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有安乐死 现在中国的医院有安乐死吗?如果中国没有,其他哪些国家可以?
中国没有实现安乐死主要是由于如下几项原因:
1.法律认定
安乐死是只有在个人本身意愿同意的条件下才可以实施,那么这个“个体自身意愿同意”的界定就有可能出现问题,病人自身同意是否是本人真实意愿表达,在法律山的认定就会相当困难。病人可能是自身同意,也可能是被胁迫或受其他因素导致的非本人意愿表达,这时实施安乐死就会出现重大判定失误。
2.医疗认定
在认定安乐死的环节中有一项是——医师对病人情况作出书面诊断结论,来认定病人符合安乐死的标准。但是由于各地的医院等级医疗条件不同,大夫水平也有高低,那么对于安乐死的医疗认定可能就会出现误诊,那么可能达到了安乐死的病人医生没有判定,会人为的判断安乐死失误。同时由于大夫人格的不同,也会助长一些“杀人医生”的现象出现。
3.伦理道德
对于安乐死的病人,正常的家庭可能会按照病人的意愿实施安乐死,但如果家庭中出现了另类声音,实施安乐死可以导致其他人的利益获增,那么安乐死等于间接杀人,那么就会出现违反伦理道德的事件发生。
4.医疗制度
安乐死的实施必须在医疗体制完善,病人得到很好的医疗保险照顾的基础上实施,我国目前医疗体制改革还没有成功,还需相当的时间努力实现。
5.人性改变
如果安乐死合法化,那么对于人性的冲击会变得越来越大,那些性格孤僻、心里脆弱的人更容易轻生接受安乐死,那么对于人性的解读和发展就会越来越会悲观。
扩展资料:
安乐死(Euthanasia)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中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2017年10月22日,韩国保健福祉部称,从2017年10月23日至2018年1月15日将试行《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也称《安乐死法》),临终患者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继续接受维持生命的治疗。
安乐死的理论和实践都有很长久的历史。斯巴达人为了保持健康与活力,处死生来就存在病态的儿童。亚里士多德曾在其著作中表示支持这种做法。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赞成把自杀作为解除无法治疗的痛苦的一种办法。毕达哥拉斯等许多哲人、学者、政治家都认为在道德上对老人与虚弱者,实施自愿的安乐死是合理的。其他社会也有些安乐死的报道。
对重度精神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及处于不可逆昏迷中的植物人,实施使其在无痛苦感受中死去的行为。狭义专指对身患绝症、临近死亡、处于极度痛苦之中的患者,实施促使其迅速无痛苦死亡的一种方式。又称无痛苦死亡。一般多指后者。各国对安乐死是否合法存在争论。持肯定态度的学者认为安乐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从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上看,病人患不治之症并已临近死期;
2、病人极端痛苦,不堪忍受;
3、必须是为解除病人死前痛苦,而不是为亲属、国家、社会利益而实施;
4、必须有病人神志清醒时的真诚嘱托或同意;
5、原则上必须由医师执行;
6、必须采用社会伦理规范所承认的妥当方法。
参考资料:
可以肯定的回答,咱们中国没有,而且医患关系这么紧张,安乐死只会进一步加剧紧张关系的,不过中国有死刑,现在的死刑一般就是安乐死,给的药给国外一样
中国目前不支持安乐死,在目前安乐死属于故意杀人行为,受刑罚调整,属于犯罪行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