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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 翻译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 翻译句子: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

2024-05-31m.verywind.com
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的弗是什么意思~

原句为:
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

其中第一个"弗“是违逆意思;第二个”弗“是不意思。

出自《许衡传》中的内容
原文大意:人家所赠于的,就是一点小东西,然违背了道义,也不能接受.

别人给的东西,就算有一丝一毫来之不义也不能接受。
遗,此处念wei,四声。“给”的意思。
弗,“不”的意思。

“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的翻译:人家丢失的东西,就算只是一点小东西,只要有违背“义”,那就不能接受。

“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出自文言文《许衡不食梨》,选自《元史·许衡传》。

原文:曰:“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庭有果,熟烂堕地,童子过之,亦不睨视而去。其家人化之如此。”

译文:(许衡)说:“梨树没有主人,我的心难道也没有主人吗?别人丢失的,(即使)一丝一毫不合乎道义也不能接受。(有教养的人家的)庭院里有果树,当果子成熟掉落在地上时,(有教养的)小孩经过它,也不斜着眼看就离去。那是他家人的教化而所以像这样。”

启示

许衡不吃无主梨告诉我们虽然梨可以无主,但是我们的心是不可以无主的,诚实就是金子,只有诚实的人才能受到别人的尊敬和信任。做人要有自己的原则,为人处事,有自己的道德标准。要抵挡得住诱惑,诚实待人。

许衡的行为看上去是慎独的表现,但是事实,面对诱惑他没有选择避让,而是面对之,并借此引发他人的好奇心,起到教化他人的目的。



人家所赠于的,就是一点小东西,然违背了道义,也不能接受。原文出自《许衡传》。

弗(拼音:fú),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字。最早见于甲骨文。本义是矫正,后常用义是作否定副词,相当于“不”。

简介

许衡,字仲平,学者称之鲁斋先生,出生于金卫绍王大安元年四月初三,为农历己巳年己巳月丙寅日,卒于元至元十八年三月初三,为农历辛巳年壬辰月戊戌日,葬于至元十八年四月二十,为农历辛巳年癸巳月乙酉日、公元1281年5月9日。

祖籍怀州河内县(今河南沁阳)北鲁村,后迁居河内县李封村(今属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谥文正,封魏国公。他是中国十三世纪杰出的“思想家、教育家和天文历法学家”。



原文出自《许衡传》中的内容,即:

原文内容:人所遗,一毫弗义弗受也

原文大意:人家所赠于的,就是一点小东西,然违背了道义,也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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