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建筑公司与施工队的关系。
建设单位就是业主,出钱,监督施工的,相当于地主。
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相当于长工。
扩展资料。
施工单位又称"承建单位"。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简称。
指承担基本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具有独立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
在采取承发包方式进行施工时,施工单位,常被称为"乙方"。
我国的施工单位按照经营方式分为施工企业和自营单位。
施工企业是按照经济核算制原则建立的生产组织,按照国家计划承担各项工程的建筑安装等施工任务。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也有例外,如:A公司承建某桥梁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到B公司所有的构筑物,需对其进行改造、加固,经B公司同意后,委托C公司建设;此时A公司为出资方,A为建设单位,产权所有方B公司,业主为B公司。)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
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
1楼的回答比较全面了,我还有点补充!!
实际的建筑市场情况是,目前大多数的工程全部由有资质的单位来总承包,这个没问题,同时也是大多数的工程全部由一些私人的建筑队来承包施工,对于非法分包和施工单位自身施工的划分实际中很难划分,因为那些私人的施工队没有资质,也没有一些手续上书面合同之类,所以也可以解释为那些施工队本身就是总承包单位的一部分.
对于甲方的监管,我自己的看法是这样:
1.不管工程谁来干,必须是以总承包单位的名义来干,将来出了问题,甲方不是对施工队,而是对总承包单位.
2.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以总承包单位名义委派的人员.
3.对于没有分包合同的,甲方就可以认为工程全部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的,就认为其分包的施工队是本身的施工队伍.这样在管理上就简单了.
对你的补充提问,我觉得我上面的回答已经说过这个问题了,~~只要这个施工队没有资质和分包合同,甲方就认为他是总承包公司的内部队伍,不管这个施工队和总承包单位实际是什么关系,在这个基础上一切的文件来往及各种管理都是针对总承包单位,而不是和那个施工队,不知道我的意思你明白了么有.因为实际上根本不能分辨施工队是不是总承包单位的一部分,而合理合法的解释就是让他成为总承包单位的一部分,这样甲方就好管理.就是我只针对你一个总承包单位,至于你的内部结构是什么样的我不管.
!!!!!!!!!还有一点,你说的那个什么皮包公司,皮包公司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如果能有甲及的资质,那么这个资质是需要大量的注册资金,相当多的技术人员和设备机械才能注册下来的,并且维持这个资质每年也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的,各种政府及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也是相当高的.本人就是在一个三级(最小)的小施工单位,但是每年要拿出5~10万元以上来交各种费用,包括各种证件年检(年检本身不怎么花钱,但是会有附加的各种会员费几千元不等),定额测定费用,各种安全,质量方面的培训等.
而建筑行业的甲方是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执行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建设投资的单位,也就是工程项目的出钱方,也被称为业主单位。
建设单位是甲方,也就是出钱的人。
施工单位顾名思义就是负责施工的,就是建筑公司。不一定是盖房子了,因为建筑分建筑物和构筑物,而房屋建筑只是建筑物中的一部分。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和拍卖有相似之处)把某个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签订和同,施工单位负责把建筑按图纸修起来,竣工验收合格后就交给建设单位,他们之间是通过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
普通意义上讲,建筑公司就是施工单位
建筑企业是指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从事建筑商品生产和经营,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施工单位又称“承建单位”。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简称。指承担基本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具有独立组织机构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在采取承发包方式进行施工时,施工单位,常被称为“乙方”。
建筑公司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大都称为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公司、工程局 (处) 等;后者是附属于现有生产企业、事业内部或行政单位的,为建造和修理本单位固定资产而自行组织的,并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 对内独立核算;(2) 有固定组织和施工队伍;(3) 全年施工在半年以上。
是利用和雇佣的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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