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建筑公司办理资质有哪些要求 新办建筑行业的资质一般都是需要什么流程?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二)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三)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四)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五)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申请前款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应当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四)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三)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企业主项资质。
第十四条 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六)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七)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八)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九)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十)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 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二)、(四)、(五)、(六)、(八)、(十)项所列资料;
(二)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年度财务、统计报表;
(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1 一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2 二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1.2.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1.3 三级资质标准
1.3.1 企业资产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1.3.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1.4 承包工程范围
1.4.1 一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1.4.2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1.4.3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
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筑资质新办的流程都比较麻烦,如果不清楚办理流程,则可能因为一点小问题就导致资质办理失败。建筑企业资质新办及升级办理流程分别是什么?九合企服为您详解。
一、建筑企业资质新办的要求:1.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企业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有完整的注册资本和法定代表人;3.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能力;4.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5.有良好的信誉度和经济实力。
二、建筑企业资质新办的流程:1.申请预审:建筑企业需到当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资质预审,递交相关材料;2.现场考察:经过初审的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考察申请,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考察;3.审核合格:经过预审和现场考察后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材料;4.资质审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批;5.颁发资质证书:经过资质审批合格的企业可获得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资质申报过程请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私信九合企服,解决您的资质难题!
建筑工程公司跟普通的公司在注册这方面会有所不同,因为建筑工程公司涉及的层面很宽,他需要一定的办理资质才能申请注册,因此要求也会比其他公司注册多一些。且建筑工程公司分为几个资质标准,所以再办理的时候更需要注意。
一、注册建筑工程公司需要哪些资质
1、一级资质标准
公司资产:净资产超1亿元。
公司主要人员:建筑及机电工程的注册建造工程师总数不得少于12人,其中注册建筑师不少于9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经营不少于10年,并具有结构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施工现场并持有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施工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机械师,成本顾问,劳动力人员等人员齐全;通过评估或培训的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人数不少于150人。
公司业绩:在过去的5年中,承担了下面中的至少2类工程,工程质量合格;地上25层以上土建1项或地上18-24层土建2项;在100米以上的结构工程不少于1项,或高度在80-100米(不含)的结构工程不少于2项;建筑面积30000多平方米的单项工业或民用建筑工程,或建筑面积20-30000平方米的单项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两项;钢筋混凝土结构超过30米或27-30米单跨钢筋混凝土结构2个建设项目。
2、二级资质标准
公司资产:净资产在4000万元以上。
公司主要人员:建筑和机电工程的注册建筑工程师总数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建筑师不少于9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拥有专业结构或专业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至少有15个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建筑工程,以及结构,给排水,供暖,电气等专业齐全;持有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通过评估或培训的不少于75名中级以上技术工人。
公司业绩:在过去的5年中,承担了下面当中2类以上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地上12层以上土建1项或地上8-11层土建2项;高度为50米或以上的1项结构工程或2项35-50米(不包括)高度的结构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项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1个,或建筑面积60万〜100万平方米的2个单项工业项目和土建工程(不含)。
3、三级资质标准
公司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公司主要人员:建筑和机电工程的注册建筑工程师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建筑师不少于4人;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职称的结构工程或以上结构工程注册专业建筑师的专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6人,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他相关人员配备齐全;通过评估或培训的不少于30名中级以上技术工人;技术总监主持不少于2项已完成第2类及以上标准要求的项目成果。
二、注册建筑工程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1、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2、到刻章厂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3、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4、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5、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6、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7、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8、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要求如下:
一: 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52613项以上工程体工程承包房屋建筑工程;
二、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三、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四、 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五、 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人员方面要求如下:
1.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2.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3.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4.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5.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6.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看什么资质 注册资金够吗
条件: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 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 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 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资质申请流程
1.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5. 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五、提交材料明细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
(二)、综合资料(第一册):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 企业章程; 4. 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 6.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法人证书; 7.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 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 申请特级资质的,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相关条款提供材料。 * 企业还应提供反映近期的资产状况的财务报表
(三)人员资料(第二册):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新成立企业提供资格证书),按一、二级顺序填写; 2.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6个月的缴费收据,新成立企业不足6个月的提供营业执照批准后的所有月份的缴费收据和全部人员的个人养老保险手册);按照工程、经济、会计、统计顺序,由高级到中级再到初级依次填写,专业填写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 3. 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四)、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 工程照片(6寸彩照)、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2. 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应体现技术指标); 3. 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图纸资料,反映造价指标的经注册造价师审核的工程决算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