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定都北京后下的蠲免诏书内容是什么,究竟有什么用?
明末农民大起义,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时间长、规模大、意义深远的一次重要起义,也是大明王朝灭亡的真正原因。而引发这次起义的根源离不开朝廷向农民加征的赋税,即所谓的“三饷”——辽饷、剿饷和练饷。
明末的这三大饷和土地问题一样,是引起农民起义爆发和不断发展的重要原因。为此,清代入关后,鉴于明朝的教训,很快下旨蠲免三饷。不过需要提出的是,清代统治者下达蠲免三饷的诏书从它颁布之日起,就没有认真实行过,也是大清入主北京给天下百姓的第一张空头支票。
清军于顺治元年五月进入北京,七月初八日,摄政王多尔衮在他的令旨中明确表示,要蠲免三饷,他说:“至于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至盗起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
因此,清政府诏告天下,“自顺治元年为始,进行蠲免三饷”。并且要“各该抚按,即行所属各道、府、州、县、军卫衙门,大张榜示,晓谕通知。如有官员混征暗派者,察实纠参,必杀无赦。”同年十月,清迁都北京,顺治皇帝在登基仪式上颁发的谕诏中,又布告天下:“凡加派辽饷、新饷、练饷、召买等项,悉行蠲免。”此后,清军在追剿农民军和消灭南明福王政权而下的各种恩诏,都一再重申要蠲免三饷。
清政府之所以这么快便要蠲免三饷,主要还是听从了降清旧明官员的建议,因为这些人都亲身领略了明末农民起义的声威,深知三饷加派为广大农民所痛恨,是造成人心背离、加速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蠲免三饷不但可以帮助清朝统治者改善入关后镇压农民起义、杀掠人民的刽子手形象,同时也是实现建都北京、统一中原宏图大业的重要步骤。顺治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各大学士等官员向多尔衮陈言时,就十分赞赏蠲免钱粮之举。
但是,蠲免诏书的发布不等于蠲免政策的实施。顺治元年九月,山东道监察御史宁承勋在上疏中就提到,蠲免三饷等事,虽然朝廷已经通行各省衙门,“然报命迟迟,则全免量免,小民未知也。”不仅如此,当时的州县一级,还常常以三饷中的“剿、练等税为草豆等名色,加征如故”。而且此种情况,各省普遍存在。
朝廷对各省的蠲免三饷的实施情况也心知肚明,从顺治元年一直到顺治三年,有不少官员都上奏地方阳奉阴违,请求朝廷派员赴各省纠察。蠲免三饷雷声大雨点小,根本没有在全国通行,是否是地方上的官员明知故犯,私行加派呢?
当然不是,我们知道,自清军入关以后,统治者全力以赴的是追剿农民起义军和消灭南明政权,这就需要一支庞大的军队和维持这支军队的粮饷供应。清朝统治者不可能从关外带来军需供应,必须就地向各州县进行派征,而明末的三饷本来都是军事加派,这就让地方官员有机可乘了。
当时,北方各省由于长期战乱,特别是明、清统治阶级在镇压农民起义中的残酷杀戮,民逃地荒,生产凋零,赋税缺额的现象十分严重。这样,清政府为了保证前线的军需需要,只好不断地派征。这个情况直接造成了蠲免三饷的诏令无法顺利推行。
当然,除了军事原因,地方上政局不稳定,以及很多州县的征税册籍毁于战火,使官员失去课税的依据,这也是造成私派滥征的原因之一。总而言之,清定都北京后,下的这道蠲免三饷的诏书是实实在在地欺骗了天下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