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分封,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诸侯,让他们建立诸侯国,镇守疆土,保卫王室。诸侯对周王承担纳贡和朝聘的义务,并随周王参与出征、祭祀、吊丧庆贺等事项。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是诸侯们的共同主子,自称为上天之子,故又称天子。诸侯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
特点是层层分封,带有宗族统治的色彩。
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庶子进行分封。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
特点是依据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分配政治权力和规定等级秩序。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周朝的事情。 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左传》桓公二年),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制度。宗法制的一个关键内容是严嫡庶之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这一制度依靠自然形成的血缘亲疏关系以划定贵族的等级地位,从而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宗子有祭祀祖先的权利。若宗子有故而不能致祭,那么庶子才可代为祭祀。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历代的周天子为大宗,这些诸侯就是小宗。诸侯亦以嫡长子继位,众庶子封为大夫,这些大夫为小宗,而诸侯则为其大宗。大夫也以嫡长子继位,为大宗;众庶子为士,即小宗。在宗法系统里,诸侯和大夫实具有大宗与小宗双重身份。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大宗和小宗的区别与贵族等级里的层层封建是完全合拍的。如果说分封制从政治结构方面建立了贵族间的等级秩序,那么,宗法制则以注入了特定内容、贯彻了崭新原则的宗族传统观念使这个等级秩序得到稳固。文献和彝铭记载中屡有“宗周”的记载,《诗经·公刘》说:“食之饮之,君之宗之。”从宗法系统看,周天子乃是地位最高的宗子。周初,宗法制首先在周天子和诸侯间实施,以后逐渐及于中、小贵族,以至士与庶民之间,具有了普遍性质。
西周宗法制直接导致了分封制,分封抽使国内分割成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诸侯国又产生了众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又被分成无数大小的禄田。由于诸侯国、采邑(邑、关)、禄田(乡、亭)的地名直接转变成了“氏”(以国为氏、以邑为氏、以关为氏、以乡为氏、以亭为氏),于是,中国人的姓氏遍地开花,骤然增多。——这就是宗法制度对中国姓氏产生的根本影响。
西周分封制的主要内容:周天子把土地和平民,奴隶,分给亲属、功臣等,封他们为诸侯。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向天子交纳贡品,平时镇守疆土,战时带兵随从天子作战。
西周分封制的特点:神权与王权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宗法"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是一种宗族之法,也称族规。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西周初期,周公"制礼作乐",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统化, 并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
西周宗法制的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和小宗之分;与分封制紧密结合。
扩展资料:
西周的封建网络
商人抵抗鬼方,每次动员武力,常常以五千人为单位,不断增兵,可见战争规模不算小。远在关中的西周,本来也不过是一个奉商人号令的小国,称商人为“大邦”,足见商王国力量的强大。
于是,周人把首都放在自己老家关中,而在殷商地区的雒邑建立了成周,作为统治东方的都邑。宗周和成周两都并立,构成了周人政权椭圆形疆域的双中心,彼此相依,互为唇齿。周武王的弟弟周公—当时周邦实质的统治者,就经常带着他的幕僚往返于两地之间。
周人在全国建立了绵密的封建网络,每一个封国不是亲戚就是子弟,而且鼓励周人子弟和外姓通婚,使得所有封君都成为周人的亲属。
参考资料:新华网-周朝为何能得天下
西周分封制主要内容:武王采用“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政策,把他的同姓宗亲和功臣谋士分封各地,建立诸侯国。
西周分封制特点:臣属关系明确,确立等级秩序,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紧密结合。
西周宗法制的内容:嫡长子继承制。宗法制规定,周王称为天子,王位由嫡长子继承,为大宗;其他儿子分封为诸侯,他们对于天子来说是小宗,但在自己的封地里却是大宗。
西周宗法制特点: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
扩展资料:
武王灭众多小国建立较大的侯国,强迫封建制的小邦国接受周朝的分封制,周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它是按照诸侯与周王室的亲疏关系而划分的。
周王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采取了“众建诸侯、裂土为民”的分封制。东征结束后,周公按原来的计划,在东方修建洛邑,以加强对东方的监督。又在洛邑以西修建王城,以军队八师驻守,作为朝会东方诸侯的东都。
西周的国家实行分封制。即古书中所说的“封建”,而分封制的基础则是宗法。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嫡长继承制。
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由它构成了等级阶梯,形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商代已有嫡长继承的雏形,到了西周时期,这一制度得到充分的发展,达到完备的程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西周
分封制内容:周武王将子弟和功臣封于各地,还有先朝贵族成为诸侯 特点:1.臣属关系明确2.层层分封,确立等级秩序,宗法制内容:由血缘亲疏形成了宗法等级,由嫡长子继承最高权力 特点: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紧密结合。
西周分封制:
分封制又称封邦建国。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异姓功臣贵族、同姓王室贵族、先代帝王后代和远氏族部落首领)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建立诸侯国;被封诸侯的义务是:要跟随周王作战。
西周宗法制:宗法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其主要精神为“嫡长子继承制”。周王朝的王位明确规定只传嫡长子。
扩展资料:
公元前1046年,经牧野之战,周武王消灭商建立周朝,史称西周。为了巩固政权又推行了许多著名的政治制度,有力的巩固了周王朝统治。
分封制:为了控制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周王便大规模地以封地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封国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西周的国家
宗法制:一般而言分封制的基础是宗法制,其主要内容是嫡长继承制宗法。
周礼制度:周礼是表示典章制度和礼仪规定,它是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行为的工具。
井田制度:井田制度是分封制的经济基础,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主要部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西周
西周分封制主要内容:把同姓宗亲和功臣谋士分封各地,建立诸侯国。
西周宗法制的内容:是按照血统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
西周分封制特点:臣属关系明确,确立等级秩序,血缘纽带同政治关系紧密结合。使权力高度集中。
西周宗法制特点: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其目的在于稳固贵族阶级的内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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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和宗法制对朝代发展的影响:
西周的分封制与宗法制较之夏、商更为成熟。但是,宗法血缘关系不能从根本上保证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血缘关系经几代后就会逐渐疏远,封国的实力一旦强大起来,中央的控制效果必然会减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西周分封制
百度百科-西周宗法制
1、分封制的主要内容:
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周王把王室以外的地区分封诸侯,让其自行建立诸侯国,保卫疆土王室,各诸侯需要向周王纳贡以及朝聘,除此之外还要跟随周王参与出征、祭祀、吊丧庆贺等事宜。周王是整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并且是诸侯们的主子,自称为上天之子即天子。诸侯是周王的臣子,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
分封制的特点:是层层分封,带有宗族统治的色彩。
2、宗法制的主要内容:
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它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即由嫡长子来接替其父亲的地位称号,庶子进行分封。嫡长子与庶子存在两种关系,在血缘关系上,是兄弟关系,但是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
宗法制的特点:是依据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分配政治权力和规定等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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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
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
参考资料
西周分封制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