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简述报告和请示的区别
请示是正式行文,(法定公文)需要上级批复。一般是下级机关单位写给隶属领导或指导机关的,因此必须“一事一文”、不能多头请示,不能越级请示。申请书属于日常应用文。是个人或单位向有关部门、组织、团体提出某种请求或申请解决某个问题而使用的专用信件。它不像请示那样庄重严肃并具有规范的格式,可以一事一文,也可以多项事物一并申请。可以单位用,也可以个人用。语言平实,不必像请示那样简练庄重。\x0d\x0a申请需要注意:只要注明内容事项请示注意写好:1、请示理由2、提出恰当中肯意见;3、不能多头请示;4、坚持一事一请示;5、不能越级请示。\x0d\x0a\x0d\x0a一、申请\x0d\x0a申请的目的是通过向上级或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自己明确而具体的某种要求并申明理由,以期得到批准。\x0d\x0a\x0d\x0a二、请示\x0d\x0a请示属上行文。请示的作用在于请示工作要求上级批复。请示产生于事前,不可"先斩后奏",这是请示区别于报告的主要特征之一。请示由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发文机关、日期构成。\x0d\x0a三、请示与申请的区别:\x0d\x0a1、申请是因业务或事务需要,按规定完成法律程序向上级或职能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社团说明理由,提出请求,希望得到批准的一种事务文书,也叫申请书或申请表。请示和申请都有请求原由、请求事项,但请示是法定公文,申请为专用书信,属于不同文种。\x0d\x0a2、请示用于下级机关向上级提出请求,下级只能在上级机关的职权范围内报请需要批准的事项。申请不仅用于下级向上级请求,不属于请求范围之内的事项,而且可用于不相录属的但按规定、法律程序必须向其请求的机关、单位、部门等。如专门办理有关业务的机构部门(银行、保险、公安、海关、土地管理、工商管理等)。\x0d\x0a3、请示的行文对象固定,而申请的行文对象不定,请示的内容限于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公务或政策问题,写法规范。申请的内容不以系统、部门为限,写法不强求一律,且常以填写有关部门印制的各种表格代替。\x0d\x0a4、请示的作者是法定的机关、团体,而申请的作者可以是机关、团体,也可以是个人。机关、团体或个人向有关方面递交申请,有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出具或提交有关证明、证件、文件等,而请示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x0d\x0a5、请示可以带附件,附件是请示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对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
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是应用写作实践中的一种常用文体。请示可分为解决某种问题的请示,请求批准某种事项的请示。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
区别: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请示是上级机关是一定要答复,报告并不要答复,视报告的内容情况,可以答复也可以不答复;另外,请示请求批准某种事项。报告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总体讲,两者都是上行文
1、目的不同
请示的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必须要求上级机关及时给予批复;而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情况,或者提出意见、建议,一般无需上级机关批准。
2、时间不同
请示中的工作或事项,必须经过上级机关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办理,因此请示必须事前行文,切不可“先斩后奏”;报告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和掌握情况,它所涉及的工作或事项,可能尚未进行或办理,可能正在进行或办理,也可能已经完成或办毕,因此报告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
3、内容不同
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便于上级机关及时审批,如果在一份请示中写了几件事项,上级机关在审核时可能会因为有些事项尚需研究而不能立即批复,从而延误本可立即批复事项的办理;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作专题性报告,也可以是一文数事,作综合性报告。
A、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导、批准,上级接文后一定要给予批复;报告则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供上级了解情况。为上级提供信息和经验,上级机关接文后,不一定给予批复。
B、请示内容具体单一,要求一文一事,必须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报告内容较广泛,可一文一事,也可反映多方面情况,但不能在报告中写入请示事项,也不能请求上级批复。请示起因、事项和结语缺一不可;报告行文较长,结构安排不拘一格,因文而异。
C、请示涉及事项是没有进行的,等上级批复后才能处理,必须事前行文,不能先斩后奏;报告涉及事项大却已过去或正在进行中,可以事后行文,也可以事中行文。请求时间性要求强,报告时间性要求一般较差。
D、批准性请示,上级未作出答复前,成文单位无权安排和办理;批转性报告在上级未作答复前,成文单位即可进行安排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