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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2024-06-03m.verywind.com
~ 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建筑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工程,合法与违法分包共存的情况。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或个人,施工中不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施工人员作业无安全保障,经常发生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现在仅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角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现行法律、法规、条例,就如何搞好建筑施工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提出几点个人看法。
一、产生违法分包的原因
建设单位进行违法分包的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的个别人,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施工总包单位进行违法分包的原因,是要降低人工费用获取更多的利润。做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虽然不能制止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但必须从安全管理角度对这些行为进行必要的控制与管理,避免企业、施工人员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与伤害。
二、建筑施工中的四种分包形式
(一)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专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二)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
(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了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四)总承包单位直接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
三、如何对不同形式的分包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
第一、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专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规定,“即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在分包单位进入施工前,工程总承包单位法人应授权指定人员代表项目部,与其签订《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协议》,并将协议报送建设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安全施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工程项目、甲方职责、乙方职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奖罚标准、协议有效时间、协议报送的具体部门、协议签订时间、双方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协议内容审核合格后方可同意签订协议。施工项目部及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将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受权书复印件及协议登记备案。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协议内容进行安全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要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由隐患整改人签字确认,要求其按“四定”原则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二、建设单位直接将某些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根据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这种工程分包情况属于违法分包。
工程总承包单位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必须将此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处理。情况严重者可直接上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具体做法是,在其分包单位(班组)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要求,对其下达(一次)安全检查指令书,写清违规细则并要求其立即撤出施工现场、停止作业,否则承担一切后果。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按要求整改或拒绝整改,则立即将此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即《关于对分部分项工程违规分包情况的反映》上报有关部门。反映材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上报哪些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形象、何种分包单位或个人,在何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何种施工作业、分包单位是否有符合国家要求的资质、工程总承包单位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结果如何、上报单位名称、上报时间。
第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健全、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并且与其签订了专项工程承包合同。
对于合法分包的工程,在分包单位进入施工前,工程总承包单位法人应授权指定人员代表项目部,与其签订《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合同》,并将合同报送施工监理单位备案。安全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工程项目、甲方职责、乙方职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奖罚标准、合同有效时间、合同报送的具体部门、合同签订时间、双方代表签字并盖企业公章。
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合同内容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签订协议。施工项目部及总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将分包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受权书复印件及合同登记备案。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协议规定内容进行安全管理。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由隐患整改人签字确认,要求其按“四定”原则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第四、总承包单位直接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健全、不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这种工程分包情况也属于违法分包,后果是如发生安全事故,施工项目部、所属企业将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对于这种分包形式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方法,一是上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及主管安全领导,清退施工人员、解除违法分包行为。二是按总承包单位在册员工进行管理,施工中总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程序”中要求,在施工班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首先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于正式上岗前与其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状》、《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要督促班组及时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教育,按规定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遵守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检查人员要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由隐患整改人签字确认,按“四定”原则要求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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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 答: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

  •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 答:(3)合同应明确总包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5、分包队伍进场(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文明施工...

  • 如何加强项目部对工程分包的管理
  • 答: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风险,首先提升对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方式可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突击性检查和督导检查等。二是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

  • 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规定有哪些
  • 答:1、分包方应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指定安全生产责任人,设工地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分包方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3、分包方应依据所承包任务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预测危险部位,制定防范措施,交底到位,安全技术措施报项目经理部批准备案后...

  • 如何做好建筑全分包工程安全管理?
  • 答:财力资源缺乏表现在在全分包工程中,总包单位往往对工程款是没有绝对的控制权的,在工程款的使用上总包单位只是起一个传递的作用,这就造就了安全管理上的被动。众所周知,安全是需要投入的,只有在达到一定的投入后才可能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物的不安全状态正是建筑施工事故中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

  • 对施工分包单位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 答: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 施工现场安全由谁负责
  • 答:法律分析: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 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 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建设...

  • 如何落实对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发挥分包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积极作...
  • 答:对于比较大的项目,yao组织甲方、设计院、劳务施工单位、施工监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安全方案论证,修改完善施工方案,促进安全施工。加强分包单位的管理,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一是促使分包单位形成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分包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

  •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
  • 答: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总包单位对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有哪些
  • 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为了防止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真正落实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强调:“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这也是《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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