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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 三王墓》文言文翻译 《干将莫邪》原文及翻译

2024-06-02m.verywind.com
《搜神记》的《干将莫邪》全文逐字翻译~

译文:
楚国干将、莫邪夫妇二人,给楚王铸剑,三年才铸成。楚王很生气,想杀他。剑有雌雄二柄。当时妻子怀孕快生产了,丈夫对她说:“我给楚王铸剑,三年才成功。楚王发怒了,我去一定被杀掉。你生下的孩子如果是男的,长大后,告诉他:‘出房看南山,松树长在石上,剑在它的背面。’
于是拿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非常生气,叫人去仔细查看。验剑人说:“剑有两把,一把雌一把雄,雌剑带来了,雄剑没有带来。”楚王发怒了,把干将给杀了。
莫邪生下的儿子叫赤。后来长大了,问他母亲:“我父亲在哪里?”母亲说:“你父亲给楚王铸剑,三年才成功。楚王发怒,把他杀了。他走时嘱咐我告诉你:“出房看南山,松树长在石上,剑在它的背面。”于是儿子出房,往南看没有山,只见堂前松柱下有一磨剑石,就用斧头砸开它的背后,得到雄剑,早晚都想找楚王报仇。
楚王梦见一个男子,眉间广阔,约一尺宽,说要报仇。楚王悬千金重赏捉拿。赤听说了这件事了,便逃走,跑进山里悲歌。碰到一位侠客,说:“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哭得这样伤心?”赤说:“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了我的父亲,我想报仇!”
侠客说:“听说楚王以千金重赏购买你的脑袋,请把你的脑袋和剑都交给我,我为你报仇。”赤说:“太好了!”于是自杀,双手捧着脑袋和剑,尸体却僵立不倒。侠客说:“我决不会辜负你!”这样,尸体才倒下。
侠客提着赤的脑袋去见楚王。楚王很高兴。侠客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用大汤锅煮。”楚王照着他的话做了。三天三夜也煮不烂,头还跳出汤锅,瞪着眼睛充满愤怒。侠客说:“这小孩的头煮不烂,请大王亲自到锅边一看,就一定能煮烂。”
楚王立刻走近去看,侠客用剑砍了一下楚王,楚王的脑袋就掉进汤里;侠客也砍掉自己的头,头也掉进汤里。三个脑袋都煮烂了,没法分辨。于是把肉汤分成三份埋葬了,笼统称为“三王墓”。如今这墓在汝南郡北宜春县境内。
出自东晋史学家干宝的《搜神记》。
原文: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坠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辨。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扩展资料
《搜神记》是一部记录古代民间传说中神奇怪异故事的小说集,原本已散,今本系后人缀辑增益而成,20卷,共有大小故事454个。
主角有鬼,也有妖怪和神仙,杂糅佛道,所记多为神灵怪异之事,也有一部分属于民间传说。大多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设想奇幻,极富浪漫主义色彩,对后世影响深远。
其中《干将莫邪》、《李寄》、《韩凭夫妇》、《吴王小女》、《董永》等,暴露了统治阶级的残酷,歌颂了反抗者的斗争,常为后人称引。
其中的大部分故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代人民的思想感情。它是集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之大成的著作,搜集了古代的神异故事共四百一十多篇,开创了我国古代神话小说的先河。
《搜神记》对后世影响深远,如唐代传奇故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神话戏《天仙配》及后世的许多小说、戏曲,都和它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后有托名陶潜的《搜神后记》10卷和宋代章炳文的《搜神秘览》上下卷,都是《搜神记》的仿制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搜神记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仇。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瞋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坠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辨。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译文:
楚国干将、莫邪夫妇二人,给楚王铸剑,三年才铸成。楚王很生气,想杀他。剑有雌雄二柄。当时妻子怀孕快生产了,丈夫对她说:“我给楚王铸剑,三年才成功。楚王发怒了,我去一定被杀掉。你生下的孩子如果是男的,长大后,告诉他:‘出房看南山,松树长在石上,剑在它的背面。’于是拿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非常生气,叫人去仔细查看。验剑人说:“剑有两把,一把雌一把雄,雌剑带来了,雄剑没有带来。”楚王发怒了,把干将给杀了。

  莫邪生下的儿子叫赤。后来长大了,问他母亲:“我父亲在哪里?”母亲说:“你父亲给楚王铸剑,三年才成功。楚王发怒,把他杀了。他走时嘱咐我告诉你:“出房看南山,松树长在石上,剑在它的背面。”于是儿子出房,往南看没有山,只见堂前松柱下有一磨剑石,就用斧头砸开它的背后,得到雄剑,早晚都想找楚王报仇。

  楚王梦见一个男子,眉间广阔,约一尺宽,说要报仇。楚王悬千金重赏捉拿。赤听说了这件事了,便逃走,跑进山里悲歌。碰到一位侠客,说:“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哭得这样伤心?”赤说:“我是干将、莫邪的儿子。楚王杀了我的父亲,我想报仇!”侠客说:“听说楚王以千金重赏购买你的脑袋,请把你的脑袋和剑都交给我,我为你报仇。”赤说:“太好了!”于是自杀,双手捧着脑袋和剑,尸体却僵立不倒。侠客说:“我决不会辜负你!”这样,尸体才倒下。

  侠客提着赤的脑袋去见楚王。楚王很高兴。侠客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用大汤锅煮。”楚王照着他的话做了。三天三夜也煮不烂,头还跳出汤锅,瞪着眼睛充满愤怒。侠客说:“这小孩的头煮不烂,请大王亲自到锅边一看,就一定能煮烂。”楚王立刻走近去看,侠客用剑砍了一下楚王,楚王的脑袋就掉进汤里;侠客也砍掉自己的头,头也掉进汤里。三个脑袋都煮烂了,没法分辨。于是把肉汤分成三份埋葬了,笼统称为“三王墓”。如今这墓在汝南郡北宜春县境内。

《搜神记 三王墓》译文:

楚国铸剑名将干将替楚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想要杀掉他。铸成的剑有雌雄两柄。干将的妻子莫邪怀有身孕,即将临产。

干将对妻子说:“我替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王发怒,我去送剑,王一定会杀我。你生下孩子,假若是个男孩,等他长大成人,告诉他说:‘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上’。”于是干将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

楚王大发脾气,派人察看干将带来的剑。剑有两柄,一雄一雌。干将莫邪只带来了雌剑,雄剑却没带来,楚王发怒,就把干将杀了。

干将和莫邪的儿子名叫赤,等到赤长大成人,就问自己的母亲说:“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他的母亲说:“你父亲替楚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杀了他。

他临离家时嘱咐我:‘告诉你的儿子,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上’。”于是赤出门向南望,看不见有山,只看见堂前松木屋柱竖立在石砥之上。赤就用斧头砍开松柱的背面,拿到了剑,日夜想着向楚王报父仇。

楚王梦见一年青人额头很宽,说是想要报仇。楚王就悬千金重赏,捉拿这年青人。赤听到这个消息就逃走了,逃进山中边走边唱。

一个游客遇见赤,对赤说:“你年纪这么小,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呢?”赤回答说:“我是干将和莫邪的儿子,楚王杀死了我的父亲,我想给他报仇。”游客说:“听说楚王悬千金重赏要得到你的头。把你的头和剑拿来,我替你向楚王报仇。”

赤说:“好极了!”马上就自杀,割下头,两手捧着头和剑送到游客面前,身躯直立不倒。游客说:“我不会辜负你。”于是赤的尸身才倒下。

游客拿着赤的头去见楚王,楚王非常高兴。游客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在滚烫的镬中把它煮烂。”楚王就按着游客的话来煮头,煮了三日三夜还没煮烂。头还从滚烫的水中跳起来,瞪大眼睛,显出怒气冲冲的样子。

游客说:“这年青人的头煮不烂,希望大王亲自到镬旁观看,这头就一定会煮烂。”楚王就到镬旁看。游客用剑对准楚王的头砍下去,楚王的头随着剑势掉入沸水中。

游客也对准自己的头砍下,头又坠入沸水中。三个头一起煮烂了,不能识别。人们只好从沸水中分出烂肉和三个人头一块儿埋葬,所以笼统地称作三王墓。地点在现在汝南境内的北宜春县。

《搜神记 三王墓》原文: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

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往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砥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

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

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堕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搜神记》,笔记体志怪小说集,晋干宝撰,《隋书·经籍志》著录为三十卷,今本凡二十卷,系后人缀辑增益而成。《晋书·干宝传》说他有感于生死之事,“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

干宝,晋新蔡人,初为著作郎,以平杜弢功,封关内侯,是一个有神论者,他在《自序》中称,“及其著述,

亦足以发明神道之不诬也。”就是想通过搜集前人著述及传说故事,证明鬼神确实存在。故《搜神记》所叙多为神灵怪异之事,也有不少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主角有鬼,也有妖怪和神仙,杂糅佛道。大多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设想奇幻,极富浪漫主义色彩。

《搜神记》对后世影响深远,如关汉卿的《窦娥冤》,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神话戏《天仙配》等许多传奇、小说、戏曲,都和它有着密切的联系。

虽然很多人不一定信鬼神,但是鬼怪故事一直很有市场。人们对另一个世界的同行者都颇为好奇,在现实中看不见的、得不到的,不妨把他们安排在另一个世界实现,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于是往往奇幻,全能,甚至残忍。

《搜神记》有一则《韩凭妻》,比较著名,说夫妻俩人不畏强权,抵死相守,嗣后遂不能合葬,但是两个人的坟上长出一棵大梓树,盘根错节在一起,树上又有鸳鸯交颈悲鸣,让人心生悲慨,借用一个滥俗的套语。

就是“柔情也疯狂”,背后一阵凉风,胸中一阵蜜意,不知如何是好。不过,变孔雀也好,变蝴蝶也罢,人间若真有是情,何苦化去?

作者简介:

干宝(?~336年),字令升,祖籍河南新蔡。明天启《海盐县图经》云:“父莹,仕吴,任立节都尉,南迁定居海盐,干宝遂为海盐人”。

又云:“干莹墓在澉浦青山房。”明董谷《碧里杂存》云:“干宝……海盐人也。按武原古志云,其墓在县西南四十里,今海宁灵泉乡。

真如寺乃其宅基,载在县志,盖古地属海盐也。”据史料记载,自西晋永嘉元年(307年),干宝初仕盐官州别驾(刺史的从吏官),后因刘聪、石勒之乱,西晋亡,东晋立,南北对峙,干宝举家迁至灵泉乡(今海宁黄湾五丰村与海盐澉浦六忠村的交界处)。

永嘉四年(310年),父卒,葬澉浦青山之阳,干宝为父守孝。至三世时,迁至梅园(今海盐通元),自此,海盐成为干氏子孙繁衍的居住地。



楚国的干将,莫邪夫妇给楚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想要杀掉他。铸成的剑有雌雄两柄。干将的妻子莫邪怀有身孕,即将临产。

干将对妻子说:“我替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王发怒,我去送剑,王一定会杀我。你生下孩子,假若是个男孩,等他长大成人,告诉他说:‘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上’。”于是干将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

楚王大发脾气,派人察看干将带来的剑。剑有两柄,一雄一雌。干将莫邪只带来了雌剑,雄剑却没带来,楚王发怒,就把干将杀了。

干将和莫邪的儿子名叫赤,等到赤长大成人,就问自己的母亲说:“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他的母亲说:“你父亲替楚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杀了他。他临离家时嘱咐我:‘告诉你的儿子,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上’。”

于是赤出门向南望,看不见有山,只看见堂前松木屋柱竖立在石础之上。赤就用斧头砍开松柱的背面,拿到了剑,日夜想着向楚王报父仇。

楚王梦见一年青人额头很宽,说是想要报仇。楚王就悬千金重赏,捉拿这年青人。赤听到这个消息就逃走了,逃进山中边走边唱。一位侠客遇见赤,对赤说:“你年纪这么小,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呢?”

赤回答说:“我是干将和莫邪的儿子,楚王杀死了我的父亲,我想给他报仇。”侠客说:“听说楚王悬千金重赏要得到你的头。把你的头和剑拿来,我替你向楚王报仇。”

赤说:“好极了!”马上就自杀,割下头,两手捧着头和剑送到侠客面前,身躯直立不倒。侠客说:“我不会辜负你。”于是赤的尸身才倒下。

游客拿着赤的头去见楚王,楚王非常高兴。游客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在滚烫的镬中把它煮烂。”楚王就按着游客的话来煮头,煮了三日三夜还没煮烂。头还从滚烫的水中跳起来,瞪大眼睛,显出怒气冲冲的样子。

游客说:“这年青人的头煮不烂,希望大王亲自到镬旁观看,这头就一定会煮烂。”楚王就到镬旁看。游客用剑对准楚王的头砍下去,楚王的头随着剑势掉入沸水中。游客也对准自己的头砍下,头又坠入沸水中。

三个头互一起被煮烂了,不能识别。人们只好从沸水中分出烂肉和三个人头一块儿埋葬,所以笼统地称作三王墓。地点在现汝南境内的北宜春县。

《三王墓》,出自晋代干宝的志怪小说集《搜神记》。

原文: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

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雠。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镬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

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文学赏析:

《三王墓》,出自晋代干宝的志怪小说集《搜神记》卷十—。此篇故事在《列士传》、《吴越春秋》、《越绝书》、《博物志》、《列异传》等书中均有记载,文字各异。诸书记载中,以《搜神记》所记最详,文辞亦最佳,它是一部辑录古代民间传说中神奇怪异的小说集。

相传楚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剑成,楚王杀干将。莫邪子为报父仇计,自刎死,以头付客献之楚王。楚王令煮之,不烂;客请王往观之。

至,客剑斩王,头堕锅中;客自杀,头亦堕锅中,"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见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一。



  译文:
  楚国铸剑名将干将替楚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想要杀掉他。铸成的剑有雌雄两柄。干将的妻子莫邪怀有身孕,即将临产。干将对妻子说:“我替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王发怒,我去送剑,王一定会杀我。你生下孩子,假若是个男孩,等他长大成人,告诉他说:‘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上’。”于是干将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大发脾气,派人察看干将带来的剑。剑有两柄,一雄一雌。干将莫邪只带来了雌剑,雄剑却没带来,楚王发怒,就把干将杀了。
  干将和莫邪的儿子名叫赤,等到赤长大成人,就问自己的母亲说:“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他的母亲说:“你父亲替楚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杀了他。他临离家时嘱咐我:‘告诉你的儿子,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上’。”于是赤出门向南望,看不见有山,只看见堂前松木屋柱竖立在石砥之上。赤就用斧头砍开松柱的背面,拿到了剑,日夜想着向楚王报父仇。
  楚王梦见一年青人额头很宽,说是想要报仇。楚王就悬千金重赏,捉拿这年青人。赤听到这个消息就逃走了,逃进山中边走边唱。一个游客遇见赤,对赤说:“你年纪这么小,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呢?”赤回答说:“我是干将和莫邪的儿子,楚王杀死了我的父亲,我想给他报仇。”游客说:“听说楚王悬千金重赏要得到你的头。把你的头和剑拿来,我替你向楚王报仇。”赤说:“好极了!”马上就自杀,割下头,两手捧着头和剑送到游客面前,身躯直立不倒。游客说:“我不会辜负你。”于是赤的尸身才倒下。
  游客拿着赤的头去见楚王,楚王非常高兴。游客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在滚烫的镬中把它煮烂。”楚王就按着游客的话来煮头,煮了三日三夜还没煮烂。头还从滚烫的水中跳起来,瞪大眼睛,显出怒气冲冲的样子。游客说:“这年青人的头煮不烂,希望大王亲自到镬旁观看,这头就一定会煮烂。”楚王就到镬旁看。游客用剑对准楚王的头砍下去,楚王的头随着剑势掉入沸水中。游客也对准自己的头砍下,头又坠入沸水中。三个头一起煮烂了,不能识别。人们只好从沸水中分出烂肉和三个人头一块儿埋葬,所以笼统地称作三王墓。地点在现在汝南境内的北宜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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