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咨询类的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教育培训行业如何征税?培训费和书费收入税率分别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连续12个提供教育培训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提供教育培训服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则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教育咨询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的税率,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计税方法是简易计税方法。即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扩展资料:
增值税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以外 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增值税税率,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三、农业产品 13% 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四、粮食、食用植物油 13% 粮食包括稻谷;大米;大豆;小麦;杂粮;鲜山芋、山芋干、山芋粉;经过加工的的面粉(各种花式面粉除外)。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范围,应按照17%征收增值税。食用植物油包括从植物中加工提取的食用油脂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
五、其他货物 13% 包括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六、出口销售货物 0 原油,柴油、援外出口货物、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糖、新闻纸等国家规定不予退税。
正常应该入无形资产科目,然后进行摊销。
支出的后续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支付的产品采购加价,则记入产品采购成本;如果支付的是广告基金,则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图书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营改增后教育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不同税率的收入应分别核算。
教育咨询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拓展内容: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的税率有17%、13%、11%、6%),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计税方法是简易计税方法。即: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教育咨询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的税率有17%、13%、11%、6%),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方法。即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计税方法是简易计税方法。即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拓展资料:
1、17%税率的适用行业:1、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3%的货物外);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13%税率的适用行业: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天然气等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行业.
3、11%税率的适用行业:1、转让土地使用权;2、销售不动产;3、提供建筑服务;4、提供交通、邮政、电信等服务.
4、6%税率的适用行业:1、提供现代服务;2、提供金融服务;3;提供电信服务;4、提供生活服务;5、销售无形资产.
5、零税率的适用行业:1、国际运输服务;2、航天运输服务;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境外消费服务;4、财政部和税务局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纳税人出口货物.
教育咨询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的税率(增值税的税率有17%、13%、11%、6%),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方法。即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计税方法是简易计税方法。即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营业额500万以上为一般纳税人 税率6%
500万以下为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3%
教育咨询类公司,营改增后税率是6%。出自财政局发布网页链接。
拓展内容:
营改增后免税项目如下:
1、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4、婚姻介绍服务。
5、殡葬服务。
6、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
7、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8、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9、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
10、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1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
1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13、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14、个人转让著作权。
15、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16、2018年12月31日前,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