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音乐审美能力的三大要素是哪些 音乐的四要素是什么?
构成音乐审美的第三个要素经验不包括下面:
(知识),一项。
包括:1.能力, 2.习惯,3.经验。
音乐的四要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长短,音的强弱和音色。
形成音乐的常用的“形式要素”:
1、节奏:节奏是自然、社会和人的活动中一种与韵律结伴而行的有规律的突变。用反复、对应等形式把各种变化因素加以组织,构成前后连贯的有序整体(即节奏),是抒情性作品的重要表现手段。
节奏不仅限于声音层面,景物的运动和情感的运动也会形成节奏。 节奏变化为事物发展本原,艺术美之灵魂。相对论变化的结果。
2、曲调:音乐的首要要素。是歌唱性的、能够表达一定乐思的或主要的旋律的统称。指若干乐音经过艺术构思而形成的有组织、节奏的和谐运动。
3、和声:和声包括“和弦”及“和声进行”。和弦通常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乐音按一定的法则纵向(同时)重叠而形成的音响组合。和弦的横向组织就是和声进行。和声有明显的浓、淡、厚、薄的色彩作用;还有构成分句、分乐段和终止乐曲的作用。
4、力度:指曲谱的高低强弱,也指物理概念中的力量强度。
5、速度:音乐进行的快慢。“tempo”是借用了意大利语的“时间”,源于拉丁语的“tempus”。现代音乐通常以“拍每分钟”(beats per minute,简写为bpm)作为速度的单位。
6、调式:调式(mode),若干高低不同的乐音,围绕某一有稳定感的中心音,按一定的音程关系组织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体系,称为调式。
7、曲式:曲式(Form,musical)就是乐曲的结构形式。曲调在发展过程中形成各种段落,根据这些段落形成的规律性,而找出具有共性的格式便是曲式。乐段的结构及一部曲式:乐段通常由两个乐句或四个乐句构成。
8、织体:织体(texture)是音乐的结构形式之一。这个词的含义比较宽泛,在音乐作品中,它常常会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在"时间"上的形式,一是在"空间"上的形式。
9、音色:音色有人声音色和乐器音色之分。在人声音色中又可分童声、女声、男声等。乐器音色的区别更是多种多样。在音乐中,有时只用单一音色,有时又使用混合音色。
扩展资料
音乐是用组织音构成的听觉意象,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与社会现实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也是最能即时打动人的艺术形式之一。旋律响起人们往往无法抗拒的立即处于音乐的氛围当中。任何一种艺术形式都有自己表情达意、塑造艺术意象的表现形式。
比如舞蹈是通过肢体动作、面部表情,绘画是通过线条、色彩、构图,文学是通过字、词、句、篇来体现艺术意象。通常,人们正是以表现手段的不同来区分艺术的不同种类,例如不同的乐器。音乐还能表现出乐手们和音乐创作者的用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音乐基本要素
音乐审美三要素总结起来是听、感、赏。
首先,积累丰富的音乐审美经验。音乐审美经验是青少年学生欣赏和创造音乐作品时产生的认识和愉悦的心理体验。在世界音乐宝库中,有大量优秀的音乐作品。
其次,发展和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音乐审美能力包括感受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音乐审美能力是在积累音乐审美经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最后,形成高尚的音乐审美情趣。音乐审美情趣是音乐审美情操的审美趣味的合称,也就是对音乐作品的态度。
扩展资料:
音乐的积极性想象是有目的的,主动的,考虑到组织结构的,只有这种想象才有可能富于创造性。创造性的想象与定向联想同样是作曲家、演奏家所要必备的能力,对于听众也是重要的。
音乐可以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型,又可以粗略的分为古典音乐、民间音乐、原生态音乐、现代音乐(包括流行音乐)等。在艺术类型中,音乐具有抽象性,音乐从历史发展上可分为东方音乐和西方音乐。
东方以中国汉族音乐为首的中国古代理论基础是五声音阶,即宫、商、角、徵、羽,西方是以七声音阶为主。音乐让人赏心悦目,并为大家带来听觉的享受。音乐能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净化人们的心灵,树立崇高的理想。我们通过音乐来抒发我们的情感,使我们的很多情绪得到释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音乐审美
三要素是听、感、赏。
首先,积累丰富的音乐审美经验。音乐的审美体验是青年学生在欣赏和创作音乐作品时的心理体验。在世界音乐宝库中,有大量优秀的音乐作品。
其次,发展和提高音乐的审美能力。音乐审美能力包括感觉美、表达美和创造美的能力。音乐审美能力是在积累音乐审美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最后,形成了高尚的音乐审美趣味。音乐的审美趣味是音乐审美情操的审美趣味的统称,即对音乐作品的态度。
扩展资料:
感受和欣赏音乐之美一般分为功能、情感和理性三个阶段。官方的欣赏主要是满足于悦耳的音乐。获得完美的艺术享受是比较肤浅的。它必须进入欣赏感情和理性的阶段。因此,青年学生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尽可能多的音乐文化知识。
如:作者和作品的时代背景、民族特色、作者的创作个性、标题、音乐语言表现功能、风格和体裁。同时,需要从简单到复杂的听觉器官系统,即音乐听觉能力,来训练和形成习惯。因为马克思说过:对于非音乐类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是没有意义的。
青少年也能掌握一种乐器。实践,展示美,创造美,把音乐美带入我们的生活。通过二胡的个人实践,为中国乃至世界的音乐宝库留下了丰富的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音乐审美
音乐审美三要素是听、感、赏。
1 首先要从“听”入手,丰富音乐审美体验。音乐的审美是靠音响刺激听觉神经来完成的,它不同于文字、绘画,只要看就会产生审美反应;音乐作品写在纸上,仅凭看是没有审美意义的,只有通过唱奏出来,听了之后才能有审美体验,才能产生美感,才会有学习的要求与欲望。而这种要求和欲望往往是提高音乐审美素养最重要的原动力。
2 其次,要以“感受、鉴赏”为核心,强化音乐审美体验。感、赏是指充分感知、感受音乐语言和音乐的美,这是音乐审美素养形成的核心。这种感受能力包括对音乐外在的声、形、色的感觉和感知,也包括对音乐流露的情感和音乐内涵的感知。只有具备一定的音乐感受能力,才能真正感受和体验到音乐的真谛。
什么是音乐欣赏?对这个问题,似乎很容易回答:音乐欣赏就是音乐。确实,听就是欣赏的俗称,一般人都是这样用的。我们常说:"去听音乐会,""请你听听这段音乐",却很少有人文绉绉地说:"去欣赏音乐会,"和"请你欣赏这段音乐。""听"在这里和"欣赏"是同义词,面且用得更为普遍。 不过,严格地说,欣赏和听还是有差别。欣赏,是从审美的角度去听音乐,而不是随随便便地听。要求有所不同。 音乐欣赏,说得清楚些,是欣赏者通过听觉去感觉音乐,从中获得音乐美的享受,得到精神的愉悦和认识的满足。它是音乐作品与表演的最后的归宿。
无论是音乐创作或表演,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供人们欣赏的,如果没有音乐欣赏这个环节,它们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存在产意义。一位美国音乐学家默赛尔说得好:"音乐欣赏在一定意义上是音乐活动的基本形式,是作曲家和演奏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可见无论是哪个时代,也无论是哪种倾向的作曲家和演奏家,他们的艺术创造活动,不管是有意识的或是下意的,都是围绕着音乐欣赏这个中心环节来进行。有一些现代派的音乐家喜欢谈什么"超前意识",似乎他们的音乐不受群众欢迎不要紧,将来总有一天群众会理解它。其实这种观点只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他们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被欣赏者尽快理解的。
就连十二音体系的创始人勋伯格也说:"用十二音写作,仅仅是为了便于理解,别无其它目的。 话说回来,做一个称职的音乐欣赏者也不是很容易,这里面的学问也真不少。首先,他必须具备理解音乐的知识和能力,也说是说,他必须善于掌握音乐这个审美客体,懂得它是怎样构成的,构成音乐的要素是什么,作曲家是怎样运用这些要素来表现的,演奏家又是怎样加以再创造的,不同体裁不同流派的音乐各有什么特色,对于二三百年来欧洲浩如烟海的那许多经典性作品是否熟悉,等等,都是我们掌握音乐时所应该具备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培养起我们的欣赏能力。
有了这些知识以外,还需要进一步培养欣赏音乐时的审美能力,从审美的角度去听音乐,进入音乐审美的范畴,这是更高层次的音乐欣赏。 人的审美能力是一种文化的累积,是历史地形成的。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审美感官及其审美能力,"是以往全部世界史的产物。"人们一旦进入了审美的范畴,他和外界社会的关系。这样,他不仅仅要通过自己的眼睛客观地理智地来看世界,而且还要带着感情的眼光来看世界,要动真感情。这个感情的投入,就是审美欣赏的第一个关键之点。正所谓"万水千山总是情",没有这个情字,人和社会的关系可就冷淡多了、乏味多了,而且也没有了艺术。
审美能力的研究,是对审美主体--欣赏者的研究。这个研究的内容也很多,现代音乐美学特别把目光转向音乐的接受者,把它提高到音乐创作与表演同等重要的地位。欣赏者在音乐客体影响下所产生的感觉,是欣赏者意识中所产生的心理性的东西,它和音乐作品本身是并不完全相同的两个东西。音乐欣赏归根到底是欣赏者主体性的意识活动,在欣赏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把自己的主体意识渗入到欣赏对象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音乐本来的在面貌,体会和理解也各不相同。对音乐欣赏的主体性与创造的研究,是一个新的美学课题。 最后还要强调指出:音乐欣赏并非仅仅作为音乐的接受环节面存在,它同时还以反馈的方式给音乐创作和表演以影响,它的审美判断和审美选择往往能左右作曲家和表演的审美选择,每一个严肃的音乐家都不能不注意倾听音乐欣赏者的信息反馈,来调整和改进自己的艺术创造。我们坚信:格调高尚的音乐能潜移默化,培养出格调高尚的音乐欣赏者。反过来,具有高度审美趣味的高尚的音乐欣赏者同样可以培育出品格高尚的音乐。这正是我们所追求的良性循环。
能力、习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