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请示与报告两文种的区别是什么?
请示是正式行文,(法定公文)需要上级批复。一般是下级机关单位写给隶属领导或指导机关的,因此必须“一事一文”、不能多头请示,不能越级请示。申请书属于日常应用文。是个人或单位向有关部门、组织、团体提出某种请求或申请解决某个问题而使用的专用信件。它不像请示那样庄重严肃并具有规范的格式,可以一事一文,也可以多项事物一并申请。可以单位用,也可以个人用。语言平实,不必像请示那样简练庄重。\x0d\x0a申请需要注意:只要注明内容事项请示注意写好:1、请示理由2、提出恰当中肯意见;3、不能多头请示;4、坚持一事一请示;5、不能越级请示。\x0d\x0a\x0d\x0a一、申请\x0d\x0a申请的目的是通过向上级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自己明确而具体的某种要求并申明理由,以期得到批准。\x0d\x0a\x0d\x0a二、请示\x0d\x0a请示属上行文。请示的作用在于请示工作要求上级批复。请示产生于事前,不可"先斩后奏",这是请示区别于报告的主要特征之一。请示由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发文机关、日期构成。\x0d\x0a三、请示与申请的区别:\x0d\x0a1、申请是因业务或事务需要,按规定完成法律程序向上级或职能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社团说明理由,提出请求,希望得到批准的一种事务文书,也叫申请书或申请表。请示和申请都有请求原由、请求事项,但请示是法定公文,申请为专用书信,属于不同文种。\x0d\x0a2、请示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提出请求,下级只能在上级机关的职权范围内报请需要批准的事项。申请不仅用于下级向上级请求,不属于请求范围之内的事项,而且可用于不相录属的但按规定、法律程序必须向其请求的机关、单位、部门等。如专门办理有关业务的机构部门(银行、保险、公安、海关、土地管理、工商管理等)。\x0d\x0a3、请示的行文对象固定,而申请的行文对象不定,请示的内容限于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公务或政策问题,写法规范。申请的内容不以系统、部门为限,写法不强求一律,且常以填写有关部门印制的各种表格代替。\x0d\x0a4、请示的作者是法定的机关、团体,而申请的作者可以是机关、团体,也可以是个人。机关、团体或个人向有关方面递交申请,有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出具或提交有关证明、证件、文件等,而请示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x0d\x0a5、请示可以带附件,附件是请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1.作用不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1.作用不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2.内容不同。“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3.容量不同。“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4.时间不同。“请示”应事前行文;“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5.范围不同。“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讯问,报送文件、物品等。 2.内容不同。“请示”是本单位无力无权解决或按规定须上级批准之后才能实施的事项;“报告”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比较重大的工作或向上级机关建议,须上级机关知道的事项。3.容量不同。“请示”应一文一事;“报告”可多事一报,但不得夹带请示的事项。4.时间不同。“请示”应事前行文;“报告”可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5.范围不同。“请示”一般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或越级主送;“报告”可以主送几个相关的上级机关,其他上级机关也可以抄送。
请示与报告的主要区别如下:一、概念定义不同
根据国务院2000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请示与报告的概念定义可以看出,请示是下级在遇到本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项目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时请求上级给予指点,说明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或下级为了搞好工作,打算进行某些活动和事项,而决定权又不在本单位,特拿出意见,报请上级给予批复;报告则多是下级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陈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送表册资料或物品以及回答上级的询问。
二、行文区别
请示与报告虽同为上行文,但在行文上却存在很大区别。
(一)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重在呈请,行文宗旨是希望得到上级机关的支持或批复;报告是陈述性公文,重在呈报,行文宗旨是下情上达,使上级机关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动态。
(二)行文作用不同
请示作为请求性公文,要求上级必须做出批复,体现了请示主旨的求答性与执行性的统一,这是请示所独有的;而报告只是陈述性公文,主要叙述事实,起备案作用,不需上级做出答复(呈转性报告除外)。
(三)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必须在事前行文,绝不允许先斩后奏;报告则比较灵活,尽量事前行文,但视情况需要也可事后报告或在事情进行过程中随时报告。
(四)主送机关不同
请示必须坚持主送一个机关(受双得领导的机关可同时抄送另一个领导机关),因为多头请示易造成意见不一或互相推诿,从而延误时间,贻误工作。而报告一般应坚持一个主送机关,但根据需要可同时报送两个或多个主送机关。
(五)行文内容不同
请示必须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文字简洁,内容单一,主题明确,以免使原来分属不同机关部门负责的若干事情混到一起,以便于上级批答处理;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的专题性报告,也可以视情况将若干有关联的事情综合在一起陈述,形成综合性报告。还有一点必须注意的是,请示之中可以包含原本属于报告的内容,作为背景或缘由而使请示事项获得一种充足支持;但在报告中则不可以包含任何属于请示的内容,以免领导忽视对所请示问题的处理,从而影响工作。
(六)正文的格式不同
请示行文简单,开头写明请示理由,接着提出请示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对已决定拟办的事项则应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最后用谦恭恰当的期复性语句作结。报告的正文,特别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的报告,一般涉及面广,篇幅长,写法多采用总述与分述相结合。正文开头部分进行总述,概括说明诸如有关工作的背景、总评价等,然后在主体部分分述,将报告的内容分条列项一一加以具体说明。
(七)结束语不同
请示与报告都要在结尾处提出希望和要求,但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急需得到解决的问题,行文用语应恳切谦恭,一般用“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可否,请指示”等固定结语,且结语应单独成段;而报告是向上级汇报反映情况,无需批准,无固定用语,常用的有“特此报告”、“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等结语,但绝不能使用类似“请批示、批准”等结语。
三、归档处理不同
作为收文机关,请示应该归于“批办类”,供有关领导及时批阅、审查,给予回答;报告则应归于“传阅类”,相对于请示来说,有关领导可以先办紧要事,后看报告一类的公文,主要了解下情,不用回答。
作为发文机关,请示类文件归档时应尽量将上级机关的批复一并归档处理;报告类则无这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