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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途标的物和运输标的物的区别 运输在途是什么意思?

2024-05-18m.verywind.com
在途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在途标的物,一般指的是,已经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再被转卖的时候,称之为在途标的物。也就是在运输途中的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一下:例如,甲卖给乙一台机器,在运输过程中,乙又把该机器卖给丙,这就是在途标的物的买卖。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拓展资料:分析在途标的物的风险承担问题: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正常情况下,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货物的风险转嫁给买受人,如果怕在途货物出现风险的话,一般情况下是投相关的保险,除非是买卖合同签订时约定出卖人将货物运抵买受人所在地。分析什么是标的、什么是标的物:举例:小明以500万元卖一套房子给小红,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这个例子中:标的是买卖合同行为。标的物是房子。举例:小红借了500万给小明,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在这个例子中:标的是借款合同关系。标的物是货币。总结:标的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法律关系,标的物是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通常认为合同的标的包括物、行为与智力成果。合同的标的必须是确定的、合法的、可能的。

在途标的物:正在运输途中的标的物。

标的物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珐珐粹貉诔股达瘫惮凯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法律分析:在途标的物:正在运输途中的标的物。运输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在途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 答:在途标的物,一般指的是,已经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再被转卖的时候,称之为在途标的物。也就是在运输途中的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举例说明一下:例如,甲卖给乙一台机器,在运输过程中,乙又把该机器卖给丙,...

  •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
  • 答:2、在途标的物:“在途标的物”,它是指先运输后买卖,比如:A公司将自己的一批电视机从甲市运到乙市,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A公司签订合同,购买该批电视机,则合同成立时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B公司承担。此种多适用于国际贸易长途运输。而网上购物明显不符合这种情况 3、如果合同约定卖方代办托运...

  •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
  • 答:运输合同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他们可以约定之间的风险承担;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在途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法条内容】 《 民法典 》 第六百零六条【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

  • 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
  • 答:1、定义不同 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例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2、不一定共存 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

  • 关于标的物交付风险转移的问题
  • 答:上述三个条文确定了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基本原则是标的物交付主义,即风险随着交付走。也就是说,交付是标的物风险转移的界限,风险的转移不依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或标的物是动产还是不动产而有所不同。其例外情形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这些例外情形有:①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因买...

  • 货物交给承运人了风险谁承担
  • 答:交付完成后谁承担风险对于各种不同交付方式,合同法确定的风险负担原则是:1、买受人亲自提取标的物的,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约定或法定地点时起,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起,在途风险由买受人承担;3、对于需要运输的标的物,没...

  • 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
  • 答: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是,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买卖合同关系、借款合同关系;而标的物是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例如买卖合同中的货物,借款合同中的欠款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标的和标的物有什么不同?各自代表什么意思?
  • 答: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标的和标的物不是永远共存,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但不一定有标的物 。在劳务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劳务合同中...

  • 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
  • 答:一、标的跟标的物的区别1、概念不同。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这个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具体的物体或商品)。比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2、必要性不同。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但不一定有标的物。比如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

  • 标的与标的物的区别
  • 答: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有哪些 1、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别有: (1)概念不同。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标的物是这个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2)必要性不同。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但不一定有标的物。比如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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