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后什么情况下开发票用3%税率 营改增后工程款发票税率是多少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你需要按照11%的税率来开具发票。【法律分析】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符合简易计税方法规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税的,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者按季纳税的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应当向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征收率自行开具,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未超过上述标准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1、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2、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清包工:业主自己购买所有建筑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而施工方并不负责,只收取相关的人工、管理和其他费用);3、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4、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法律依据】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500万)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3、按照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的税率为11%,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及特殊项目适用3%的征收率。在实践中,采用简易征收并不绝对有利于降低税负,建筑施工企业还应考虑进项抵扣因素,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计税方法。
营改增后从2018年5月1日起工程发票税率是10%,《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规定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没有建筑材料销售资质,只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材料和劳务的发票开具和税务处理如下:
第一,一般而言,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建筑劳务一起按照10%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0%的增值税发票。
第二,对于钢结构安装、机电安装、消防工程安装、智能系统集成安装工程和装配式建筑安装的建筑企业,包工包料的合同中的设备金额将占合同额的70%以上的,向发包方开具16%的增值税发票;将建筑劳务部分按照10%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0%的增值税发票。
第二,如果建筑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上既有销售资质又有建筑服务资质的情况下,则建筑企业将外购的材料和劳务的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第三、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超过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6%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6%的增值税发票。
第四,如果材料销售额在一年的销售材料和销售劳务收入总额中低于50%,则建筑企业外购材料和劳务一起按照10%税率计征增值税,向发包方开具10%的增值税发票。
另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税:
第一,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第二,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第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扩展资料:2019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
深化增值税改革,今年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后的,按照新税率开票。合同在2019年3月31日(含)之前签订的,按照原税率开票。合同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后签订的,按照新税率开票。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扩展资料:
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目
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税基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税率—百度百科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扩展资料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以上政策适用于2016年5月1日后哦!
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注意:以上政策适用于2017年5月1日后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注意:以上政策适用于2017年7月1日后哦!
建筑类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的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3%。
建筑类企业施工的项目属于老项目(营改增前在2016.4.30已签订合同或颁发施工许可证)、清包工、甲供材的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法,增值税税率3%。
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和财税2016第36号文件,除上述情况外不得开具3%的增值税票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再就是如果房地产项目是甲供材料,建筑单位可以开3%税率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