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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墨子朴素 唯物主义认识论 “以实证名”和“言必立仪”的认识论是什么?

2024-06-03m.verywind.com
从本文的内容来看墨子是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墨子,战国初期伟大的思想家,墨家学派的创始人.墨子"日夜不休,以自苦为极",长期奔走于各诸侯国之间,宣传他的政治主张.相传他曾止楚攻宋,实施兼爱、非攻的主张.
墨子哲学思想的主要贡献是在认识论方面.他以"耳目之实"的直接感觉经验为认识的唯一来源,他认为,判断事物的有与无,不能凭个人的臆想,而要以大家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为依据.墨子从这一朴素唯物主义经验论出发,提出了检验认识真伪的标准,即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
墨子的世界观中存在着深刻的内在矛盾.一方面他强调"非命"、"尚力",认为决定人们不同遭遇的不是"命",而是"力".他指出,"赖其力而生,不赖其力则不生",充分肯定"人力"在社会生活与改造自然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墨子又肯定"天志"和"鬼"的作用.
墨子在政治上提出了"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等主张."兼以易别"是他的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非攻"是其具体行动纲领.
他比较自觉地、大量地运用了逻辑推论的方法,以建立或论证自己的政治、伦理思想.墨子最早提出名实必须相符的思想.他还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辩、类、故等逻辑概念.
墨子的哲学思想反映了从宗法奴隶制下解放出来的小生产者阶层的二重性,他的思想中的合理因素为后来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所继承和发展,其神秘主义的糟粕也为秦汉以后的神学目的论者所吸收和利用.

墨子在认识论上是唯物主义的经验论者,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在认识论上提出唯物主义朴素原则的哲学家。他的重要贡献是唯物地回答了认识论中的名实关系和真理标准的问题。


“以实证名”是墨子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孔子为维护西周“分土分侯”制,提出了“正名”的口号,要以“先王”的周礼和名教责实,否则就是名不正,言不顺。这是以名证实的认识路线。墨子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主张“取实予名”(名即口头称谓的名称、概念、思想、观念等;取就是动手实行),反对只知其名不知其实的认识路线。他认为“瞽(gǔ,眼瞎)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以其取也。”(《贵义》)就是说,瞎子不知黑白,并非不知黑白之名,而是无法辨别黑白之物。所以认识的过程应该是“实”在先,“名”在后,以实证名。实是源,名是流,这与孔子的正名论是根本对立的。


“言必立仪”是墨子唯物地解答认识的标准问题。“言必立仪”说的是立论要有仪法、准则、标准。也就是判断是非真假必须明确标准。那么如何确定这个标准呢?墨子认为,必须综合历史的经验、社会的实际和以人民的功利为准,这是他的创见。他说“言必有三表”,即“有考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非命上》)也就是说,立论的标准有三条:其一,“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亦即立论要寻找历史根据,以前人间接经验为据,其二,“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亦即看百姓耳闻目睹的实情,以群众的直接经验为依据,其三,“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亦即要考查实际应用的效果,看是否符合国家人民的利益。前二条的“考之”和“原之”,是说明立论要来源于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群众的经验。这是十分可贵的唯物论的经验论。第三条“用之”,是说明鉴别言论是非,要见之行动,观其效果,验于功利。这是很了不起的贡献。可以说,墨子是中国哲学史上提出并试解决真理标准的先行者。他不仅在哲学上提出立论要有考,有原,有用,而且还要求身体力行,是一个“信身而从事”的实践家。他说:“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节也。”(《兼爱》)又说:“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公孟》)这就是说,言行要一致,说到要做到。


但是墨子的认识论是建立在普通感觉经验的基础上的,固然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出发点和基础,然而这只是朴素的反映论,它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科学的弊病。


首先,直接感觉的经验是狭隘的,它主张通过耳闻目见之实,不可能区别客观实在中的真伪,甚至把幻觉和错觉也误为实在的。比如,他一方面用“百姓耳目之实”否定了“天命”,但是,另一方面又用“历史传说”和“众人的耳目之实”来证明鬼神确实存在,就在于夸大了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还没有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这就使他的认识论蒙上了鬼神的灰尘。因为把众人的幻觉当真知,便信有鬼神,并且借助鬼神,但在实践中又不靠鬼神,而靠强力,这是自相矛盾的。


其次,停留在感性阶段的认识论,是不可能区别客观实在中的本质与现象的。比如在第三表中讲“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时,就看不到当时的“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之对立的本质。又如,在第一表中讲“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强调重视历史的依据是对的,但他又把历史说成是“古者圣王之事”,这就错了,而且历史上的许多传说未必都真实可靠。不过,墨子“言必有三表”,亦即“言有三法”说,在中国古代认识论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辨别言论是非真假的系统理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创见。


总之,墨子哲学思想的主流是进步的,有战斗性的。他的“非命”、“强力”、“兼爱”、“尚贤”和“以实证名”、“言必立仪”等,都有其唯物的科学的合理内核。

一、认识来源于“耳目之实”
在认识论上,墨翟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他认为,人的知识来源于自己的感官所能感觉到的客观实际。只有通过具体的实际活动,才能形成深刻的认识。他说:“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亡(无)为仪者也。请惑(读为“诚惑”)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见莫闻,则必以为无。”(《墨子.明鬼下》)
二、“取实予名”与“察类明故”
取实予名是根据事物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名称。这就要求做到名副其实。如何做到名副其实呢?墨子提出了“察类明故”的命题。察类明故就是要求人们在认识和辩论的时候,对客观事物要进行合理的分类,分析各类事物的同异、因果及其根据。
三、“言必立仪(标准)”的三表法
墨惟认为,检验人们认识的正确性,必须%D

墨子的社会政治理想是“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行教育,他主张通过“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建设一个民众平等、互助的“兼爱”社会。在他看来,“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义,而教天下以义者功亦多”。因此,教育通过使天下人“知义”实现社会的完善。

墨子反对命定论比孔子更为彻底。孔子主张“性相近,习相远”,但又承认“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保留着命定论的残余。而墨子认为让人受教育,又坚持命定论,是荒唐可笑的,由此他阐述了环境和教育对人性形成的影响。他以染丝为例,“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入者变,其色亦变”,来说明“士亦有染”,所以“染不可不慎也”。这就是著名的“染丝说”。在他看来,人性不是命定的,先天的人性不过如待染的素丝,有什么样的环境与教育,就能造就什么样的人。这一思想比孔子的人性论在社会意义方面更具有进步性
墨子主张教育要培养“贤士”,由于“贤士”的主要品德是“兼爱”,故亦称“兼士”。对于贤士,《墨子·尚贤上》曾提出过三条具体标准:“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即道德的要求。思维论辩的要求和知识技能的要求。知识技能的要求是为了使兼士们有兴利除害的实际能力,思维论辩的要求是为了“上说下教”,去向社会推行其“兼爱”主张。

在教育内容上,除了以“兼爱”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外,墨子还注意对自然科学、生产技能、军事知识等技能的训练。墨家的自然科学教育有很高造诣,涉及数学、光学、声学、力学等许多方面。例如几何学中的圆,墨子是这样定义的:“圆,一中同长也。”[4]“一中”即“对中心一点”,“同长”即“等距离”,与现代几何学中圆的定义颇为一致。又如“力”,墨子定义为:“力,形之所以奋也。”[5]力就是使物体改变形状的东西。而现代力学认为:凡是能使物体获得加速度或者发生形变的作用,都称为力,可见古今之相通。光学是墨家科学教育中最出色的部分,墨家最早发现光的直线行进这一基本光学原理,由此探讨了一系列光学问题,并做了类似“小孔成像”的实验,《墨子·经说下》指出:“足蔽下光,故成景于上;首蔽上光,故成景于下。”这一原理也为近代光学所证明。

墨子教育内容论中还包括“辩乎言谈”方面的训练,即思维方法的教育,目的在于锻炼论辩能力。首先,墨家认为人的言谈是否正确,需要有衡量标准,即所谓“言立必仪”。墨子提出三条标准,即著名的“三表法”。《墨子·非命上》说:“何谓三表?子墨子言曰:‘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废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此所谓言有三表也。’

墨子认为,任何言论是否合理,首先要看它是否符合古者圣王各种历史经验,是否符合现实社会百姓大众的感性经验,是否有利于国家百姓的利益。言论的是非、对谬的判别必须建立一个共同认可的评判标准。其次,墨家强调必须掌握思维和论辩的法则,即形式逻辑,要求懂得运用类推与求故的方法。《墨子·小取》中总结了从个别到一般和从一般到个别两种基本的推理方法:“以类取,以类予。”“以类取”就是说从大量个别事实中或事物中提取其同类的共性,“以类予”就是从对某类事物共性的普遍性认识出发,推出对属于该类的某具体事物某种属性的断定。墨子通过对大量实际问题的论证,提炼出了各种思维的逻辑方法,同时又将这些逻辑方法应用于各种实际问题的分析、论证、推理之中。在他的努力下,墨家学派培养出了如公孙龙、惠施这样的名家代表,这确实是与墨子重视形式逻辑的教学密不可分的

总之,墨子的教育内容论很有特色,其价值主要体现在科学技术教育和训练思维能力的教育上,突破了儒家六艺教育的范畴,有进步意义
墨子关于教育、教学的具体经验保留的资料不多,也不够系统完整,但有许多思想和精神很值得研究与借鉴。,

(一)主动

墨子主张主动积极地“强说人”,即使人们不来请教,也应主动上门去教,问则答,不问则讲。他认为:“不强说人,人莫之知。”孔子实施的是“有教无类”,来者不拒,而墨子则更进一步,主张对不来者也主动施教,这叫做“行说人”。《墨子·公孟》中说:“行说人者,其功善亦多,何故不行说人也?”这种以教人为己任的精神是很可贵的

(二)创造

墨子批评儒家“信而好古,述而不作”的保守态度,主张:“古之善者则诛之,今之善者则作之,欲善之益多也。”对古代的优秀遗产应继承,但还要有创造精神,使善的东西更多一些。这既反映了墨子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也体现了他重创造的教育、教学方法论。

(三)强力而行

墨子特别强调道德行为的锻炼。他说:“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他要求学生树立“强力而行”的刻苦磨炼精神。其原因在于:其一,只有“言必信,行必果”,才能造就兼爱天下的贤士;其二,在严酷的社会环境中,人不能怠惰,“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故要重视实践;其三,墨子认为,意志不仅是重要的道德品质,而且对知识才能有直接影响,即“志不强者智不达”,没有在艰苦实践中磨炼出来的意志,就谈不上人的智慧,而意志要经过长时间的磨炼才能强,否则就会衰退

墨子提出了代表小生产劳动者思想和利益的一种理论体系,他和他的弟子们都迫切希望这种理论能付诸于现实。墨家私学不仅是聚徒讲学,坐而论道,更主要的是以周游列国、劝说君主的形式来实现其理想。在墨家私学内部实际上已经实践了其理论主张。墨家授徒,组织成一个类似宗教式的集团,墨子用巨子相承制度、墨家教义、严格的组织纪律等方式,将墨家私学凝聚成一个相当稳定的行动集团。

(一)领导制度:巨子相承"

墨家私学有领袖,称为“巨子”,门徒有义务绝对服从,巨子由上代巨子指定产生,代代相传,墨子是第一代巨子。巨子类似于宗教领袖,是精通墨家之义的圣贤,而且还是墨家之法的执行者。巨子以自己的品格、道德力量和领袖地位对墨家弟子具有很大的约束力和震慑力,墨家弟子对巨子都绝对服从。

巨子相承制的理论基础是墨子的尚贤思想,而墨子尚贤思想又源于尧、舜、禹的禅让之说。另一位巨子孟胜以身殉义前说:“我将属巨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说明在墨家内部是以举贤继任的方法来解决墨家领袖的继承问题的。这与尧、舜、禹禅让的故事相一致,墨家巨子以身作则、吃苦耐劳、献身救世的精神也是直接继承了墨子所称道的沐雨栉风、为民操劳的夏禹作风

(二)私学管理——教义教规

墨子以求天下之利为核心内容的教义,使得墨家成员有着一种共同的信仰和执着追求的精神境界,规范着墨家弟子的思想与行为。严格的自我磨炼,又使墨家弟子不仅具有为墨家教义忘我牺牲的品格力量,而且具有相当团结的集体凝聚力。

墨子要求墨家弟子自觉地严守墨家教义。墨子献书楚惠王,楚惠王不欲采取其主张,但表示乐养贤人,以书社五里封之,墨子不受而去。又如越王欲以吴地五百里以封墨子,墨子得知越王不会用其道,亦辞封不去,因为墨子认为,“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则是我以义赠也”。墨子反对为禄背义和苟且偷生忘义的市侩作风。墨家弟子的政治活动和经济生活均要受教义教规的控制,门徒出仕亦需由巨子安排和推荐,出仕者如违背墨家教义,既被罢免或撤回。这说明墨家弟子入仕的主要目的在于践行墨家的教义,而非为追求爵禄。令人惊叹的是墨家对入仕的弟子仍具有约束力,一旦不符合墨家教义,可以随时召回,说明其组织纪律之严明。

作为儒家教育思想对立面出现的墨子教育思想,其贡献虽比不上孔子的教育思想,但其中也包含着不少合理主张,尤其可贵的是其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技巧的专门教育,是中国教育史上首先提出并实行的,这就使得墨子教育思想成为中国教育史上一份独特的、很有价值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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