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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 如果理解 濠梁之辩 ? 从理解庄子《子非鱼》,看中国人逻辑能力有多差

2024-05-30m.verywind.com
“濠梁之辩”庄子的诡辩问题出在哪?~

我以为庄子从一开始就运用了诡辩的技巧。因为当惠子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呢?”时,庄子回应:“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呢?” 表面上庄子用的是归谬法反驳,其实不然。
因为“你不是鱼,因而你不知道鱼的快乐”和“你不是我,因而你不知道我知道鱼的快乐”两句话中有本质的区别。前者的推论前提是:“一个人不可能知道(或者体会到)其他人(或者动物)的感情状态”,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个人的情感状态,只能靠主体通过语言、动作、表情等方式向外界表达而被其他人所感知,这种表达与主体的情感状态(即表达的客体)是否相符,他人无从得知。因此,他人的快乐、痛苦、悲伤等情感无法用客观的定理和前提所推论出来。评价他人是否快乐,只能靠主观感受、猜测等非理性的方式去得到结论。这样得出来的结论都不是百分之百正确的。而且就算是快乐,各人也有各人不同的感受,不可能每个人对快乐的感觉都是一样的。所以说除非你有心灵感应,能感知他人内心,否则连鱼是不是快乐你都不能确定,更不用说体会到鱼的快乐了。
而对于庄子说的“你不是我,因而你不知道我知道鱼的快乐”就不一样的,“我知道(或不知道)鱼的快乐”不是一种感情状态,而是一种对事物的了解情况,是一种知识的拥有状态,即你是否知道(或了解)某一事实。这样看来,庄子的前提是:“一个人不可能知道他人的知识状态(即知道或不知道某一事物)”,那么这样看来,这是否正确呢?显然不是这样的。一个人是否拥有某种知识,是可以通过外在的表现和客观的逻辑来推断出来的。比如要判断某人是否会解方程,只要让他去做一个方程题就可以了,能做出来即表明他会,做不出来表明他不会。(当然这只是一个理想状态,事实上能不能解出方程有很多因素来决定的,但这个例子说明了对于一个人是否拥有某种知识,是可以通过外在的表现和客观的逻辑来推断出来的.如:"你不可能知道鱼的快乐"这一命题就可以从前提“一个人不可能知道其他人的感情状态"推导出来--如果这一前提是正确的话)
因此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庄子表面在用归谬,其实暗地里扩大了前提中可变项的外延,用知识状态替换了情感状态,用“我的内心世界”替换了“鱼的快乐”,是典型的诡辩。而惠子因为一时没有洞悉个中机关,而只好说“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你不是鱼,无疑也没法儿知道鱼是不是快乐。” 庄子更接下来用了个不知所谓的强盗逻辑取得了这场两千多年前的辩论赛的最后胜利。

分析
第一句:庄子看着水里的鱼说:“鱼在水里悠然自得,这鱼真快乐啊。”
庄子的说法是一个判断,其真假无法用逻辑来判别,要用实际去验证(如果是人的话,问问他/她,是鱼,只好用实验,或者无法判定)。
第二句:惠子说:“你又不是鱼,又怎会知道鱼很快乐呢?
这是三段论推演,用了隐含大前提:如果两个认知主体不同,那么其中一个认知主体没有办法理解另一个认知主体的主观情感(主观心理活动)
小前提:(认知主体)你不是(认知主体)鱼
结论:你不会知道鱼很快乐。
第三句:庄子说:“你不是我,怎知道我不知道鱼很快乐呢?”
这是三段论推演,用了上面同样的隐含大前提。
小前提:(认知主体)你不是(认知主体)我
结论:你不会知道我不知道鱼很快乐。
第四句:惠子说:“我不是你,所以不知道你知道什么;但你也不是鱼,因此你也无法知道鱼是不是快乐。”
这是三段论推演,用了上面同样的隐含大前提。
小前提:(认知主体)我不是(认知主体)你
结论:我不知道你知道什么。
小前提:(认知主体)你不是(认知主体)鱼
结论:你无法知道鱼很快乐。

“濠梁之辩”记载于《庄子﹒秋水》篇中。讲述的是是指春秋战国时期的两名思想家庄子和惠施的一次辩论。这次辩论以河中的鱼是否快乐以及双方怎么知道鱼是否快乐为主题。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庄惠二子之机智对话发人深思。我的兴趣不在“乐”而在“知”。惠子提出一个重要的认识论问题:获取知识是否必须亲历亲为?现代的说法是:要知梨子的滋味是否必须亲自吃一口?
认识过程发生于客体与主体之间。上例中,客体是游鱼之心态,主体是庄子。按照惠子的说法,除非庄子化身为鱼,就不可能知道鱼之心态。鱼只是触景生情信手拈来之例,循惠子之说:你不是汉高祖,就不可能知道他“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不可一世之心态;你不是李后主,就不可能知道他“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之凄惨心境,果真如此的话,历史学家岂不全在胡言乱语?我们读史岂不全都上当受骗了?可见,惠子此说不确。
一部二十四史所载全为过去之事,往事如烟,事过境迁,我们根本不可能亲历亲为。所有历史知识全为间接知识,若经多方考证反复核实,肯下苦功者照样可知梨子的滋味。
对现在和即将发生的事物又如何呢?诚然,亲自品味梨子比听别人描述要真切得多,但这个日常生活例子不能随意推广。以汽车制造为例,装配工人亲历亲为,对所从事之工序和部件了如指掌,但这只是全豹之一斑。即使有人亲历所有工序,也不可能全知零部件及其原材料之来龙去脉,遑论汽车之整体设计。欲窥全豹,单靠个人亲历亲为绝无可能。总之,技术进步促使社会分工日益精细,现代人无法事必躬亲,越来越依靠间接知识。
就科学知识而言,单靠亲历亲为并不一定能获得真知。间接认知比直接感受更真切的事例,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实验物理学家用加速器探测基本粒子,所知是多如恒河沙数的一大堆数据,欲只其然必须沙里淘金。幸运者偶尔从中发现一个粒子,但不一定知其所以然。还要靠理论物理学家进行由表及里之分析,才能洞察其奥秘并提出新见解。创立夸克论的著名物理学家盖尔曼 (Murray GellMann,1929- )从不做实验,根据别人的实验结果综合成“八重态”理论(据说此名源出于“八卦”),预测一个新粒子及其特性,而后实验果真发现了这个粒子,他因此获得196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那么,谁是真知者?
“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认知过程多半是环环相扣的长链,亲历亲为者处于一端,“秀才”处于另一端。诸葛亮未出茅庐前从未上过战场,并不妨碍他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使那些久经沙场的老将甘拜下风。这难道还不够说明问题?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说的是在认知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时,亲历亲为者由于患得患失,可能反而处于不利地位。这在人文社会领域中屡见不鲜,“一叶障目不见舆薪”,即此之谓也。自然科学家验证其理论,如为实验所否定,就会改弦易辙。反观由错误理论主导之社会体制,虽一错再错,当局者为维护既得利益仍固执死守代代相传,欧洲近千年之黑暗中世纪即为一显例。
此处并无贬低感性知识之意。还有谁比物理学家更能体会实验之重要性?归根到底,一切知识均源出于实践,如无这第一手资料,人类知识皆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只是想说,亲历亲为并非个人获取知识之唯一途径,“秀才”虽然不能事必躬亲,有志者经过努力仍然能获得真知灼见。互联网无远弗届,为现代“秀才”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造就出成百上千“诸葛亮”当可预期。
在由许多环节构成的知识链中,只要一个环节出问题,所传递的间接知识就不可靠。对此,现代“秀才”必须十分小心,以免误入歧途。 “尽信书不如无书”,诚哉斯言。
回到庄惠二子。庄子擅思善辩,他那“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反问,单刀直入切中要害。惠子亦非等闲之辈,若非他那一问,何来此公案?有时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子非鱼”之问,庄子如不以反问顶回去的话,讨论还可更深入。不妨设想:庄子曰:“我见游鱼从容,故知其乐。 ”惠子曰:“从容乃行为,与乐何干? ”庄子曰:“乐发于心而现于行,见欢颜知乐,闻哭声知悲。人鱼固有别,其理一也。 ”心行之论涉及间接知识和知识链,这就更深入一步。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这两句富有哲理的对话,辩出了角度决定视界的道理。庄子用感性去感知世界而惠子则以理性去分析世界,故而争论不休。

惠子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这是要求庄子对其声称"是鱼乐"作出证明。这就如同说,嫌犯的律师对检察官反驳:"你说我的当事人出现在案发现场,是嫌犯,你又不在现场,你怎么知道他出现了?"。这时候,就要求检察官对证明他起诉嫌犯所具有的证据加以出示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他何以认为嫌犯的确和这起案件有关系---也就是说,他怎么证明嫌犯的确有作案时间并且的确出现在案发现场。这个关系他需要把他揭示出来。

回到濠梁之辩。当惠子这样质疑的时候,庄子应该对惠子就庄子表达的“鱼出游从容,是鱼乐”的称述的质疑加以澄清。即庄子凭什么说"是鱼乐也"?但是,庄子玩了一个技巧,把证明自己对"是鱼乐也"的判断偷换成了"子非我"的命题。这就是说,他以惠子的质疑方式回应惠子---你质疑我不是鱼,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同样理由,我也可以说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是快乐的?

表面上看,这符合那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技巧的应用。但遗憾的是,这个辩解是无效的。因为惠子是就庄子声称知鱼之乐而做的质疑。这个质疑过程里,有鱼有人是确定的,有鱼出游是事实,也是确定的,唯一不确定的是:人的意识是怎么通过一个过程和鱼的乐联结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庄子应该证明的是,他如何知道鱼是乐的?而不是反诘回去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是乐。在逻辑上,这个叫偷换。一个人不是另外一个人,知道或不知道他所做的判断的理由,跟这个人是否知道或者不知道鱼是快乐的依据完全不是同一回事。人和人之间可以通过语言进行沟通,进行对话从而对问题加以澄清。但是人和鱼之间不行。人和鱼的问题,只能是通过人的单方面称述来刻画两者关系---鱼是快乐的。至于是不是真的快乐,鱼对此无能为力,必须由人加以解释。而人和人之间是否知乐,则是可以通过对话表达加以澄清。所以,不能用后者去替代前者。也就是说,用“子非我”推不出"子不知我不知鱼之乐"。恰恰是“子非我”,所以惠子才要问你庄子"安知鱼之乐?“

如果用庄子的思路谈的话,惠子还"可以"继续把问题胡搅蛮缠下去---“我非子,固同子非我,安知我不知子知我知鱼之乐"---(我不是你,本就和你不是我一样,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你知道鱼之乐。)如果是这样,这场对话就成了一场毫无意义的扯皮。这个荒唐的模式可以一直继续下去。前面说的无效,就是这个意思,这个把戏可以把问题自身消解在此。两个人如果都用这个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如何证明人可以知鱼之乐,是绝不会有任何解决的可能,只会有无穷的诡辩,而诡辩是解决问题的大碍。这在逻辑学上叫做不相干谬误。也就是说,用来证明的前提和证明自身没有关系,不相干。你惠子不是我庄子,和我庄子能够证明我和知鱼之乐之间没有逻辑关系。我能够证明我庄子能知鱼之乐的前提,在于说清楚或者说举证我的知和鱼的乐有逻辑关系。不说清楚这一点,统统是诡辩。这正如法庭上,嫌犯不能说因为我是好人,就企图证明自己和杀人、和出现在案发现场无关,道理是一回事。

但是惠子很显然具备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他的反击很有力:“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不知鱼之乐,全矣。”---我不是你,本就不知道你,你本就不是鱼,你也不知道鱼的乐。这样把问题又重新拉回了起点---他的思路显然非常清晰---就是始终要求庄子对能知鱼之乐的理由加以澄清。

其实到这里,庄子应该坦诚已告:我不知道!或者以西方哲学的方式,论证人的意识和世界的关系,以此来解说,唯心论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恰恰在此,中国人的"智慧"阻碍了这一思考的可能。庄子的回答是进一步的狡辩。

原来的问题是:人对鱼的乐是何以判断的?这个知,是对应意识的判断。但是从庄子的回答看出,这一问题,已经被偷换所遮蔽。庄子说:“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什么意思啊?意思是说:回到开头,你说我知道鱼是快乐的。既然知道我知道了,还要问我?(我告诉你)我是在濠上就知道了。

饶了一圈,庄子非但没有解决人的意识和对象的关系,反而偷换了命题。惠子要问的是:何以知道?庄子偷换成:我已知道。惠子质疑的是:你庄子知鱼之乐的何以可能?而庄子偷换成:你已知道我知道。须知,惠子在质问庄子的时候,并不是强调庄子已知鱼之乐,而是说,你既然说你知道鱼是快乐的,要对知道这个过程加以解释,你何以知道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而庄子偷换成:“既已知吾知之”。从头到尾,惠子都没说过,他已经认为庄子是知道鱼之乐的。他是引用了庄子的原话,加以质疑。而这个恰恰就是从一开始就在质疑庄子的问题。

惠子自始自终问的都是:"知鱼之乐"是何以可能?而不是庄子诡辩的"我知之濠上"的已知。这个已知。并不是惠子要问的关键。也就是说,庄子以为自己已经解决了惠子质疑的问题的那个点,和惠子要质疑的那个点并不是同一回事。惠子的质疑所得到的解释,应该是庄子就何以知道鱼之乐做出澄清,而非庄子最后诡辩的"我已知"。"我知之濠上"的回答,能解决惠子问的"安知鱼之乐"吗?不能。但是整个故事,被庄子用"知"字进行了偷换。

认识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你是要在什么层面上解决什么问题?如果说,我们是就感情,是就那种自然感情而言,那么这个辩论过程是毫无意义的。你有一种对自然生发出来的通感,这个通感是存在的,它存在于你自己而已。不用向别人证明什么,也无须别人来质疑什么。喜怒哀乐是自己的事。如果不解决任何问题,这种感情表达,不需要通过逻辑分析和辩论得以彰显。杜甫说:“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花怎么会流泪?鸟哪里来的惊心?这都是人自己的感情投射。

但,如果把濠梁之辩看成是对解决认识问题---解决意识和对象的问题,那么这样的表达就成了戏论。前者,庄子很逍遥;后者,庄子很瞎扯。充当了惠子的反面教材。如果记录无误的话,惠子是一位对逻辑有着不俗的理解的思想者。
濠梁之辩,委实无辩可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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