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职业道德 新闻记者的职业操守是什么?
1、记者要认识到:新闻工作是一项光荣的工作,新闻记者是一种神圣的职业。选择了记者这一职业,就要无愧于记者的光荣称号。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记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求实创新,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满足人民群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
2、身为记者,有义务,也有责任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将自己所看到的新闻事实第一时间传递给受众。断不能以制造虚假新闻、炒作新闻、搞有偿新闻来谋取私利。从而误导大众,给新闻事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应该学会尊重他人的隐私权,这既是记者的职业道德,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在采访中,记者当摆正自己与采访对象的关系,不能高人一等,应以诚待人,虚心请教。更不能因为自己工作的缘故而给他人的生活带来困扰与不便。
4、作为记者,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身上所肩负的重大使命——作党和人民喉舌的使命。因此,要做一名好记者,就必须学会体察民情,真正为民鼓与呼。时刻关心广大群众的疾苦,及时反映他们的呼声与要求,这样才能不负人民的厚望。
5、同行之间应学会互相学习、平等竞争,从而弥补自身的不足,为新闻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新中国第一个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是1981年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各新闻单位共同制定的《记者守则(试行草案)》。1991年,全国记协又制定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该《准则》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先后于1994年4月和1997年1月进行过两次修订。修订后的《准则》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维护新闻的真实性 ,发挥团结协作精神 等五项内容,作为我国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守则,其中特别将“有偿新闻”现象分列五个方面加以禁止,从而形成了我国较为完备的新闻职业道德规约。
最起码要用诚实的眼光去看待身边发生的事吧!也就是说要有良知,不能用虚假的东西来骗大众!如果记者真有好品德.那就不会被人们称为狗仔队了
新闻媒体是大众公器,它之所以成为现代民主社会中一种不容抹煞的存在,是因为民众的利益、历史的进步,都需要它忠诚不贰的服务。
消息和言论是媒体上最有价值、最不可或缺的新闻产品。仅仅从理论层面来考量,媒体上的消息应该是一种不带偏见的客观报道;而言论,则是反映具有各种偏见或利益集团的人,对新闻事件和公众关心的问题的评说。对言论,限于篇幅,本文不准备展开论述;今天只来说消息。事实上,一个记者,不论多么正派、怎样敬业,他用电脑键盘或摄像机镜头记录下来的消息,也是很难做到绝对客观的,记者的主观色彩,总会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渗透其中,只不过高明的记者,能够把这种渗透做得不动声色、不露痕??罢了。
我们不应、也无法把在消息中若有若无、时隐时现的记者的主观色彩彻底摒除;而且,恰恰是这种若有若无、时隐时现的主观色彩,记者的社会良心和是非判断才得以显现,从而给读者以感染和启迪。不过,千万不要把我的上述言说理解为对「消息应该是一种不带偏见的客观报道」这一命题的否定,只不过我更愿意把这种「不带偏见」和「客观」,理解为对新闻事实的百分之百尊重。
对新闻事实的绝对尊重,是记者职业道德的底线。前些天,南京一家报纸发表的某外国男子身穿印有「对中国人的十条告诫」内容的T恤,引起当地一些市民愤怒的消息被广泛关注,一时论者四起,见仁见智,这无疑是好现象。但遗憾的是,在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却没有一个人指出,这条消息存在??不尊重新闻事实的严重问题。从该条消息配发的新闻照片上可以清楚看到,十条告诫的第一条是「不要盯看外国人」,但在消息中,这一条却被篡改为「不许盯看外国人」。平面媒体的记者是通过驾驭文字来履行职责的,难道他会不明白「不要」和「不许」在含义上的相去甚远:一个仅仅是表达一种希望,另一个则是发布一种强制。用发布强制的「不许」来替代表述希望的「不要」,其目的在于强调那个外国男子的无理,进而烘托出一些市民愤怒的合理,这不是作假又是什么?并且,报纸竟然把反映了真实内容的照片和不尊重新闻事实的消息同时发表,这表现出他们弄虚作假时的有恃无恐;而社会,也果然对此熟视无睹。这说明,岂止新闻道德,连社会公德,我们也有亟须检点之处。
还有更为恶劣的事例。前不久,奥地利人施拉格在巴黎世乒赛上夺冠,于是,「施拉格夺金有媳妇支招男乒新霸主是中国姑爷」、「施拉格妻子曾服役中青队男单败在『海外兵团』手下」之类的消息便纷纷在媒体出现。有一位老兄还活灵活现地写道:「记者忽然发现,施拉格身边有一位亚裔血统的女孩,一打听,方知这位女孩姓田名元,家住辽宁沈阳,是专业乒乓球运动员,在留洋奥地利时与施拉格相识,现已登记结婚。」「记者再一次向施拉格表示祝贺,他拉过这位女孩对记者说:『我取得金牌有她的一半功劳,没有她就没有我的现在。』」你看,施拉格其人,连说话都颇具中国特色,懂得「军功章上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但孰料没过几天,当事双方即发表声明指前述新闻为造假,特别是田女士还说,世乒赛期间,她一直在克罗地亚,不曾去过巴黎。了解到这一切,再来看前面引述的那段文字,炮制它的记者老兄不是在大睁两眼说瞎话吗?
假新闻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并非中国独有,也是前不久,美国的《纽约时报》即曝出记者造假的烂事。但即使是在号称自由的美国社会,也要有人对这样的丑闻承担责任,报社负责人遂引咎辞职。而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地呢?前述假新闻的出现已经有些日子了,却不见有人出面给读者一个说法,怎么想,这好像也多少有点儿不大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