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防止大拆大建!拆除面积最多20% 现在拆迁是不是拆多多少面积陪多少面积
国务院《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了农村建房允许的最大面积,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之规定,也将会处于罚款,并责令改正!超出相应的面积需要交一定的土地使用费,具体费用各地区不同,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扩展资料:《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参考资料: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百度百科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望采纳
《意见》首度提出,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一财点评:“拆除面积最多20%”、“拆建比不宜大于2”意味着旧改告别了急风暴雨般的大拆大建,走向和风细雨般的城市更新。
告别大拆大建后,因拆迁导致的被动式住房需爆棚,以及规划概念和表面繁荣炒作导致的房价租金上涨动力,也被间接削弱了。
新的更新模式下,区域开发转向区域运营后,公共服务短板全面补上,旧区避免了衰败,住房功能配套更加齐全,存量住房供应的有效性提升,并成为历史文化烙印深厚、功能复合的新区域,这也是未来住房供给测改革的重要部分。
包邮区楼市接连遭遇调控
浙江多城楼市调控政策加码。8月10日,浙江省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主要从设置优购资格、推行“公证摇号”、调整住宅限售政策等措施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目标。
此前的8月7日,浙江省衢州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实行限购管理、扩大限售范围和加强税收调节等五方面入手,再度为楼市调控“打补丁”。
8月5日,杭州进一步升级限购,落户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连续缴纳社保满2年,非户籍家庭连续缴纳社保满4年,方可在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稍早前的8月2日,金华就从土地供应、住宅限售、热盘摇号、市场监管等十大方面出台了楼市调控政策。
截至8月7日,8月已有超十座城市再度“因城施策”,为政策打上补丁。长三角更是8月政策的密集调控区。
一财点评:去年下半年以来,杭州和浙江西部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杭州、金华、衢州、湖州等均出现一房难求的盛况。
此次被调控的对象基本均属于长三角楼市持续火热的城市。部分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尺度超过以往。比如,被住建部约谈的金华,宣布将实行“拿证后限售3年、二手房限价试点”等举措。此次楼市新政为金华截至目前的“最严调控”。以浙江省内同处“杭州都市圈”的五座城市为例,目前已集体进入限购、限价、限贷、限售的“四限”时代。
不难发现地方调控愈加精准、精细化。与上一轮楼市监管不同的是,金融监管是关键。金华、衢州等多个城市狠抓落实房贷管理的“两道红线”,对于购房者而言,严格审查首付资金来源,严防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对于房企而言,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强化购地资金来源审查,确保购地资金合法依规,倒逼企业降杠杆。
截至目前,部分城市的楼市有所降温。例如,杭州7月二手房成交6314套,与4月的10029套、5月的9013套、6月的7539套相比降速明显。
未来若热点城市在政策加码后市场热度不减,也不排除进一步升级调控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