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级别划分 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应注意注意哪些事项
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1、每个工程项目在开工时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要做到预知危险源,防范于未然。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问题,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一般要求,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立网、安全平网等,也有各种专项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应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
3、高处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项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着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坚持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的原则,确保生产安全进行。
5、攀登和悬空作业(如架子工、结构安装工等)人员危险性都比较大,因而对此类人员应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才能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培训及进行安全知识更新教育。
6、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7、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8、施工员应相互作好各工种的工序交接手续,不同工种在施工中存在着不同的危险源,施工员应根据不同工种有针对性的给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坚决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好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关,确保生产安全。
9、在建工程主体施工时,外脚手架一定要与主体施工同步,并且外脚手架一定要超出操作面1.2米。在装修施工时,应加强外脚手架的安全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清理外脚手架上落物,以免物坠伤人。
高处作业的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
1、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2、一般高处作业系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扩展资料
高处作业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
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5、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7、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
8、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处作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分为2m至5m、5m以上至15m、15m以上至30m、30m以上4个区段。
1、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在15~30m时,为三级高空作业;
4、在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空作业人, 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高空作业地点必须将各类安全警示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高空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
高处作业的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标准化
高空作业分级与分类 1 .高空作业的分级
A.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空作业;
B.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空作业;
C.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空作业;
D.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的类别
高空作业分为特殊高空作业、化工工况高空作业和一般高空作业
特殊高空作业
A.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
下进行的强风高空作业;
B.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空作业;
C. 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空作业和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空作业;
D.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空作业;
E.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空作业;
F.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
高空作业
化工工况高空作业
A. 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空作业;
B.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空作业;
C.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空作业;
D.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空作业;
E. 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空作业;
一般高空作业
除特殊高空作业和化工工况高空作业以外的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