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方取得分包方专票,在预交增值税时扣除了分包款,那么分包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票还可以作为进项抵扣吗? “营改增”后建筑业总包与分包工程要如何开票缴税?
只有总包在预缴增值税时候能扣除分包款,分包就不能再扣除了
分包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票还是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规定: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6、增值税专用发票闹括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7、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
因此分包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票还是可以作为进项抵扣的。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用:
1.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确定销售目标及预算
2.根据销售目标和预算制定销售计划及相应的销售策略
3.根据销售计划和策略配备相关的资源(包括:建立销售组织并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等
4.交换功能表现为以市场为场所和中介,实现商品交换的活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生产者出售商品,消费者购买商品,以及经营者买进卖出商品的活动,都是通过市场进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百度百科-进项税额抵扣
可以。
预交时按差额纳税,即总包减分包后按2%工程地预交。这时分包开出来的专票还可以作进项税抵扣。并没有重复抵扣。因为总税没变。
在工程地预交时选择差额纳税,只是工程地税务局少收分包那部分税,公司注册地还要交9%,这时补未交部分时会补上。也是说工程地少交的部分,会在公司注册地补上,总税额不变。
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可扣除分包差额计税,也就是说,收到分包发票可抵减计税收入;
建筑业采用一般计税时应全额纳税,但可以抵扣进项,也就是说,收到分包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扩展资料:
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
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
你预交时按差额纳税,即总包减分包后按2%工程地预交。这时分包开出来的专票还可以作进项税抵扣。并没有重复抵扣。因为总税没变。
你在工程地预交时选择差额纳税,只是工程地税务局少收分包那部分税,公司注册地还要交9%,这时补未交部分时会补上。也是说工程地少交的部分,会在公司注册地补上,总税额不变。
应该是可以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