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的详细时间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历史事件要详细时间
新中国是1949年10月1日下午3点成立的。1949年10月1号,我国在天安门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发出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毛泽东亲手按动电钮,第一面五星红旗在广场上冉冉升起。与此同时,代表着54个民族的54门礼炮齐鸣28响,如报春惊雷回荡在天地间,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英勇奋斗28年,终于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胜利。
升旗之后,毛泽东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紧接着举行了规模浩大的阅兵式和群众游行。庆祝活动到晚上9点多钟结束,但欢乐的人群依然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
扩展资料:
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意义:
1、从国家发展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从此,中国结束了一百多年来被侵略奴役的屈辱历史,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中国人民从此站了起来,成为国家的主人。
2、从革命任务看
新中国成立壮大了世界和平、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力量,鼓舞了世界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争取解放的斗争。
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斗争,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标志着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也标志着一百多年来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从此结束,中国历史进入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中国成立
1、八一南昌起义
八一南昌起义常简称南昌起义或者八一起义,指在1927年8月1日中共联合国民党左派,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揭开了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和创建革命军队的序幕。
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部分国民革命军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的武装起义。
起义由周恩来、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谭平山领导。1933年7月1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根据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6月30日的建议,决定8月1日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从此,8月1日成为中国工农红军和后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节。
2、西安事变
西安事变,又称“双十二事变”。1936年12月12日张学良和杨虎城为了达到劝谏蒋介石改变“攘外必先安内”的既定国策,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目的,在西安发动“兵谏”。
1936年12月25日,在中共中央和周恩来主导下,以蒋介石接受“停止内战,联共抗日”的主张而和平解决。
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准备了必要的前提,成为由国内战争走向抗日民族战争的转折点。
3、七七事变
1937年7月7日夜,日军在北平西南卢沟桥附近演习时,借口一名士兵“失踪”,要求进入宛平县城搜查,遭到中国守军第29军严辞拒绝。日军遂向中国守军开枪射击,又炮轰宛平城。
第29军奋起抗战。这就是震惊中外的七七事变,又称卢沟桥事变。七七事变是日本帝国主义全面侵华战争的开始,也是中华民族进行全面抗战的起点。
4、皖南事变
1940年10月19日,蒋介石指使何应钦、白崇禧以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副参谋总长名义致电八路军朱德、彭德怀和新四军叶挺、项英,强令将在黄河以南的八路军、新四军于1个月内开赴黄河以北。
11月9日,朱德、彭德怀、叶挺、项英复电何应钦、白崇禧,据理驳斥了国民党的无理要求,但为顾全大局,仍答应将皖南新四军部队开赴长江以北。而蒋介石对此不予理睬,仍按原定计划密令第三战区顾祝同、上官云相将江南新四军立即“解决”。、
1941年1月4日,皖南新四军军部直属部队等9千余人,在叶挺、项英率领下开始北移。1月6日,当部队到达皖南泾县茂林地区时,遭到国民党7个师约8万人的突然袭击。新四军英勇抗击,激战7昼夜,终因众寡悬殊, 弹尽粮绝,除傅秋涛率2000余人分散突围外,少数被俘,大部壮烈牺牲。
军长叶挺被俘,副军长项英、参谋长周子昆突围后遇难,政治部主任袁国平牺牲。这就是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是国民党第二次反共高潮的高峰。
5、重庆谈判
重庆谈判,是抗日战争胜利之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就中国未来的发展前途、建设大计在重庆进行的一次历史性会谈。
从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经过43天谈判,国共双方达成《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
重庆谈判及达成的《双十协定》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和平、民主、团结的希望和曙光。虽然国民党统治集团违背全国人民迫切要求休养生息、和平建国的意愿,在1946年6月底全面撕毁《双十协定》 ,但其历史意义和启示仍是非常重大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八一南昌起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安事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七七事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皖南事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庆谈判
每年10月1日就是国庆日
其实这是一个误解或错觉。因为,早在该年10月1日之前的一个星期——即1949年9月21日,在怀仁堂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已经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但当时不叫“开国大典”,而是叫“开国盛典”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北京举行第一次会议,会上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并责成他们从速组成各级政府机关,执行各项政府工作。同时决议:向世界各国政府宣布,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下午3时,首都30万军民齐聚天安门广场,举行开国大典。毛泽东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升起了庄严的国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是指1949年10月1日15:00在北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而举行的仪式,直到21:00才结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标志。
1949年10月1日
1949年10月1号2点在天安门城楼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