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已验收入库,不应该写原材料吗?为什么还是在途物资 分录问题:已验收入库为什么还是在途物资而不是原材料
确实是应该记入原材料科目。理由和根据如下:
“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其核算内容如下: (一)企业购入的物资,在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待物资到达、验收入库后,再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下同)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已收到发票账单,但尚未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物资与物资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物资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均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按暂估价值入账,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处理。
可以再做一个分录冲销在途物资,借:原材料 2000000 贷:在途物资 2000000
“在途物资”不是字面理解在运输途中的意思,这是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尚未计入公司库存帐、没有结算的这部分采购资金,一般是在没有收到材料采购发票的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在途物资”科目,核算企业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其核算内容如下: (一)企业购入的物资,在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待物资到达、验收入库后,再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企业,按售价记入“库存商品”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下同)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已收到发票账单,但尚未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物资与物资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物资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均不通过本科目核算。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按暂估价值入账,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处理。
没错,原因是采购的物资在货款打出时,货物还在途中,往往会计做分录时勿略了这一过程。验收入库後再转记材料物资:
借:材料物资一xxx材料
贷:在途物资一xxx材料
这样才能反映出采购的全过程。
估计是写错了
没付款没给发票、没验收入库都算在途物资
都验收入库了应该计入原材料了。你这是什么教材这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