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的车辆是否合法 汽车租赁以租代购是否违法
4S店以租代售车是合法。
以租代购的形式具有很大的优势,如低首付、申请简单,购车人可以很快就使用到车辆,但同时存在很多弊端,如分期贷款更高些,最后车辆的总费用会比全款买车要高一些,比较不划算;合同上容易出现问题,甚至容易使购车人的钱和车辆得到损失;4S店还会在车辆上装定位系统。
以租代购的4S店将车开走了如果是在购车人手续正常,按期还款的情况下将车辆开走的话,可以进行报警。而如果购车人存在一些违规行为的,比如拖欠交款等等,以租代购公司则有理由将车辆开走。
以租代售:
以租代售作为汽车消费模式的舶来品,在其引进之初便争议不断。一方面,“以租代售”可以缓解消费者的资金压力,通过一成首付甚至零首付,每月只需支付少量租金的方式将车开走,待租金全部支付完毕后获得车辆的所有权。
另一方面,由于以租代售模式下,车商往往不会审核租车人的征信。当租车人无法支付租金时,租车人与车商之间会产生尖锐的矛盾。除此之外,监管的不到位、以租代购模式法律性质的争议,都导致租车人与车商出现纠纷时不能很好的化解双方的纠纷。
法律分析:汽车租赁以租代购不违法。汽车融资租赁不是购车贷款,销售平台从中赚取卖车的利润、服务费及息差等,并拥有汽车的所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融资租赁中,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因此,在汽车系由用户自主选择的情况下,如汽车存在瑕疵,用户不可以主张减免租金。消费者要特别留意相关违约风险,要注意各平台操作模式的区别,衡量自身消费习惯,选择与自身情况相匹配的购车模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法律分析:如果你明知别人租车干违法的事而把车租出去,这种情况车子可以作为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如果不知情,有租车合同,公安机关不能将车作为作案工具,查清后(只要不是犯罪分子自有,财产所有人不知情)应当将财务返还给所有人。
这里可能涉及以租代购的问题,以租代购是购买汽车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购车人向租赁公司租赁汽车,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后,分期支付租金,支付完租金后取得汽车的所有权。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九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第七百五十七条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