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给法官一本日记写了什么? 学习形式是什么?
加涅把人类的学习分为八个层次:
一是信号学习。这是最低级层次的学习。"无论在普通家畜方面或在人类方面,对于信号学习普遍都是熟悉的。"
二是刺激一一反应学习。加涅认为,这一层次的学习相似于桑代克的"尝试错误学习"和斯金纳的"操作性学习"。它只涉及一个刺激与一个反应之间的单个联络;而且剌激与反应是统一地联结在一起的。
三是连锁学习。这是一种成系列的单个"S-R"的结合的 学习。有些连锁学习是由肌肉反应组成的,而有些连锁学习完全是言语的。
四是言语联结学习。这是指语言学习中言语的连锁化,包括字词形声义的联想和言语顺序的学习。
五是辨别学习。这是指学习者对某一特别集合中的不同的成份作出不同的反应的学习。
六是概念学习。这是指对事物的共同特征进行反应的学习。 其中有些概念可以通过学习者与环境的直接接触来获得,但有些概念则要运用语言对事物进行分类、归纳和概括才能获得。
七是原理(规则)学习。这是对概念间关系的认识或理解。例如,从 对"圆的东西"和"滚动"两个概念间关系的认识中得出"圆的东西会滚动"的规则。
八是解决问题学习。这是规则学习的一个自然的扩大,是一种"高级规则"的学习。
扩展资料:
一、学习结果
加涅认为,人类的学习有五类结果,表现为五种不同的能力,即言语信息、智力技能、认知策略、运动技能和态度。
一是言语信息。加涅认为,这是一种学习者表述观念的能力。之所以称为"言语信息",是因为"信息是言语的,或者说得比较明确些,信息是可以表达的"。
二是智慧技能。加涅认为,这是学习者使利用符号成为可能的能力咱例如,读写算是低年级儿童所学习的利用符号的基本种类,随着学习的进展,他们就会以比较复杂的方式来利用符号。智慧技能并不是单一形式,它有层次性,由简单到复杂,包括四层次:辨别,概念,规则,高级规则。
三是认知策略。加涅认为,这是学习者用来调节他自己内部注意、学习、记忆与思维过程的能力。认知策略可以应用于任何科目的学习。
四是运动技能。加涅认为,这是学习者学习由许多有组织者的肌肉运动所形成的综合活动的能力。运动技能不是指个别的动作,而是强调动作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五是态度。加涅认为,这是影响个人选择行动的内部状态。 在他看来,人的行动是受态度影响的,但态度又是人的动作的结果。
二、学习过程
每一类学习中都蕴藏着前一类的学习。在加涅看来,任何一个学习过程也是有层次性的,都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学习阶段构成的。他把学习过程依次分为八个阶段:
动机阶段:一定的学习情境成为学习行为的诱因,激发个体的学习活动,在这个阶段要引发学生对达到学习目标的心理预期.
领会阶段:也称了解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教学的措施要引起学生的注意,提供刺激,引导注意,使刺激情境的具体特点能被学生有选择的知觉到.
获得阶段:这个阶段起着编码的作用,即对选择的信息进行加工,将短时记忆转化为长时记忆的持久状态.
保持阶段:获得的信息经过复述、强化之后,以一定的形式(表象或概念)在长时记忆中永久地保存下去。
回忆阶段:这一阶段为检索过程,也就是寻找储存的知识,使其复活的过程。
概括阶段:把已经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新的情境之中,这一阶段涉及到学习的迁移问题。
操作阶段:也叫作业阶段。在此阶段,教学的大部分是提供应用知识的时机,使学生显示出学习的效果,并且同时为下阶段的反馈做好准备。
反馈阶段:学习者因完成了新的作业并意识到自己已达到了预期目标,从而使学习动机得到强化。加涅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强化主宰着人类的学习,因为学习动机阶段所建立的预期,此刻在反馈阶段得到了证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涅
“4点30分,他和一个女人来接我,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小三,我还看见了他们的亲密照片……”“我不想上学……”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李欣遇到了一起离婚案,审理过程中,夫妻俩年仅11岁的孩子递交给法庭一个日记本,法官看到后震惊了……
离婚案审理中:孩子递交法庭一本“仇恨、压抑、痛苦”的日记
孩子的母亲钟某是案件的原告。钟某与张某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小张。小张年仅11岁。钟某和张某在生活中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就在钟某为婚姻问题头疼的时候,她发现孩子的性格越来越孤僻、表现出抑郁、逃避上学等一系列不正常的行为。钟某最终无法继续维持婚姻,便将张某起诉至法院。
近日该案在审理中,承办法官李欣收到了小张递交的一本日记。“恨恨恨,我想杀了他…”“他真是太贱了,好几天不见人,回来就掐我妈妈的脖子……”“今天是妇女节,我请妈妈吃自助餐,我拿了菜给妈妈,我觉得我长大了,可以帮妈妈了”。这本日记记载了小张所经历的父母争吵、打架的点点滴滴,日记中的“他”正是父亲张某。
看到日记,李欣非常震惊,“11岁的孩子,本应无忧无虑享受童年时光,然而,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仇恨、压抑和痛苦。”
法官邀请心理咨询师分析:解决婚姻问题前先补救孩子创伤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李欣没有机械地对钟某与张某的婚姻问题作处理,而将“法官妈妈”的情怀更多倾向于关注和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她对双方提出了批评,钟某和张某对孩子的伤害都应承担责任,尤其是张某,作为父亲,如果不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永远都是负面教材,双方在解决婚姻问题之前都应对孩子的创伤进行补救。
李欣邀请了法院聘请的心理咨询师——国家级二级心理咨询师张海琴老师来到法庭,张海琴老师全面分析了钟某、张某婚姻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张某与孩子之间存在的问题以及孩子存在的心理问题,并针对每个问题分别告知了钟某解决的方式和方法,尤其是在孩子的心理教育方面应注意的地方。经过两个小时耐心地聆听,母亲钟某表示,她明白了教育孩子的方向,有了继续生活的勇气。
“婚姻生活中总有磕绊,坚决不能认为婚姻关系仅仅是两个人的事,可以毫无顾忌地辱骂、殴打对方,因为孩子虽小,但他们会用眼睛看、耳朵听、脑去想,心去体会。”张海琴老师说,孩子正处于学习的高速发展阶段,如父母的行为不端正,就会直接影响到孩子行为塑造;父母的生活不和谐,就会造成孩子的心理不健康,全社会都应该重视婚姻问题对孩子的伤害。
据悉,因这起离婚案件已引发孩子严重的心理问题,承办法官决定对离婚事项暂时搁置,让孩子父母先回家解决好孩子的思想问题,补救孩子受到的心理创伤,再根据情况处理离婚事宜。
近日该案在审理中,承办法官李欣收到了小张递交的一本日记。“恨恨恨,我想杀了他…”“他真是太贱了,好几天不见人,回来就掐我妈妈的脖子……”“今天是妇女节,我请妈妈吃自助餐,我拿了菜给妈妈,我觉得我长大了,可以帮妈妈了”。这本日记记载了小张所经历的父母争吵、打架的点点滴滴,日记中的“他”正是父亲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