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领取按工作地还是户籍地 养老金必需在户口所在地领吗?
一、养老金领取按工作地还是户籍地
养老金领取还按照属地原则,具体以当地的为准。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话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也就是异地不可以参保的。
但是如果是属于单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话,是不会受到户籍地这一限制的,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具体方案来进行投保,一旦达到退休年龄的同时缴费也达到了十五年以上的话,是可以在单位领取地领取养老金。
简而言之,个人缴纳不可以异地缴纳养老保险,而单位员工不受这一限制。
二、养老金领取计算方法有哪些
养老金领取计算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要知道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的,要是退休人员在这期间身故死亡的话,其账户内的个人养老金是可以由继承人进行继承的,但是基础养老金则不可以,可以按照手续领取出来。
养老金其实是为了保证退休之后的个人生活,而且养老金也是有一定参保原则在的,因此个人可以将养老金作为一个投资理财来进行参保。
养老金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金领取还按照属地原则,具体以当地的为准,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话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也就是异地不可以参保的。但是如果是属于单位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话,是不会受到户籍地这一限制的。在领取养老金之前,必须保证退休前累积缴费年限达到15年;15年是最低的年限要求,不够的可以选择延迟退休或者进行补缴。需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以申请情况;男性的退休年龄为六十周岁,女性通常是五十五周岁。养老金领取金额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休时社平均工资以及退休年龄这四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关系一、申请退休工资的年龄条件是什么: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退休工资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条件。
1、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缴费年限不满足上述1、2点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如属于本省户籍的,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