本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3、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变得复杂化。
如投标书的编制中有关原材料、燃料等直接成本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施工中,编制标书中很难准确预测成本费用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建设单位招标概预算编制将发生重大变化,相应的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也应按新标准执行,对外发布的公开招标书内容也要有相应的调整。
4、引起企业资产负债率上升。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购置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存货成本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需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扣除进项税额,这样,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比没有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下降,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

5、税制改革对联营合作项目冲击大。
在施工企业内部,联营合作项目普遍存在,联营合作方大部分不是合法的正规企业,且部分合作方是自然人没有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工程成本核算形同虚设,采购的材料、分包工程、租赁的机械设备和设施料基本没有正式的税务发票,也没有索取发票的意识。
但在增值税下,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如果联营合作项目在采购、租赁、分包等环节不能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很小,可抵扣的税款较少,造成实际税负较大。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营改增“收官”:四大行业影响几何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各方面的影响有:
1、对建筑行业税收管理的影响:
一是纳税地点发生变化:改革后,建筑企业不再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是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是扣缴业务人发生变化:现行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为扣缴义务人,改革后,总承包和分包人都是增值纳一般纳税人,不再执行总承包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三是征税范围的变化:建筑行业是一个综合性行业,上游行业如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科研院所、监理咨询、设备租赁、砂石料供货商和工程劳务等方面是否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关系到建筑企业能否取得抵扣的增值税税票,对建筑企业征税范围将带来较大的影响。
四是税率的变化:建筑业不再以3%的营业税税率进行征收,而是改为新的11%税率征收增值税。另外,建筑企业在纳税申报、增值税税票取得、已缴纳增值税税款抵扣、纳税期限、优惠政策等方面也将发生较大的变化。
2、对建筑行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是对资产总额带来的变化: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建筑企业购置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存货成本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需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扣除进项税额,企业中的资产总额将比改征前有一定幅度下降,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
二是对企业收入、利润带来的变化: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于受到一些流通环节部分购置货物很难取得增值税税票和外协劳务成本及假发票等因素的影响,不能抵扣这部分增值税进项税额,出现企业多缴增值税的现象,企业的实现利润总额将有所下降。
三是对企业现金流的影响:由于我国建筑行业不规范,工程款支付比例低,建设单位在每期验工计价时,往往扣除10-20%质量保证金、暂留金、垫资款等,有的项目更低,这些暂扣款往往要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才能支付,但增值税当期必须要缴,这样必将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
3、对建筑行业总体税负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取决于于适用税率水平、毛利率及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占比等因素,税改后适用税率低、毛利率较低、可抵扣项目占比较高的建筑企业受益较大。由于增值税相对营业税税率提高且抵扣不充分,建筑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首先面临的就是期初税款抵扣问题,主要涉及到建筑企业期初库存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一方面有利于建筑企业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资产结构,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另一方面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和流水线,减少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支出,又反过来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最后,约占35%比例的人工成本中,不全是本企业自身发生的人工费,其中还包含至少20%劳务分包成本,由于国家对劳务公司是否也实行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还没有定论,如果不同步进行改革,这部分劳务分包成本对建筑企业增值税税负影响最大。
4、对建筑行业收入确认的影响
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一是以固定造价合同为基础,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业收入和毛利确认的影响。在没有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由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合同收入中包含营业税;
而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是价外税,合同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同时,合同预计总成本中由于与成本有关的原材料、燃料和租赁费等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再是实际成本的组成部分,合同预计总成本将比改征前要少。
此外,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只是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其他如人工成本等费用则不能剔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中只是部分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改征前要少很多。
二是以成本加成合同为基础,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建筑业收入确认的影响。成本加成合同是以合同约定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是以合同总价(营业总收入)为基数扣除实际成本费用中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缴纳营业税,而实际成本费用中已不包含能够按规定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成本费用比改征前要少。所以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可能实际营业总收入比改征前要多一些。
5、对建筑行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规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从长期来分析,依据目前营业税一般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缴纳的惯例,改征后,为了不影响当地的税源,推测增值税将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征,在机构所在地允许抵扣的方法。这样一来,企业将面临更为复杂的税收筹划管理。
一是企业所有能够按规定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原件全部要汇总到企业机构所在地,由机构所在地在缴纳增值税时,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对大型建筑企业而言,由于工程项目众多、分布也比较广,增值税税票收集也不是容易事。
二是现在许多项目自行采购部分物资和小型设备并自行租赁机械等,基本上都是以企业设立的项目部或指挥部名义与供货方或租赁方签订的合同,企业应当规范相关合同,所有对外交易合同要全部要以企业名称对外进行签订,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名称必须与企业全称一致。同时,企业机构所在地要及时将所有在异地项目当期发生的增值税税票的原件收集齐全,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一并提交税务机关申请抵扣。
三是对建设单位确认的当期企业验工计价收入凭据与所在地税务机关可能预征的增值税,要及时汇总到企业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和抵扣。四是由于增值税纳税和管理较为复杂,营业额改征增值税后,企业机构所在地需要设置专门的税务岗位,增设相关人员,统一管理企业税务筹划。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施工企业的六大影响
(一)有望改善企业现金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为减税,税负的降低会使得相同业务状态下支付税款的现金流支出减少,从而改善现金流状态,由于建筑业企业普遍现金流呈现出正负之间经常变化态势,一定幅度的减税就带来现金流改善明显。
(二)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率
由于建筑业企业征收营业税时,购买的原材料、原有机械设备折旧、新购机械设备折旧都是含税的,这部分都计入了成本,直接影响企业的毛利润。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原材料、新购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将在利润表中反映为不含税价,降低了建筑企业的经营成本,从而间接提高建筑业企业的营业利润。
(三)有利于提高企业技术引进、设备改造和更新的积极性
建筑行业作为一个资本密集型行业,在企业资产中,固定资产无论在单位价值还是整体价值都很高。缴纳营业税时,新增固定资产如钢材、水泥和预制构件等基本上是从一般纳税人中购进的,已纳增值税均不能抵扣,大大降低了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动力。根据我国2009年实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从2009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可抵扣新购设备、固定资产(小汽车、摩托车、游艇除外)中承担的增值税,未抵扣的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这不仅有利于建筑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同时还可以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提高我国建筑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有望降低企业税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3种税率:17%基本税率、13%低税率和零税率。17%的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多数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的低税率适用于特殊货物,零税率适用于出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目前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单纯从税率看不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施工企业的影响,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应缴增值税=销项税-可抵扣的进项税),因此需要测算税负率(税负率=实际缴纳的税费÷计税依据)。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而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不一定是17%或13%,而是低于该比例,下面举例测算建筑业按11%的税率对建筑业企业的实际税负的影响。
假设某建筑施工单位A企业承包一民建工程,工程总收入为1000万,该工程按10%的毛利率计算,工程总承包为900万,其中:人工费15%、材料费65%、施工机械使用费8%、措施费3%、间接费9%,测算出:人工费135万、材料费585万、施工机械使用费72万、措施费27万、间接费81万。从构成的成本中,材料费和机械费中的机械设备、燃油、修理费、安拆费等,措施费中的工具和临时设施、间接费用中的办公费、低值易耗品、水电费等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可抵扣的费用为:材料费585万、施工机械使用费按60万估算、措施费按10万估算、间接费用按10万估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应缴纳营业税=1000×3%=30(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00×11%=110(万)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585 60 10 10)÷1.17×17%=96.6万
实际缴纳增值税=110-96.6=13.4(万)
该企业的实际税负率=13.4÷1000=1.34%
由此得出如按11%计算,施工企业的税负将会降低,低于现有营业税负率3%。
(五)有望避免重复征税
对于总承包方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无疑是个福音。现行营业税法中虽明确指出,总包方仅就扣除分包款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本不可能做到,经常重复纳税,下面举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A公司承包甲企业的厂房建设任务,总合同款1000万,把其中的300万地基处理部分分包给了B公司。B公司向A公司开出地基处理发票,交营业税9万(300×3%=9万);A公司向甲企业收取工程款1000万,向甲企业出具了1000万的发票,按税法规定应纳营业税21万(700×3%=21万),但实际工程中税务局采取的是“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治税方针,实现对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的精细化管理的政策,最后结果是A公司应交营业税30万(1000×3%=30万),导致重复纳税9万(30-21=9万)。如果A、B两公司分别向甲企业开具700万和300万的发票,由于出票方的名称、金额和合同中签订的不一致,甲企业必然不会接受。但如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A公司虽然开具了1000万的发票,只需负担700万收入的销项税,另外300万可以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从而避免了重复征税。
(六)建筑业企业的纳税时间、地点、方式均会变化
建筑业企业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公路桥梁、水利水电、电力、矿山等土木工程施工。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其生产具有流动性大、生产周期长、机械化程度低的特点,导致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范围较广、人工成本较大、且大多是订单式生产。
1、纳税时间
建筑业营业税为:
(1)预收款方式结算的纳税时间为收到预算款的当天
(2)一次性结算的纳税时间为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
(3)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结算的纳税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4)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的纳税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改征增值税后,纳税时间为收到款项或者取得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地点
建筑业营业税为应税劳务发生地(即工程所在地),改征增值税后,纳税地点应由总公司到机构所在地缴纳税金,税款的纳税地点完全变化。
3、纳税方式
建筑业营业税为按营业额征收,一般情况按全额征税,特殊情况按差额征税。如(1)从事建筑(不含装饰劳务)、安装工程作业的按营业额扣除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后的余额 (2)从事装饰劳务的按营业额扣除客户自行提供的原材料、主料、设备价款后的余额。改征增值税后,纳税方式分为三种:(1)定期定额征收(2)核定征收(3)按增值额征收(销项税-可抵扣的进项税)

不了解啊

  • 建筑业营改增后,对企业造成了哪些方面的影响
  • 答:1、倒逼企业索取进项税额。过去,一些建筑企业只接项目不做项目,层层分包坐地分成。营改增会倒逼企业索取进项的专项增值税发票,层层分包的模式将难以为继。2、对于企业控制成本提升难度。全面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由3%营业...

  • 营改增对建筑行业有什么影响
  • 答:营改增有利于建筑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并提升企业专业能力,极大地改善建筑质量和提升建筑企业的竞争能力。营业税是比较便于征收的税种,但存在重复征税现象,而增值税能消除这种弊端,减少企业税负。促进建筑行业以及相关...

  • 一般纳税人安装服务营改增税率
  • 答: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 建筑劳务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
  • 答:营改增后的建筑劳务税率是百分之三,这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公司的,普通发票税率都是一样的,具体哦确认为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

  • 安装服务业增值税税率
  • 答:一般纳税人安装服务营改增税率为11%,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安装服务隶属于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

  •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介绍?
  • 答:以下是中达咨询为建筑人士分析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基本内容:中达咨询通过本网站建筑知识专栏的知识整理,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内容包括: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企业税负上升的挑战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应缴税款计算方式的...

  • 营改增对工程施工企业有什么影响
  • 答:(一)对建筑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在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最先涉及到的是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举例说明: 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假设其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5%(建筑材料成本中水泥约占45%,钢铁约占40%,其他...

  • 营改增对建筑业有哪些方面的影响
  • 答:3、对建筑行业总体税负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取决于于适用税率水平、毛利率及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占比等因素,税改后适用税率低、毛利率较低、可抵扣项目占比较高的建筑企业受益较大。由于增值税相对营业税...

  • 安装服务增值税税率
  • 答: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户户网菜鸟学习
    联系邮箱
    返回顶部
    移动学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