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建筑工程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参考如下: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增值税是对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货物的增值额征收的并由消费者或使用单位承担的一种流转税;2、目前增值税征税包括,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的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附加税的税率具体如下:1、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之和乘适用税率;2、教育费附加的税率,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3%;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增值税税额与消费税税额的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法律分析:建筑业的增值率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11%和3%,其中建筑安装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即连续12个月建筑安装服务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因此,当前的建筑服务增值税的税率为10%以上。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