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后可以重新进公司吗。 我被公司开除了,还可以再次进去吗?
可以入职,没什么大问题。
最好告知下叫你进来的朋友,省的因为不知情弄出什么事。
做事要先说底,让对方有个心理准备,否则别人以为他知情,还把你弄进来,就会留下口舌。
我是建议坦诚一些,关于能不能去,被辞退的公司,这个没啥疑问,能力够可以去,不存在多大问题。
不过有些大公司,如果辞退了,就会进入一个不录用名单,后续基本就不会考虑这些人了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这一情节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比如有没有书面通知,理由是否违法。
然后什么叫辞退无果,是辞退以后强行让劳动者回家,然后劳动者通过举报交涉等等一段时间又回去上班了,还是说辞退决定做出以后一经交涉很短时候就让回去上班了。让回去上班,实际又回去了没有,回去以后是否用人单位有些歧视性做法等等。
经济方面的问题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问题没提,但是我觉得应该是肯定有的。只要你回去上班了,自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至恢复劳动合同之日止,不管上没上班,工资照发,社保照交。
第二部分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选择权到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要求经济赔偿。这里一个要件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证据确实充分。另外一个要件就是,到底劳动者做出选择没有,做出什么选择?比如劳动者一直要求回去上班,然后用人单位也说可以回去上班,然后你实际回去上班了,那就是法律上认为你已经做出选择了,就是说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不是要求经济赔偿,这时候你要改,我感觉仲裁就不会支持。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一直要求经济赔偿,但是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考虑,他就选择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然后劳动者也没接受,实际也没回去继续上班,那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建立劳动关系遵循合法、
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的原则
只需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
即可再次入职、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
被辞退的不会再录用。
除非你在公司有关系,
再进去也不是没有可能这个要看公司是否需要你
一般不会再录用
建议你再找个单位,何必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你如果有自信,可以试试
只需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即可再次入职、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一般不会重新进公司。你被公司辞退可能是公司的原因,也可能是你自身原因。辞退原因可能有:1,公司经营状况不好,需要裁员,你被辞退。2,你可能违反公司某些纪律被公司辞退。3,当公司需要加班时,你不想加班,被公司辞退。
不管是什么原因,你被公司辞退后,公司一般不会再次录用(当然特殊情况另当别论),公司考虑自己形象问题,也考虑到其他员工的想法。很多公司都不想再招被辞退员工。如果实在缺人,公司会招入新的员工,所以被公司辞退员工很难再进公司。
员工正常离职,离职当月一般是不能再次进入该公司。在次月可以再次入职。如果员工自动离职,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被单位辞退,单位可能将该员工作为不予录用人员,以后再也不能进入了。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员工离职后合适才能再次入职,只要员工和单位协商一致就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在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员工当月工资需要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结算,员工当月离职后,如果当月再次入职,会导致单位工资计算出现问题,可能将员工以前上班考勤覆盖掉,无法计算员工当月离职前工资。 员工自动离职或者被单位辞退,一般企业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将自动离职人员纳入公司黑名单,不得再次录用。
可以的!
因为单位和个人都在发生变化,需求也在发生变化,只要两者需求匹配,是没问题的。
祝愉快!
被公司辞职以后,你想要重新再进公司的话,第一,除非你有你公司有人,而且有着直接领导,帮你说上话的人物。第二 因为你有特长,公司也需要你这种特长的岗位。总之,具备以上两种条件的话,你可以重新进公司。