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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能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2024-06-02m.verywind.com
“报告”中能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3、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5、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扩展资料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2、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3、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 “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6、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7、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8、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9、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10、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11、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12、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13、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14、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15、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16、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17、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报告和请示主要区别,报告时阅件,领导一般不需要进行批复,“阅存”就可以了;而请示领导无论同意与否都要进行批复的。一般请示资金或批准事项,尽量用请示,同意或批准的概率大一些。当然咯,不重要的事情,在报告里夹带请示领导意见也可以咯

  • 公文写作判断题:“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但有一种请示报告,可夹带...
  • 答:肯定错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没有请示报告这个文种。公文写作过程中,也不允许出现报告中夹带请示的情况,因有请示必须有批复,但在报告中夹带请示,有可能不会得到正式批复,影响请示事项的办理

  • 请示中不能夹带报告,但报告中可以夹带请示。。是这样的吗?权威解答...
  • 答:“ 报告”通俗的讲就是汇报。上级对下级的汇报认可了就不再需要提出建议,如果上级对下级的汇报不满意,可以提出“意见”(文种)。“ 报告”中是不能夹带请示事项的,如果某一事项需要上级给予答复,那就必须用“请示”这个文种。现在很多领导明明就某一工作的开展需要上级部门请示,总是爱说“打个报告...

  • 为什么不能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 答:。当然,也可能上级机关阅读报告发现了这种“夹带”之后,会通知上送报告的单位就有关事项另以请示行文。这样的结果,虽然比前一种情况好,但这不仅没有减少麻烦,反而给上级机关和写报告单位都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可能会延误办事时间。可见,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确实是不可取的做法。

  • 为减少发文,在向上级机关呈送的报告中可随带请示事项,是否正确?
  • 答: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否则就是“先斩后奏”;报告则不受时间限制,事前、事中和事后都可以行文。(3)内容含量不同。请示一文一事,篇幅相对较短;报告不限一文一事,内容较复杂,篇幅较长。(4)处理办法不同。上级机关受文后:对请示有答复的责任,对报告则一般不作答复。所以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

  • <<应用写作>>第2章 行政公文写作 报告不得夹带---一般不得越级...
  • 答: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 什么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 答: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报告中不能夹带请示事项是为了保持信息的清晰性和有效性。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可能会导致混淆和延误决策的过程。1、报告的定义和目的 报告是一种书面的、结构化的文档,旨在向相关人员传达信息、提供分析和建议。报告通常用于汇报工作、沟通结果、解释数据或提供决策支持。报告的目的...

  • 请示必须一文一事,是否正确?
  • 答:【正确】【答案】Y。解析:请示它主要适用于下级向上级机关清求指示、请求批准,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故本题判断正确。

  • 在写给上级机关的报告中为什么不能夹带请示事项
  • 答:禁忌七: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弊端:文种误用,请示事项往往得不到批复。措施:真正弄清请示与报告之间的区别。请示与报告同属上行文,但二者毕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文种,二者既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互相混淆,必须严格加以区分。请示以请求批准或请求指示为主要行文目的,上级机关对相关请示事项必须予以...

  • 下列陈述呈请性公文不得夹带请示事项的有(多选)
  • 答:ACD 工作报告 结语 工作报告的结语通常只是一句上行公文的习惯语,可以作为报告正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如“特此报告”等。有的工作报告也可以无结语。工作报告的结语中,不能带有明显的期复性词语,如“以上报告,请批复”、“以上报告,请审批”等,因为报告中是不能夹带请示事项的。请示 是下级机关向上级...

  • 报告能夹带请示事项吗?
  • 答:报告和请示主要区别,报告时阅件,领导一般不需要进行批复,“阅存”就可以了;而请示领导无论同意与否都要进行批复的。一般请示资金或批准事项,尽量用请示,同意或批准的概率大一些。当然咯,不重要的事情,在报告里夹带请示领导意见也可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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