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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消防的"一警六员"是什么意思 专职消防员是什么意思?

2024-05-21m.verywind.com
消防“一警六员”内容~

消队“一警六员”是指:
一警:一线社区民警
六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队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综治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职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职员。

拓展资料:
开展“一警六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目的是:在培训过程中,各级组训人员通过宣讲消防工作职责、火灾基本常识、初期火灾扑救、疏散逃生、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等消防知识。强化参训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培训“会报警、懂疏散,小火使用灭火器、大火就用消火栓”实战技能。确保受过培训的人员“见火不慌、抬手就打”。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一警六员” 南昌县探索小区消防管理新格局

专职消防队是指在城市新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及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心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质量建队的要求,建立的承担区域性火灾扑救任务的市办、县办专职的消防队。
规定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提高专职消防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专职消防队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是指除公安消防队以外,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组建的专职消防队。

第三条
专职消防队由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组建。下列地区、单位应当组建专职消防队:
(一)地区生产总值一亿元以上、居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乡(镇);
(二)地区生产总值一亿元以上、居住人口五万人以上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街道办事处;
(三)核电厂、大型发电厂、大型港口、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
(四)当地人民政府认为应当组建专职消防队的其他单位。
开发区、保税区、工业区、科技园区、商贸区,前款规定以外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等可以单独或者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

第四条
专职消防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本级人民政府辖区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负责本单位消防宣传培训、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
(二)参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抢险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人员,排除险情。
(三)接受辖区公安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单位的灭火救援。

第五条
专职消防队的定员、营房建设、器材装备配备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省公安厅另行制定。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按照建设规模可以分为支队、大队、中队三级。设置两个以上专职消防中队或者人数在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可以成立专职消防大队;设置五个以上专职消防中队或者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可以成立专职消防支队。专职消防支队、大队下属的专职消防队称为专职消防中队。

第七条
专职消防队的设立或者撤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报省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第八条
专职消防队由组建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负责管理。

第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负责,为专职消防队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专职消防队的业务实施工作指导。专职消防队在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下开展业务工作。

第十一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由本级人民政府招聘,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由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并报当地县级消防机构备案。
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消防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十八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
(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由本级人民政府、本单位任命,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队长应当经过省级公安消防机构培训,专职消防队员应当经过地级以上市公安消防机构培训。

第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员执行任务时应当统一佩戴明显的标志,穿戴专职消防队员制式服装。

第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习、训练、工作、执勤和生活秩序。

第十七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实行昼夜执勤、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按照规定对消防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人员装备随时处于良好的应急状态。执勤消防器材装备不得用于非消防工作。

第十八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建立健全训练检查考核制度,积极开展技术、战术、体能训练。

第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增强队员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队规章制度,听从命令,服从管理。

第二十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消防常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和职工群众,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对辖区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第二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在灭火救援时,应当贯彻救人优先的原则,迅速出动,及时救人和疏散物资,并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与统计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专职消防队接到公安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指令后,应当迅速出动并接受公安消防机构指挥。

第二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用于灭火救援的消防车免缴车辆通行费。

第二十五条
专职消防队的执勤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范围,按照特种车辆(艇)办理牌照,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第二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为扑救辖区外火灾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损坏的消防器材装备费用,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核准,由火灾责任单位负责补偿;扑救居民火灾所消耗的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扑救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

第二十七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享受事业单位职工的福利待遇;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本单位一线生产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享受生产职工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八条
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为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第二十九条
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公安消防队队员休假制度,每年应当安排二十天的假期,休假期间享受在岗各种福利待遇。

第三十条
专职消防队员在业务训练、灭火救援以及执勤中受伤、致残、死亡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劳动保险或者伤亡抚恤规定办理;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按照规定手续申报革命烈士。

第三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在不影响执勤和业务训练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开展其他职业技能培训,为队员离队再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第三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和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当地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组建专职消防队,致使发生火灾后得不到有效扑救,造成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出动迟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专职消防队不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调度指挥的。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一警”指一线社区民警。

“六员”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队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综治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职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职员。

我国消防队伍,是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伍为主体,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其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并存的消防保卫力量体系。

1、公安消防队伍。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总员额近124657人,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同等待遇,是中国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主力军。

注:在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地方政府采取增加行政公安编制建立非现役公安消防队伍,人员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全国目前共有950多人。

2、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政府投资、多种体制、公开招聘、公安管理”的形式,以合同制用工方式招收专职消防队员,组建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约1万多人。

3、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在机场、港口、油田、电厂和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设有专职消防队,全国共有7.6万人,主要担负本单位内部的消防保卫任务。

扩展资料:

消防工作方针

消防工作是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的总称。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是人们多年来与火灾做斗争的实践总结,并载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中。

消防工作的方针可归纳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正确处理好“防”与“消”两者之间的关系。必须全面、认真、正确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国务院考核组检查武汉市政府2016年消防工作



“一警六员”为:一线社区民警、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队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综治网格员、保安员、物业服务企业职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职员。

开展“一警六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目的是:

在培训过程中,各级组训人员通过宣讲消防工作职责、火灾基本常识、初期火灾扑救、疏散逃生、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等消防知识,强化参训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重点培训“会报警、懂疏散,小火使用灭火器、大火就用消火栓”实战技能,确保受过培训的人员“见火不慌、抬手就打”。

扩展资料:

开展“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培训,是提高全社会参与火灾防控、壮大群防群治力量的有效途径,是减少火灾发生、防止小火酿成大灾的有力抓手,同时也是检验单位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的有效手段。

通过开展“一警六员”培训工作,提升了社会火灾防御能力,使广大参训人员进一步提高了火灾防范意识、掌握了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疏散逃生本领。

“一警六员”在培训过程中,可以学习到消防工作职责、火灾基本常识、初期火灾扑救、疏散逃生、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等消防知识,强化参训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一警六员” 南昌县探索小区消防管理新格局;

分宜县人民政府-天工社区开展“一警六员”消防培训







全面推进消防的"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活动,
那么对于消防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才可以!
提升"七类人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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