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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案例分析100例

2024-05-16来源:本站编辑

  • 法律案例(带解析)
  • 答:(2)拒收水泥没有法律依据,是违约行为;(3)法院应判决建筑公司收下水泥,并付清货款,同时还要赔偿违约给白云厂带来的损失。案例二:宏达商贸公司与中间商友谊贸易公司订立一钢材买卖合同,标的金额为300万元。合同约定宏达商贸公司应于2004年10月10 日将货交至友谊贸易公司指定的仓库。其后,友谊贸易...

  • 民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 答:该合同因电脑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造成重大误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该合同属变更或可撤销状态。3、运用合同责任的知识,分析该合同应如何处理:合同责任,主要包括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本案合同一经撤销,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对损失应予以赔偿金的支付,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结合案例讲清...

  • 法律案例分析,急求答案啊。
  • 答:6)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不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 理由:某建筑工程公司并不确定丰华厂是否有其所需的水泥,某建筑工程公司发出的函件不符合要约的构成要件,应当视为要约邀请,丰华后来的实际行动应视为要约,二者之间尚未成立合同关系。7)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于法有据 依据:...

  • 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 答:赵某在一个月后得知此事,认为李某欺骗了自己,通过许多渠道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回花瓶。李某以买卖花瓶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欺骗,拒绝赵某的请求。经人指点,赵某到李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合同,并请求李某返还该花瓶。试分析:(1)赵某的诉讼请求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2)法院...

  • 10个法律案例分析
  • 答:1、简述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并分析甲企业是否构成违约?2、如果甲企业违约,则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优质大米100吨,甲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收货后3个月内付清货款。甲公司委托丙公司运输,丙公司因业务繁忙,仅将其中80吨按期...

  • 经济法案例分析
  • 答:案例分析题 1、案情:海天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营电器批发的中型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多年来由于市场不景气,公司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1998年4月,海天公司决定减少注册资本。5月,股东会以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减至人民币2万元;公司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就向...

  • 法律法规案例和分析
  • 答: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6.2万 我也去答题访问个人页 关注 展开全部 合同法案例分析;一、某针织厂向某百货公司推销羊毛衫,每件价格38;针织厂和百货公司的行为是订立合同的什么过程?双方;答:1、在本案例中,某针织厂向某百货公司推销羊毛;2、百货公司表示,如价格降至每件350元,可以要;3、针织厂同意减少...

  • 行政法案例分析?
  • 答:1、在本案中,学校行政科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学校行政科是学校的行政机构,它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类,因此它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2、在本案中,学校行政科有权要求赔偿。在王某私自用电炉煮饭时不慎失火,造成部分公私财物...

  • 案例分析
  • 答:求《焦点访谈》、《法治时空》、《今日谈法》等节目的法律案例完整记录,加案例分析政治方面的,快一点,在线等(需15个)... 求《焦点访谈》、《法治时空》、《今日谈法》等节目的法律案例完整记录,加案例分析政治方面的,快一点,在线等(需15个) 展开

  •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急!
  • 答:1、要约邀请。因为空调机厂要求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因为在数量上没有确定,而是给了一个上限,所以说在数量上是让对方决定,而不是让对方承诺。符合要约邀请的特征。2、宝利商场发出的是要约。因为此时数量、金额、交货方式和费用承担都已经明确。符合要约的特征。3、过期承诺。因为4月6日空调机厂又...


    网友点评:

    韩征舍13373545352:   商法的一个案例分析 -
    洪泽县806回复: 1.劳务不能出资 2.符合,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3.公司分立,与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4.其他股东享有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 5.饮料公司、大北公司、保健品厂 6.申请破产、债转股、收购股权、收购资产

    韩征舍13373545352:   国际商法: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分析 -
    洪泽县806回复: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成立.百货商场在遵照玻璃公司的要约中的要求在承诺期内发回承诺,虽然添加了包装方面的条件,但不属于实质性条件,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合同成立.2、依照“德国法”判决?本人不了解德国法的具体规定,无法作答.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百货商场的诉求应当得到法院支持,因玻璃公司在百货商场未回复承诺且承诺期未过的情况下,私自与工艺品公司订立合同,侵犯了百货公司的权利,该合同应属无效.故法院应判决玻璃公司与工艺品公司的合同无效,玻璃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应按合同内容继续履行,给付货物,并给付5万元违约金,且如果百货公司能够举证其在此期间因玻璃公司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则玻璃公司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韩征舍13373545352: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 -
    洪泽县806回复: 承运人只对货物的外包装负责,货物短缺不属于承运人的责任范围.清洁提单只表明货物的外包装良好,并不管里面货物的数量短缺.应该对此负责的是发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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