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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评孟子的《鱼我所欲也》 关于《鱼我所欲也》中孟子“向善论”的句子有哪些?

2024-05-09m.verywind.com
有关孟子《鱼我所欲也》的一句话~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
释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批判孟子《鱼我所欲也》

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 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

评论:对生活不能太过奢求,希望什么都得到也可能什么都得不到,在得与失面前应该正确选择长久的有生命力的,切不可图一时之快,错误选择贻误终生。

译文: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

评论:我不同意这个观点。什么是正义?正义是用生命来支撑的,如果失去了生命正义就不会存在,那种“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保护人的生命,在任何时候都把生命放在第一位,其它的无论物质与精神,都去见鬼吧!当然如果用一个人的生命去换得另一个人的生命,为了某种道义或某种约定,是值得尝试和宏扬的!我不赞成用生命换得“国家财产的安全”,我知道生命之于人只有一次,失去了,政府只能象征性的给一些补偿却不足以弥补生命存在时的物质收入,更得不到生命存在时的家庭幸福,所以,生命不可轻失。问一句反对派:让你失去生命换100万美元你干不干?

译文: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评论:这种舍去生命换来比生命更重要的不知道是什么,试问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吗?“人走茶凉”,要知道人不在了,什么都没有了。

译文: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评论:这是典型的装孙子思想,不能与时俱进!不知道孟老头对比他大124岁的越王勾践之“卧薪尝胆”的行为怎么看,希望他们有机会在冥界论论道。

译文: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评论:时代之所以进步,是被不断的离经叛道“逼”出来的!你不去争取更高的待遇,就不会为自己夺得最适合的薪水,不断的跳槽才是促进改革的催化剂。从孟子的这些话中清晰的看出他在为统治阶级的王道乐土推行愚民思想,给人民灌输的是“服从”,为统治者天下太平做铺堑。在这个时代,没有背叛就没有新生,就没有变革,只有在不断的背叛中才能产生新思想新力量!扔掉文章中的迂腐思想!建议从教科书中删除!!!

这不代表我的观点

你说的”批”是指不好的或者不足的吗?
我倒有一点。
孟子说过“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后面是阐述“没有分清“万钟”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了是“失其本心””在我看来这句话在当今社会并不太实用。他的观点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如果没有物质基础呢?比如现在的四川,很多人在地震中失去了所有,虽然精神上的鼓励很重要,但是在这时候物质似乎要比精神更重要。精神上的鼓励可以延续生命可那只是几天的事,并不长久。如果我现在有几千万我可以捐赠给四川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存活下来,我是在做好事。如果按孟子的观点来说这叫“失其本心”那么这也是失小我成大我。
以上是我的观点,不知道对你有没有用。

可以从下文找到突破点。
本文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文章第一段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开头到“舍生而取义者也”):提出本文的论点。作者先讲一个生活常理,即在鱼和熊掌不可以同时得到的情况下,一般要“舍鱼而取熊掌”,以这个生活常理为喻,自然地引出在生和义无法同时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而取义”的结论,这也是本文的主旨。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也”到“是故所恶有甚于死者”):对论点进行具体的分析与阐释。第一层中用比喻论证的方法引出论点,虽然很巧妙,但比喻毕竟不是严密的论证,第二层就直接对论点进行较深入的分析与阐释了。

作者先从正面来讲: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因此即使是死亡之患,我有时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来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死亡之患的办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这里隐含的意思是,一旦将爱惜生命和惧怕死亡发展到极端,那么在生命受到考验的时候,人的行为就会失去准则,做出让人不齿的事情来,最终,人的价值和尊严丧失殆尽。因为暗含了这样的意思,因此,“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这两句话,具有警醒人心的作用。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够保有“本心”而已。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人没有丧失“本心”的表现。

又举有的人“不辩礼义”地贪求“万钟”为例,说明丧失“本心”的表现。“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通过这种对比,既让人认识到将“礼义”抛到脑后,贪求富贵的行为是多么地不值得,也让人醒悟到“本心”的丧失是一个渐变的过程,人应该时时反省自己才行。

孟子,(约前372一前289)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县)人,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散文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地位仅次于孔子,后世常以“孔孟”并称。也是孔子的孙子子思的再传弟子,因此被称之为“亚圣”。他生活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中期,政治上主张“法先王”,在孔子“仁”学基础上,提出系统的“仁政”学说,主张行“仁政”以统一天下,曾游说梁、齐等诸侯国君,均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在人性方面,因袭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主张性善。(存在决定意识,物质决定精神,孟子观点带有明显的唯心主义。不过他提出的“舍生取义”的观点,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商品经济的今天,都具有积极意义。
他主张性自由

  • 关于批评孟子的《鱼我所欲也》
  • 答:批判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

  • 孟子在《鱼我所欲也》一文中赞扬了___的人,批评了___的人。
  • 答:孟子在《鱼我所欲也》一文中赞扬了__舍生取义___的人,批评了__见利忘义__的人。

  • 寻《鱼我所欲也》的原文,习题和解释
  • 答: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 鱼我所欲也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 简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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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鱼我所欲也中孟子是怎样的方式引出他的观点
  • 答:第三层进一步指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之所以贤者才能做到“舍生取义”,是因为“贤者”能保有本心而已,第二段运用举例论证法,孟子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东西,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

  • 《鱼我所欲也》告诉我们一个怎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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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鱼我所欲也)简单评说孟子所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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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鱼我所欲也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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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鱼我所欲也》课堂教学实录
  • 答:生:这不是孟子的意思。 师:是的,不是孟子的本意。是老师读《鱼我所欲也》之后想到的话,读别人的书要有自己的看法。宋代的大儒程颐在《河南程氏外书》卷六中说:“善学者要不为文字所梏,故文义虽解错而道理可通行者,不害也。

  •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全文的意思
  • 答:全文意思: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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