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学习网 导航

魏晋玄学家的法律观点? 魏晋玄学的主张

2024-05-12m.verywind.com
魏晋玄学主张谁的思想?~

第一派是夏侯玄、何晏、王弼为正始名士;
  第二派是竹林七贤阮籍、嵇康、山涛、向秀、刘伶、阮咸、王戎为竹林名士;
  第三派是裴頠、王衍、庾敳、王承、阮修、卫玠、谢鲲为中朝(即西晋,往往特指元康年间)名士。
  正始玄学(约240~249年)以王弼、何晏为代表,为玄学发展的第一阶段,由汉末才性问题的讨论演进到玄学本体论的范围。尤以王弼对中国哲学的影响最大。正始名士形成于魏明帝太和时期,被称之为“四聪八达”,主要人物有何晏、夏侯玄、诸葛诞、荀粲、裴徽等,曹芳登基第二年,改年号为正始(公元240-249年),“四聪八达”分子纷纷掌权,史称“正始名士”,影响了年轻一代的思想。之后又有王弼、钟会等少年思想家总结并升华了早期正式名士的思想成果,奠定了早期玄学的理论基础。
  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用道家思想解释《周易》。时人注重《老子》、《庄子》和《周易》,称为“三玄”,是魏晋玄学家最喜谈论的著作。
  《周易》、《老子》,著《论语释疑》,皆以道家思想解释儒家经典,企图齐一儒道,调和自然与名教的矛盾。王、何等玄学家承袭东汉清议的风气,就一些哲学问题问难析理,反复辩论,称为“清谈”,这是玄学发展的独特方式。

东晋玄学(约317~420年)以张湛、韩伯、陶渊明、袁宏为代表,为玄学发展的第四个阶段。这时司马氏政权南迁,社会矛盾尖锐复杂,齐生死、解脱逍遥的问题便成为玄学的中心内容。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分裂和混乱的时期。在此时期中,除西晋王朝有一个短暂的安定时期外,其余大都充满了豪强割据势力之间的争夺和残杀。从这一时期法律思想的发展情况来看,主要有玄学的法哲学思潮和律学思潮。 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的出现是当时社会政治的一个显著特点。门阀士族是地主阶级中最贪婪、最残暴、最腐朽的一个阶层。他们占有大量土地,拥有大量佃客、部曲和奴婢。他们垄断政权,选官用人完全依照门第,结果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士族豪强的垄断统治。与此相适应,他们崇尚以老庄"自然无为"为形式、以名教为内容的玄学思想,于是玄学控制了整个思想领域。当时,"不事礼法",法律虚无主义的思想盛行。玄学是新的阶级斗争形势下士族豪强用以统治人民的思想武器。过去封建统治者所宣扬的神学目的论和谶纬神权法思想,经过唯物主义思想家的批判和农民大起义的扫荡,已失去它们迷惑人民的作用。统治阶级乃不得不抛弃公开的有神论的形式,而采用精神性的本体,即通过玄学这种精致的哲学理论形式来宣扬唯心主义,借以欺骗人民。玄学家们大都用老庄道家学说来解释儒学的经典《周易》,提倡"尚自然,笃名教","名教出于自然"。因此,从其实质来说,它是儒家正统思想的变种。然而,当时反玄学的思想也很活跃,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以鲍敬言的"无君"论最为突出。 在玄学盛行的同时,律学也兴盛起来。当时,为了适应兼并战争和维护士族特权的需要,各朝的统治集团都很重视法典的编纂和法律的适用,因而关于立法、司法的理论以及法律注释学说都有很大发展。过去,"汉承秦制",对秦法并未作根本性的改革,无论是法典的体例形式、法律概念的内容以及律、令的这分等,都缺乏科学的、系统的、理论的阐述和抽象;可以说,封建法律还处于初级的、不甚成熟的阶段。到魏晋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晋武帝时制定和颁布的《晋律》(亦称《泰始律》>,对历代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进行了重大的修改:"就汉《九章》增十一篇,仍其族类,正其体号,改旧律为《刑名》《法例》……合二十篇";此后,律学家张裴、杜预又对它作了注解。他们集中研讨诸如法典的体例结构、法律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名词术语的定义,等等,从而使我国古代的法律理论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时期中,由于一些儒家学者参与制订、修改法律,对当时的立法产生了深刻影响;他们以礼入律,把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中来。如《曹魏律》中的"八议制",《晋律》中时"五服制罪制",《北魏律》中的"官当制"和《北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就是以礼入律的明证。 .谈谈晋代律学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发展 晋代是律学鼎盛时代。律学原是经学的一个分支,是汉儒根据经书中的经义来研究、解释法律而形成的一门学科。晋代著名的律学家主要有贾充、杜预、张斐、羊祜等人,他们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点: (1)承上启下,上集汉魏以经注律之大成,下开唐代律疏学之先河。汉代的律学是正统儒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自董仲舒后,以经义断狱蔚然成风;东汉时,以经义注释汉律的有叔孙宣、郭令卿、马融、郑玄等十余家,律学己十分兴盛。曹魏时,明确规定以郑玄注释为官方司法依据。由此可见,像郑玄这样的经学家不但攫取了法律的解释权,而且已插足立法领域。以经注律是将封建法律纳入封建正统儒家思想轨道的重要步骤。这一以经注律的律学在晋代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司马氏总结了以往的经验,认为魏律虽经改革,但仍"本注烦杂",于是召集贾充、郑冲、杜预、羊祜、裴楷等十四人修订律令,贾充等人多是兼通经律的当世大儒,又是当朝重臣,他们对立法的参与,使律学研究成果有效地运用于实践中,经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了。晋武帝泰始三年,新律修成,这就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第一部儒家化法典《泰始律》。《泰始律》采汉、魏律之长,篇章体例安排科学,条款简明完备。《泰始律》修成后,又出现了张斐所著的《律解》与杜预著的《律本》。二者在对《泰始律》注释时"兼采汉世律家诸说之长",成为汉魏以来法律之修订、注解的理论和经验的系统总结,被称为"张杜律"。《泰始律》及"张杜律"的出现,为唐律及《唐律疏议》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因此,晋代律学家所制定的律及对律的注释,在中国法律史上具有着启上承下的作用。 (2)礼律融合。晋代律学家在儒家法律思想的指导下大规模地、系统地修订了律令,制定出第一部儒家化法典《泰始律》,又以经义注之,使汉以来礼律融合的思想发展完善,使礼律融合达到了一个新阶段。杜预在《律本》奏章中明确指出:"今所注,皆网罗法意,格之以名分",其意就是要以礼教名分为标准来解释法律,将法律纳入名分的匡范之中。杜预所作的正是纳礼入律,礼法合一的工作。杜预在"崇礼"的同时,也注意到了"变礼"。他认为"审名分者,必忍小理",只有不拘泥于"小理",律文才能简直,使人易于知晓,官吏易于执行。张斐与杜预一样,认为法律应体现礼的精神。他认为《泰始律》的篇章体例始于《刑名》终于《诸侯》便体现了"王政布于上,诸侯奉于下,礼乐抚于中"的精神。"礼乐抚于中",就是说"礼乐"是贯穿《泰始律》各篇的基本条件,所有的律条都须折中于"礼乐",与"礼乐"相符。张斐的这一解释,推进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纳礼入律,礼法合一的发展。 (3)巩固了律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大大推进了对于法典体例、刑法原则、刑名论释等古代法律理论向纵深发展。律学在两汉时为经学的分支,曹魏时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了陈群、刘邵等一批著名的律学家。晋代律学的长足发展巩固了律学的地位。杜预、张斐等对律学的总结和推进,使律学进入鼎盛时期。律学家们对法律自身规律和细节的探讨,完善了封建法律的内容和形式,也大大丰富了封建正统法律思想。 3.简述杜预的法律思想 杜预是西晋著名的律学家。在任河南尹时曾参与著名的《泰始律》的制定。《泰始律》颁行后,又为之作注,成为官方认可的权威律学著作,其《律本》与张辈的注同称"张杜律"。杜预的法律思想大致有以下几点内容: (1)纳礼入律,礼法合一。杜预认为,礼是"移风易俗之本",律应体现礼的精神,以礼为指导。所以在注律时,他"网罗法意,格之以名分"。即以礼教的名分等级为标准来解释律的含义,将法律纳入名分的匡范之中,使礼法合一。在主张以礼教名分为本的同时,杜预也"习于变礼",认为律所体现的"名分",是指礼的基本原则,而不是拘泥于"小理",这种"崇礼"而又"变礼"的思想对杜预法律观起着指导作用。 (2)"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杜预律学思想的主要内容便是"简直"的立法观。杜预认为,法律不是"穷理尽性"之书,在一定程度上将律学从经学的禁锢下解放出来,区分了法与经义、律学与经学的界限,为律学相对独立奠定了基础,从而也为立法"简直"的观点奠定了理论基础。杜预认为,汉魏立法的缺陷就在于经律不分,过于繁杂,"历代不能通",以致律难以实行。他认为立法须去密就简,则简而易从也"。以"简直"为前提,杜预提出"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即法律的文字要简明通俗,条例要明白准确,形式要简单,概念要明确,条文要简明,使人易知易守,从而达到"人知所避"的作用。与"简直"相应,杜预格外强调立法的统一性,即"法出一门"。立法权统一于天子及中央,以杜绝奸吏舞文弄墨,鱼肉百姓。 (3)区分律、令的界限。杜预认为"律以正刑名,令以存事制"。律主要规定关于违法行为的罪名及相应的惩罚,是刑法;则指各种规章制度。这是我国法律史上最早的关于律、令的概左这一概念的区分,保证了律的"简直",避免了各项规章的混淆。 综上所述,杜预法律观的主要贡献在于从理论上区分了经与律学、经与律,推进了礼律的融合,确立了"简直"的立法观。

  • 魏晋玄学家的法律观点?
  • 答:晋代律学家在儒家法律思想的指导下大规模地、系统地修订了律令,制定出第一部儒家化法典《泰始律》,又以经义注之,使汉以来礼律融合的思想发展完善,使礼律融合达到了一个新阶段。杜预在《律本》奏章中明确指出:"今所注,皆网罗法意,格...

  • 试述魏晋玄学的发展阶段及其代表人物与基本思想。
  • 答:魏晋玄学家对它的重视,可说与《周易》相等.王弼的《老子注》及《老子指略》是注释《老子》方面的代表,主要在於他「以无为本,以有为末」的本体论结构的模式来解释「有」及「无」两者的关系. ...

  • 什么是魏晋玄学?玄学的基本主张是什么?
  • 答:魏晋玄学的核心内容牵涉哲学上各个领域,其中包括本体论,知识论,语言哲学,伦理学,美学等各个领域,都是前人未有触及或未能深入控探讨的问题。其主要讨论内容有:(一)本末有无的关系问题,(二)自然与名教的关系问题,(三...

  • 风靡百年的魏晋玄学,究竟是怎样的?
  • 答:一、魏晋玄学讲究无为而治在魏晋时期,玄学家还是非常多的,比如司马炎还有嵇康,还有竹林七贤等等人,都是讲究顺应天命的人,在这些玄学家眼中,无为就是最大的行为,我们什么都不做,但是却可以在精神世界中创造出一切,比如...

  • 魏晋玄学·魏晋玄学的产生·魏晋玄学及其特征
  • 答:魏晋玄学家们抛弃了这种低劣的天命思想,而吸收接纳了荀况、韩非直至东汉王充天人相与之际的某些观念,从自然现象与人事活动的一种机械关系,讲求人事与自然的某种统一性。如王弼注《周易》,就以自然界的消(灭)息(生)盈虚、...

  • 求中国法律思想史大纲
  • 答:通过本章的学习应该理解魏晋时期的“名法”思想、玄学思想、律学思想,掌握杜预、张斐律论的主要内容,以及魏晋玄学家的法律观点。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玄学思潮的兴起 第二节 玄学中的法律思想 王弼的法律思想 二、嵇康...

  • 什么是魏晋玄学?
  • 答:魏晋玄学杂采儒、名、法,接收佛学,是以道家为主的各哲学思想流派的第二次大融合。围绕道家的“自然”与儒家的“名教”关系,哲学争论的焦点转向本体论的“有无(动静)”之辩和认识论的“言意”之辩,创造了“有无”...

  • 魏晋玄学的思想宗旨是 什么?
  • 答:较大成就者莫不是在方法问题上有重大的创见和突破,汤用彤对魏晋玄学的研究同胡适对中国古代哲学史的研究一样都是在哲学的方法上有新的创建,从而印证了这一点,即研究一个哲学家或一个哲学流派的关键在于抓住该哲学家或该哲学流派思考...

  • 魏晋玄学思想对当今社会有什么影响
  • 答:有壹句话可以概括玄学的特色:隋唐精神,魏晋风骨。这两方面原因加在壹起,注定玄学,既带有神秘深奥的壹面同时也有着满足精神世界慰籍心灵的作用。后来玄学的内涵被不断扩充,不断被后世方术家所充实。产生了包括山、医、命...

  • 魏晋时期流行的玄学,糅合什么思想
  • 答:道家的思想,基本上是着重个人主观上心境修行的探讨,强调个人在修行中所观赏的世界是什么,而不太重视客观宇宙的根本是什么,但这并非完全不涉及宇宙存在的讨论。《老子》是道家最根本的经典,魏晋玄学家对它的重视,可说与...

    户户网菜鸟学习
    联系邮箱
    返回顶部
    移动学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