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女儿九岁同学的林建厦被执行死刑,为何有人却夸他是一位好父亲? 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家庭成员
你说的这个法律与家庭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吧,肯定来说都是有这方面一个规定的了。
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一般的理解是:共同生活的一个家庭的亲属。多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我国民法关于家庭成员的规定也不明确、完整。如婚姻法没有对家庭成员的具体含义作出明确规定。该法第三章“家庭关系”,列举了夫与妻,父母与子女(包括婚生或非婚生子女,合法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姐弟妹四类家庭关系,但除了这四类家庭关系外,是否还有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属于家庭关系,婚姻法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家庭成员是和你在同一个户口本里的人。“家庭”在法律上等同于户籍,“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各个成员的经济收入都作为家庭共同财产的人。“家庭成员”与“直系血亲”、“亲属”并非同一概念,具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不一定互为家庭成员。
林建厦之所以会杀害女儿的同学是因为该同学叶某英语课上和他女儿发生了矛盾,并且往他女儿的脸上锤了一拳,原本林建厦是希望叶某能够给女儿公开道歉的。但由于叶某并未公开道歉,导致林建厦带上刀就去学校将叶某杀害。
但我认为,他真的不是一个好父亲,之所以有人认为他是一名好父亲,不过就是将有些事情看得太极端了。
01、将小学生的摩擦上升到校园暴力首先,被害人叶某只是一个九岁的小男孩,这个时候的孩子确实是处于一个心智不成熟的时期。的确,在一些事情面前,我们不能够因为“孩子还小”这样的理由而将一些事情给和稀泥过去。但小男孩和小女孩之间的矛盾,也没必要上升到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带给孩子的是心理上和生理上的双重摧残,其性质是非常严重的。难道小孩子在学校和同学发生矛盾,冲动之下打了同学一拳,就要被扣上校园暴力的帽子吗?而网络上认为林建厦是一个好爸爸的人,大多数都是认为该事件是校园暴力的复仇事件。
如果林建厦真的是一个好爸爸,他应该先安慰自己的女儿,如果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应该和叶某本人及其家长进行沟通,而非提个刀就去学校。叶某在为自己女儿出气的时候,想过自己的家庭和对方的家庭吗?这样的人能叫好爸爸?
02、将林建厦的罪行看成是英雄行为认为叶某和林建厦女儿之间的矛盾为校园暴力的人,同时也认为林建厦之所以会杀害叶某,是因为学校和老师的不作为,导致林建厦的女儿遭到校园暴力,在这种情况下,林建厦只能够拿着刀,亲自为女儿“报仇”,这是“英雄爸爸”。
且不论叶某作为一个九岁的小孩子到底懂不懂校园暴力,也不论被打了一拳这事对林建厦的女儿有没有造成一定的伤害。单纯就林建厦拿着刀杀害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九岁小学生,究竟是谁欺负谁?被害人叶某真的有这么大的罪过吗?
将林建厦定义为保护女儿的英雄的人实在可怕,如果大家都认为这种做法是英雄行为,那以后孩子受欺负,家长都去找同学算账好了?很显然,林建厦的行为是极其不理智的做法,将其看作是保护女儿的英雄,更是不辨是非。
03、将男女平等的思想无故代入其中甚至还有人认为,叶某作为一个男生,欺负一个比自己柔弱的女生,简直就是男性对女性的一种欺压。如果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女生的生命安全真的能够得到保障吗?他们认为,林建厦杀害叶某,是伸张正义,只不过法律无情罢了。
一个九岁的小学生做出来的事情能够直接被上升成男女之间的不平等,这种想法更是荒谬。反而我更加认为,林建厦作为一个成年男人,欺负一个根本无法与自己的小学生,才是一种以大欺小的做法,才是违背了“尊老爱幼”的思想。
甚至有人认为,如果事情反过来,是男孩被女孩欺负,而男孩的家长杀害了女孩,男孩的家长可能能够逃过法律的制裁,因为男女之间就是如此的不平等。只能说,这样的思想,是完完全全的三观不正。
做错事确实要道歉,家长出面解决确实合理,但超过了一定界限的解决方法,就是不对的。林建厦并不是什么好父亲,他一个人的行为伤害了两个家庭,他最对不起的不是被害人叶某,而是自己的亲女儿。
觉得她是好父亲的多少沾点。一时冲动毁了两个家庭,女儿以后都要被人歧视。
做事根本不考虑后果,不考虑女儿的未来,这样的不算好父亲
因为有人觉得林建厦的女儿受到了校园霸凌,这是在给女儿报仇。
虽然他是想维护女儿,但是他的方法用错了。在我看来,是大错特错。他这一举措,毁了两个家庭。自己的女儿在成长的道路上失去了爸爸的陪伴,而另一个家庭却失去了自己的儿子。
人们对校园暴力的容忍度低,虽然杀害儿童不是解决校园暴力的可行办法,但确实一个父亲为保护女儿做出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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