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说的是辛弃疾,为何要这么形容他?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是什么意思?
这首诗没有颠覆他的形象,他就是这么羁傲不逊,在现实和理想的冲突之下,百感交集便写下这“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这一句的后面,是“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不还是他心中真实思想感情的写照吗?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水也不能阻止他前进的步伐。他想表达的是:无敌是多么的寂寞。
李白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以醉时写的,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明堂赋》《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李白并非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相反,他的剑术十分高超。他从小就立志成为一个剑客,一人一剑走江湖,所以他写出这样的诗句奇怪吗?不奇怪,在强调他诗仙的身份的同时,别忘了他也是剑仙。
我们对他以往都进行了一个思维定式,认为他的诗句就应该是豪放不羁,亦或者是不得志的对朝廷的忿忿不平。他对朝廷大概也经历了一个满心期待到愤怒不堪最后彻底的失望的过程,他没有在朝廷的斗争中迷失自我,而是向着自己心中的乌托邦前进。
众所周知,在后期,唐玄宗可以说是求着他回去做官了,功名唾手可得,可是他怎么做的?他屈服了吗?没有,他对这个社会充满了失望,无法改变整个社会的人不如做自己,这是他心路历程的演变,也是他情感的升华。
这句话的意思是:
十步之内就能杀死一个人,哪怕千里之外都无法阻挡住侠客。形容侠客的高超武艺和斩钉截铁的行事决心。
出自唐朝李白:《侠客行-赵客缦胡缨》
全文如下: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译文:
燕赵的侠士,头上系着侠士的武缨,腰佩吴越闪亮的弯刀。
骑着银鞍白马,在大街上驰骋就像天上的流星一样。
他们的武艺盖世,十步可斩杀一人,干里之行,无人可挡。
他们为人仗义行侠,事成之后,连个姓名也不肯留下。
想当年,侯嬴、朱亥与信陵君结交,与之脱剑横膝,交相欢饮。
三杯热酒下肚,便慷概许诺,愿为知己两助擂刀,一诺重于泰山。
眼花耳热之后,胸中之意气,感动苍天,可贯长虹。
朱亥为信陵君救赵,挥起了金椎,使赵都邯郸上下,都为之震惊。
二位壮士的豪举,千秋之后仍然在大梁城传为美谈。
他们纵然死去而侠骨犹香,不愧为是盖世之英豪。
要做人就要像他们这样的侠士一样,传名百代,为人称颂。
谁愿像扬雄那样的儒生,白首著书,老死窗下呢?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此诗约作于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李白游齐州时。唐代游侠之风颇为盛行,这是与全国经济繁荣、城市商业兴旺、西域交通发达的盛唐时代有关,特别是关陇一带的风习“融胡汉为一体,文武不殊途”(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论稿》)更促成了当时少年喜剑术、尚任侠的风气。
李白少年时代,颇受关陇文化风习的影响,因此,他自幼除勤苦读书“观百家”外,“十五好剑术”(《与韩荆州书》)“高冠佩雄剑”(《忆襄阳旧游赠马少府巨》),甚至一生都不离剑,堪称是“文武不殊途”,兼备于李白一身。
李白青年时代曾“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赠从兄襄阳少府皓》),“少任侠,手刃数人”(《魏颢《李翰林集序》),他的理想就是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功成身退。这首《侠客行》就是在以任侠意识为尚的社会背景之下创作的。
赏析:
《侠客行》是诗人李白以夸张的笔墨,从游侠的服饰开始:“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仅二十个字,仿佛全是写物而不写人。但当时游侠儿的气势、风貌,就栩栩如生的展现在目前了。
因为诗人并不是为物而夸张的写物,而是处处着眼于人的精神气势而写物。“缦胡”的“缨’,“霜雪明”的”吴钩”,“飒沓如流星”的“白马”这些当时流行的任侠服饰,不仅具有典型性,而且流露出主人豪纵、慷慨之气,把物都写活了。
诗人进而写游侠的行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也仅是二十字,就高度概括了排忧解难、不图名利、尚义气、重承诺等等的高尚人格。诗人是以“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的思想,加以歌赞的。
事实上,诗人之所以少好任侠,乃是以此为理想人格而向往的,故能把一般的任侠社会意识,写得如此深刻而生动。
最后,诗人以战国时“窃符救赵夺晋鄙军”中的侯赢、朱亥”二壮士”例,阐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之旨。“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赢。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恒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这“三杯吐然诺,五岳为之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紫霓生。”重然诺,尚意气的任侠,真是“慷慨成素霓,啸咤起清风。”(张华《壮士篇》)的。震撼了大梁城:“千秋二壮士”,是当之而不愧。“不惭世上英”!诗人对“二壮士”叹服不已,情见于词了。
然而,诗人不仅在热烈的颂唱“二壮士”,同时也对校书天禄阁草《太玄经》的扬雄辈,无情地加以蔑视:“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是为壮夫所不为!
《侠客行》诗,虽在歌颂任侠,但由于诗人就是尚任侠的,所以把诗人少年的豪情壮志,表现无遗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侠客行
唐代诗人李白在 《侠客行》中写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道出了侠客英勇难当的霸气。可为什么用这句诗来形容辛弃疾呢?这就要从他的生平来研究了。
做为豪放派词人代表的辛弃疾,曾经竟然是一名剑客!
辛弃疾21岁参军,赶上耿京起义他便投入进去,耿京觉得他有本事,安排他担任掌书记。起义时赶上完颜亮被部下所杀,金军撤退。辛弃疾带了五十多人与朝廷联络。回来后,耿京被叛徒砍头,张安国带着耿京的脑袋投降金人,队伍解散。辛弃疾当场大哭,领着身边的弟兄冲进五万敌军的大营,抢回脑袋,把张安国的头砍了。辛弃疾一点损失没有,策反了一万多士兵跟他回到南宋。
后来遇到一个叫义端的和尚,被辛弃疾说动投靠义军。不久他打算投降金军,辛弃疾亲自追杀他。逼他下马受死。义端说辛弃疾是英雄盖世。辛弃疾大喊“卑躬屈膝,毫无廉耻。出卖国家,毫无大义。无耻之人,留你何用!”一刀就剁他的脑袋。
回顾辛弃疾的一生,侠义之气未改,苦难不得志居多。救国于危难之际,可惜终其一生没有等到朝廷的倚重,没有遇到自己的伯乐,只能是一介文人。优秀的人到哪里都十分优秀。诗词已经有了苏轼、柳永、李清照这三位巨匠,辛弃疾用自己的征战记忆、铁血的诗词、走自己的侠义诗词大道!
唐代大诗人李白在名诗《侠客行》中有这样一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句诗用来形容辛弃疾也是最恰当不过的。和辛弃疾同时代的南宋文学家洪迈专门写了一篇《稼轩记》,以形容辛弃疾的神勇:“赤手五十骑,缚取于五万众中,如挟狡兔。束马衔枚,间关西奏淮,至通昼夜不粒食。壮声英概,懦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辛弃疾施政风格带着几分剑客的任性,比如他在湖北任安抚使时,“得贼辄杀,不复穷究,奸盗屏迹”。辛弃疾因此也落下了个“好杀”之名,以致有多名谏官弹劾他“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辛弃疾年少成名,但后来的仕途却多坎坷,大概也与他当剑客“好杀”而备受争议有关吧。
李白的诗是在公元700多年写的,辛弃疾出生于公元1140年,不可能是写他的,诗中侠客的勇武气盖表现的淋漓尽致!
你所说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说的是李白,因为他的歌诗歌内容丰富,一般人来说都不能跟他匹敌,所以说他厉害
辛弃疾弃文从武,那也是时代决定的,因为北宋靖康之耻,南宋偏安一隅,激起了时人强烈的爱国热情。南宋人一直在寻求北进恢复中原的机会,最后联合蒙古,灭了金朝,后来又让蒙古所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